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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薄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危

艳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光峰科技、光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ppotronics Corporation Limited
光峰有限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中影光峰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峰米科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光峰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光峰控股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CINIONICCinionic Limited (曾用名Barco Cineappo Limited,中光巴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GDC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中国电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器材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小米香港上市公司小米集团(1810.HK)及其关联方
天津金米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为科技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米通讯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中原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称
东方光峰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光峰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Appotronics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Appo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2
公司网址http://www.appotronics.com
电子信箱ir@appotronics.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严莉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电话0755-32950536
传真0755-86186299
电子信箱ir@appotronics.cn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光峰科技688007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16,025,207.34853,356,964.84-1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7,442.9666,579,574.06-7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232,495.1341,604,643.75-17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06,061.80-14,543,413.52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73,397,952.691,974,559,837.64-0.06
总资产3,082,777,641.243,099,508,090.85-0.5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17-8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17-8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1-16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8.89减少8.1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25.60减少7.1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1910.47增加1.7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09%,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院线暂停营业,公司影院服务及销售业务下滑;同时,疫情下国内外需求下降,影响了本期工程、商教等TO B业务的拓展;

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78.48%,主要系本期收入下滑,收入结构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此外主要子公司受疫情影响出现亏损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172.67%,主要系本期收入下滑,收入结构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额度,减少了实际采购付现金额;由于收入及盈利下降,本期缴纳税费减少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下降82.35%,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和公司IPO股本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5,940.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851,687.4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655,728.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10,824,793.71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6,405.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938,077.23
所得税影响额-5,513,728.59
合计44,559,938.09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激光显示科技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激光电影影院服务。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按大类分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激光显示整机。其中,核心器件可再分为激光光源(影院光源、工程光源)、光机及激光投影屏幕;整机可再分为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工程投影机、激光拼墙、激光教育投影机、激光电视、智能微投,前四者隶属于TO B商用领域,后两者隶属于TO C家用市场。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研发制造服务,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生产及服务体系。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技术开发聚焦核心技术的创新和掌握,技术成熟度达到一定水准导入产品开发。产品开发由产品规划驱动,按照不同细分市场,设置产品线和产品开发团队,基于产品平台开发系列产品。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由资源开发部和供应链中心计划管理部负责,其中资源开发部负责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搭建商务体系与供应平台等前端业务;计划管理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等采购后端业务。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委外生产为辅,主要系不同工序、不同生产模式之间所要求的能力以及性价比不同所致。公司对外销售、提供服务的核心器件均为自主生产;激光电视、智能微投采用委外方式组装,其他整机产品均为自主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产品销售及影院服务两大类,具体而言: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

①核心器件采取定制化开发并直接销售模式。

②整机销售主要分为定制化直销、非定制化直销以及经销三种模式。其中:

小米、东方中原、视源股份、泽宝(VAVA)、海尔以及优派等企业向公司采购定制化开发后的整机产品。

激光工程投影机主要采取线下直销模式;峰米品牌激光电视、智能微投采取线上直营店(如天猫、京东、有品、拼多多等)与线下实体店相结合销售的方式。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整机产品主要采取经销模式销售。

(2)影院服务模式

公司与中国电影全资子公司中影器材合资成立中影光峰,中影光峰向光峰科技采购激光电影光源,再通过向下游影院客户提供激光电影影院服务(“Laser as aservice”)。

上述影院服务模式为公司业内首创,中影光峰根据影院使用光源的时长(按时/按期)收取服务费,影院无需购买光源设备,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人工和维护成本。中影光峰将光源设备接入远程信息平台,并提供远程授权和智能计时服务,以及为资产监测与追踪、巡检维修派单等方面的日常运营提供支持。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中的“显示器件制造”(分类代码:C3974)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1.2 行业发展阶段

(1)激光显示TO B市场:是成熟产品的性能提升,正处于持续升级的成长阶段

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应用主要集中于影院放映及工程显示,包括电影放映、安防监控、指挥控制、舞台演艺、展览展示、仿真虚拟现实等场景。近年来,激光显示技术借助其性能稳定、寿命更长、色彩丰富等优势,对影院放映、专业工程显示设备中的传统光源技术形成了快速渗透和替代。

