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润禾材料 | 股票代码 | 30072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小骏 | 李莹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 | ||
电话 | 0574-65333991 | 0574-65333991 | ||
电子信箱 | xuxiaojun@chinarunhe.com | liying@chinarunhe.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5,551,865.15 | 282,597,631.42 | -6.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779,339.38 | 26,817,697.85 | -2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8,873,590.50 | 24,161,062.15 | -2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383,376.15 | 91,756,213.41 | -77.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1 | -23.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21 | -23.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9% | 4.96% | -1.4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75,908,185.64 | 717,533,129.39 | -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2,759,808.90 | 562,545,239.08 | 0.0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2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45% | 52,591,630 | 52,591,630 | ||||
叶剑平 | 境内自然人 | 11.49% | 14,582,906 | 14,582,906 | ||||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8% | 10,511,429 | 10,511,429 | ||||
俞彩娟 | 境内自然人 | 3.48% | 4,418,674 | 4,418,674 | ||||
麻金翠 | 境内自然人 | 2.44% | 3,091,790 | 3,091,790 | ||||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7% | 2,748,571 | 2,748,571 | ||||
杨灏 | 境内自然人 | 1.33% | 1,683,160 | 0 | ||||
王正 | 境内自然人 | 0.79% | 1,000,000 | 0 | ||||
张宣 | 境内自然人 | 0.47% | 599,640 | 0 | ||||
尤颖 | 境内自然人 | 0.43% | 548,4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叶剑平与俞彩娟为夫妻关系;麻金翠与叶剑平为母子关系;叶剑平与俞彩娟夫妇是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的影响,世界经济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对疫情影响,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疫情防控已取得较好成效,经济稳步复苏,但未来一段时间内,预计外部风险挑战仍然较多,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仍将继续存在。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公司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优化人才、产品、技术等结构,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新理念,落实升级“一体两翼”研发体系,从严执行安全环保要求、优化整体产能布局,着力打造企业品牌知名度,持续深耕国内外市场,为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7,590.82万元,比上年期末减少5.8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55.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7.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2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产业布局与产能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浙江宁海、浙江德清两大生产基地,江西永修生产基地在建。
德清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包括化妆品硅油、电子级硅油、农用有机硅产品等。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的建设。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贴合生产基地定位、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优化,同时受2020年春节假期以及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地建设人员提前返乡过节而不能及时返回,为保证项目质量,经公司谨慎研究将“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建设完成日期自2020年3月延期至公司《招股说明书》原确定的日期,即2020年11月。另一方面,为了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及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启动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37.6万股,筹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其中募投项目“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拟在德清生产基地实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宁海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主要生产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包括前处理助剂、染色印花助剂和后整理助剂三大类别。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宁海生产基地现有生产线进行了自动化程度、环保性、安全性等多方面的技术改造与升级,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与生产效率,提高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能力,为公司向客户提供更及时、优质的产品提供保障。
永修生产基地位于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该区是国家新型工业化有机硅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有机硅产业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37.6万股,筹集资金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其中募投项目“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拟在永修生产基地实施,项目前期建设筹备工作已在开展中。该项目将充分利用地域的产业联盟及政策优势,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强化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提升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
