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7.1公司设总经理1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7.1公司设总经理1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事项为特别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2/3以上通过。特此公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