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士强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195)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194)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9)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20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西部智慧城市股权投资基金成都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西部智慧城市股权投资基金成都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部智慧城市基金”),并授权西部智慧城市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
《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西部智慧城市股权投资基金成都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3)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