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承诺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二、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以增资、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