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对勘设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3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3,103.78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29.3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35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127.1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42.5666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
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本保荐机构对勘设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