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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产品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隆基股份”)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和来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7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4,517,5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55,482,5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到账,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458,612.00345,548.25
2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246,226.00150,000.00
合计704,838.00495,548.25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48.25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部分调整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2020年8月13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57,499,982.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间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公司将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继续使用。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募集资金,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由资金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中心总经理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产品概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保本型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1)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现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指标2020年6月(末)2019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6,798,160.555,930,397.31
负债总额(万元)3,617,588.893,100,915.64
净资产(万元)3,180,571.662,829,481.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3,882.19815,82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54,401.06-275,285.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43,287.19456,004.75
货币资金(万元)1,870,033.831,933,575.29
有息负债(万元)818,011.49745,825.79
资产负债率53.21%52.29%
货币资金/资产总额27.51%32.60%
有息负债率22.61%24.05%

备注:

1、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有息负债率=有息负债/负债总额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现金管理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率为22.6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5%。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投向为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隆基股份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493.70100,000.00
合计100,000.000.00493.701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1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3.6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0.0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10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100,000.00
总理财额度200,000.00

注: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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