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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债券代码:123053 债券简称:宝通转债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7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来进行确认核算。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20年1月1日具体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9,976,004.97-9,976,004.97
递延收益70,759,427.86-70,759,427.86
合同负债79,594,193.8279,594,193.82
其他流动负债1,141,239.011,141,239.01
合计80,735,432.8380,735,432.8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影响数
预收款项6,171,381.02-6,171,381.02
合同负债5,461,399.135,461,399.13
其他流动负债709,981.89709,981.89
合计6,171,381.026,171,381.02

四、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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