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截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〇年度不派发中期股息及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按照中国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合并后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人民币-166,476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0544元;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的合并后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64,758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054元。根据本公司现金流量、近期项目投资及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情况综合考虑,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2020年度不派发中期股息,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股东大会通知期限、召开程序、通知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呈本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召开股东大会,以寻求公司股东批准本次会议第三项、第四项议案所述事宜,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筹备股东大会的一切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