公司研发体系已形成了“一体两翼”布局,即以总部润禾研究院为主体,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做好研发产品、研发投入规划并组织实施,德清润禾有机硅新材料省级企业研究院和宁海润禾环保型织物整理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为两翼,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始终紧密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开展具体科研创新。公司注重科技研发和生产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通过建立完善的创新机制、培养优秀技术团队和持续的研发实践积累,持续形成公司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了24项发明专利,另有15项发明专利正在审核中。此外,公司已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对化妆品硅油、电子级硅油进一步优化、提升与推广,增强市场认可度、提升销量;对家电行业胶黏剂、低粘乙烯基硅油、压敏胶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进行研发、试样、推广,已取得市场初步认可。同时,公司紧密围绕市场趋势与客户潜在需求以及目前印染企业减排需求进行了产品的优化与定制,特别是在嵌段硅油、软片等产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3、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稳定的营销团队,公司以“深入公司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为宗旨,打造了“及时、专业、到位”的营销品牌,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宽营销渠道,巩固市场地位。公司在现有销售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营销渠道与体系建设;强化营销人员产品、技术、市场、检测方面“四位一体”业务技能;继续落实市场分区管理及目标考核,提升营销团队执行力;不断提高技术、生产、物流体系对销售业务的支持与反馈速度;持续强化产品推广中的技术服务的支撑作用;加强产品宣传及品牌推广,提升公司知名度及影响力。围绕新推出的产品,通过软文、视频课堂、客户招待会、技术交流会、行业研讨会、展销会、技术培训班、公司网站、微信、送样及售后服务等多渠道、多维度进行推广,促进公司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势竞争力产品快速覆盖市场。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通过加快对国际市场分区域的战略布局,重点区域的业务模式和核心需求产品更加明晰;加强对知名、大型客户的了解与开发,深入挖掘大客户需求潜力;将直销与代理相结合,提升国际代理商与公司的粘度与深度;在国际主流市场增加外籍营销人员提升对当地市场的理解与粘度并设立技术服务部门,协助业务人员提高营销效率,及时把握海外市场动态,快速精准地制定市场策略;率先组织行业技术交流会议、积极参加行业产品展会;持续推进产品认证、新市场注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获得Bluesign、ZDHC、GOTS、Oeko-tex-100、欧盟REACH等认证,取得了SGS、Intertek等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此外,公司依靠在有机硅细分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优质服务为保障的发展模式,在业内享有良好的美誉度。公司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宁波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润禾及图”和注册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了印度、土耳其、新西兰、墨西哥、巴基斯坦、肯尼亚、美国、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
4、社会责任
公司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企业运营始终,持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安全生产。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时,公司设有一级专门机构专职负责安全规范与绿色环保工作。公司形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操作执行手册与安全双重平台,监督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与施工培训,实现了安全施工合同100%的签订率,举行安全专题培训、消防演练、急救演练、消防技能大赛、安全知识竞赛等,组织现场检查与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安全与环保检查工作,持续加强安全检查与考核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持续推进生产设备安全环保性能技改,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努力打造生态友好、绿色环保型生产环境,持续进行低
碳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在公司进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增强员工的绿色环保与社会公德意识,致力打造绿色环保的科技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伊始,公司第一时间捐款50万元支援疫情防控,用于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口罩、防护服、医疗器械等防疫物资以及用于支持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救援人员及职能部门。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作为精细化工领域中的领先企业第一时间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开展防控工作,把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并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全力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5、人才引进与文化建设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战略基础,为打造科创驱动型高精尖技术企业,继续贯彻实施人才战略,公司有针对性地引进公司需要的经营管理型、高技能技术型等人才,并通过分层次、有重点的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在企业文化、团队建设、业务技能、产品知识、认证检测等方面全方位对各级员工进行分类分批培训,形成多层次的人才结构并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业务技能、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公司重视人文关怀,倡导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创造员工美好生活。公司持续推动员工意见奖励机制,收集员工创意性意见与建议,持续组织员工马拉松跑团、专业化拓展训练、员工生日会、参加茶艺、花艺、烘焙等兴趣班等多项员工文化建设工作,邀请知名中医为员工提供健康咨询、送义诊服务,释放工作压力、引导员工热爱生活热爱工作、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了员工归属感,使员工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7。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金额 |
合同负债 | 4,948,765.42 | 4,948,765.42 |
其他流动负债 | 643,339.50 | 643,339.50 | |
预收款项 | 5,592,104.92 | -5,592,104.92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金额 |
合同负债 | 2,191,790.97 | 2,191,790.97 |
其他流动负债 | 284,932.83 | 284,932.83 | |
预收款项 | 2,476,723.80 | -2,476,723.80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