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经营性往来。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蔡乐华 王社坤 余关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