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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等,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核准,隆基股份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4,517,5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55,482,5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到账,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验资报告。隆基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隆基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458,612.00345,548.25
2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246,226.00150,000.00
合计704,838.00495,548.25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2020年8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3,500,000,000.00251,346,548.38
2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1,500,000,000.00123,599,051.07
合计——5,000,000,000.00374,945,599.4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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