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王群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监事长邱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