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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香江控股”)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吴光辉先生简历如下:

吴光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200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双专业毕业证。2006年至2011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从事专业审计工作,2009年起任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财务助理总监,2014年10月30日至2020年6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6月23日至今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吴光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吴光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金融、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吴光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光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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