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五) 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肖世斌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