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55号《香江控股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投票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吴光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吴光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200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双专业毕业证。2006年至2011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从事专业审计工作,
2009年起任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财务助理总监,2014年10月30日至2020年6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