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20年年中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1、批准转销已计提的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13,652.37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5,642.32万元。
2、批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4.3万元, 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90万元。
二、批准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批准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钢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及地面资产。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王强民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