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关于核销应收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款项的议案》,同意根据《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对东高油脂1,200万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关于向子公司推荐执行董事、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