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2020年半年度报告》、《润禾材料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