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号)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11,201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8,776.7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279,474.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I-003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9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308,383.49元,利息收入1,163,261.5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49.6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5,134,002.39元。
3、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1-6月,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493,211.91元,利息收入4,103,191.86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038.05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741,944.29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基于进一步规范治理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1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20年5月8日,公司、博思数采、博思数科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30,741,944.29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入日 | 到期日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 80201700001028 | 2019/9/24 | - | 111,999,252.23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 631956341 | 2020/5/6 | - | 94,776,120.00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 116030100100207164 | 2020/5/6 | - | 72,965,398.63 | 活期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 8021100000001592 | 2019/9/24 | - | 51,001,173.43 | 活期 |
合计 | 330,741,944.29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627.9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9.3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80.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 否 | 19,380.53 | 19,010.01 | 1,589.73 | 3,016.24 | 15.87 | 2021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 否 | 10,919.8 | 10,613.20 | 417.99 | 1,287.74 | 12.13 | 2021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 | 否 | 8,924.84 | 8,536.63 | 609.44 | 1,347.65 | 15.79 | 2021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 | 否 | 5,774.71 | 5,468.11 | 232.16 | 428,53 | 7.84 | 2021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4,999.88 | 43,627.95 | 2,849.32 | 6,080.1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各募投项目目前处于投建期,项目未达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博思数采,实施地点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2号研发楼;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博思软件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博思数科,实施地点由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变更为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2号研发楼。该事项已于2020年5月6日变更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通过自建云平台部分调整为采用租入云服务。本次调整的主要变化为: 1、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减少设备购置费4,090.53万元,增加市场推广费1,400.00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9,010.01万元。 2、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160.00万元、市场推广费900.00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2,945.66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613.20万元。 3、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110.00万元、市场推广费1,000.00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2,573.46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8,536.63万元。 4、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基础投资50.00万元,减少设备购置费用456.60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468.11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1.28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65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7日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5,8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