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