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工业大道128号(经济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