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5号《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816,901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7,629,988.5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625号验资报告。
2、2017年非公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8号《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340,401股,发行价格为18.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999,974.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59,974.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前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管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前述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管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6年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活期专户 | 177540021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活期专户 | 2000000365030001229188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活期专户 | 20000019437600012449007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活期专户 | 177540022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活期专户 | 800039310-2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 | 活期专户 | 32120010010022775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 活期专户 | 800039301-2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渠门支行 | 活期专户 | 69809853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活期专户 | 698100053 |
Bank of America | 活期专户 | 291017758468 |
Ceskoslovenska obchodna banka, a.s. | 活期专户 | SK257500000000402394177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活期专户 | 81107010143012643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 | 活期专户 | 321200100100279781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及2017年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