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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11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医学)投标项目需求,公司拟为香港医学向荷兰卫生部竞标核酸检测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600万欧元(按1欧元兑人民币8.2083元的汇率,3,600万欧元换算为人民币29,550万元)。

本次提供履约担保的项目为投标项目,目前处于资质审查阶段,香港医学最终是否能够中标、签署合同具有不确定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且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对香港医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华大基因香港医学100%73.71%33,610029,55011.31%

注:上表最近一期是指截至2020年6月30日。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香港医学引进Natera公司生育健康产品相关技术和肿瘤基因检测技术使用权的合作事项提供履约担保的事项,该履约担保总金额为5,000万美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6.7220元的汇率,5,000万美元担保金额换算为人民币33,61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目前该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尚未达到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条件,未产生实际担保金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GI HEALTH (HK)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本1,600.00万美元
实收股本1,600.00万美元
注册号1882339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富街16号3楼
董事汪建、李宁、曹苏杰、王世华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7日
经营业务提供基因组测序和高效生物信息学的分析服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67,139.1547,998.58
负债总额270,608.6623,292.68
资产负债率73.71%48.53%
净资产96,530.4924,705.90
项目2020年1-6月(未经审计)2019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66,887.2712,957.75
利润总额85,462.673,202.76
净利润71,264.762,672.67

注:上表财务数据系为单体法人口径。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说明

被担保人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双方

担保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二)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方式:担保函

(四)担保金额:不超过3,600万欧元

(五)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相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获得履行或满足之日止

(六)生效条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自《担保函》签发之日起生效

本次提供履约担保的项目为投标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投标项目处于评标阶段,香港医学最终是否能够中标、签署合同具有不确定性。如香港医学最终未中标,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函》,具体担保范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4.32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70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37%、22.4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59%。

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是基于海外业务投标项目需要,为公司海外市场竞争提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是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制香港医学的经营管理决策与风险,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开拓海外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香港医学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开拓海外业务的实际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香港医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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