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7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76)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