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认真细致地审核了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现就本次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清、马志强、王天鹏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