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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2020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8,782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3,357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45,92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均能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需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军雄

陆文龙

俞 峰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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