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