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