自2014年光峰科技与中国电影、比利时Barco公司合作开发了首款ALPD?激光电影放映机以来,ALPD?激光光源在数年里被广泛应用到全国影院,并出海走向世界放映市场,并在影院激光放映市场位居行业领导地位。在工程显示市场激光显示技术也正在快速渗透。

受疫情影响,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增长受到短期抑制。但激光显示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其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TO B市场对激光显示技术和产品的需求仍会持续、稳定增长。激光显示在TO B市场的技术和产品也将沿着性能更高、功能更丰富的方向持续创新。

(2)激光显示TO C市场:是从无到有的新兴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的早期阶段

激光显示技术在家用电视等领域的应用,是从无到有的全新创造。光峰科技基于ALPD?技术的长期积累,突破了激光显示的核心器件及成像方案在家用显示领域的应用瓶颈,取得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体积更小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推动激光电视这一新品类的诞生。

自光峰科技2013年与LG合作推出全球首台100英寸激光电视、首次提出基于“前投超短焦激光投影配合抗光幕”的激光电视概念以来,海信、小米、长虹、海尔等知名厂商纷纷加入到激光电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中,推动激光电视等家用产品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家用激光显示产品具有大尺寸、护眼、便携的三大独特优势。随着产业链的持续发展,核心材料与器件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性能持续提升,预计家用激光显示产品

未来几年将迎来价格更低、体积更轻便、显示效果更优质的产业机遇,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1.3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激光显示技术产业化的开局之际,光峰科技作为激光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便已掌握了核心技术。公司不仅建立了激光荧光显示技术的底层关键架构,而且通过在中、美、日、欧等各国的专利布局,形成了自主原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4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投影向家用消费领域扩展,细分行业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技术进步及家庭对大屏幕显示的需求,智能投影设备凭借相较于大屏电视的高性价比和便携性,借助线上渠道,迅速放量,成为中国投影设备的第一大细分市场。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更新版)》中,投影仪成为教学过程中建议使用设备的第一位。与传统液晶屏相比,部分采用先进激光技术的投影仪,能够在长时间线上工作、学习中对消费者视力进行一定保护,降低用眼过度造成的伤害。据IDC预计,2020-2024年中国投影设备市场复合增长率将达14%。

(2)智能微投行业技术升级加快,激光光源应用前景广阔

投影光源从灯泡到半导体固态光源逐步演变。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中国投影机行业市场研究及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1500-2000流明段的投影机增长迅速、智能投影份额迅速提升、产品发展呈现高清高亮和智能化趋势。从市场需求来看,预计未来1500-2000流明的投影仪占比将越来越高,低亮度的投影仪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未来随着光源、照明技术、镜头技术等基础硬件技术的发展和整机结构设计的优化以及产品智能感知能力、画质优化技术等软件技术的发展,投影设备的显示性能及使用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将合力推动激光智能投影市场的进一步爆发。

1.5公司核心技术是激光投影领域主流技术路线

激光荧光显示技术方面,奥维睿沃(AVC)《2020Q2中国激光投影市场总结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ALPD?代表的蓝色激光+荧光粉技术架构依然是主流光源技术。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激光显示等技术的突破创新、产品化和产业化推广,并由此形成了从关键系统架构、核心器件到关键算法的激光显示全技术链的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ALPD?技术架构经过四代升级研发,每代架构平台相对于上一代平台都有着全面的性能提升,保持对同行业跟随者和竞争者的技术性能优势。另外,公司是国际激光投影机协会的领导成员(Leader Level Member),参与主导激光显示国际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在薄膜材料制备和处理、光学微纳结构工艺、光源架构、动态控制、整机结构、机器感知和激光显示系统小型化微型化等方面,公司投入了较多的研发资源。公司积累的大量数据、算法、设计方案,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开发符合电影放映、家庭娱乐、户外展示、超大面积显示、沉浸式显示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和方案。

此外,公司还布局了高动态对比度及高动态色域激光显示技术、以电池为驱动高效微型激光投影技术等。这些创新储备正在不断地被验证成功并逐步应用到未来的产品中。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产品研发成果

软件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发布了FengOS操作系统,在自主开发的FDP(Feng Dynamic Page)技术构架下,通过自研的浏览器和核心标准组件,实现了页面性能体验的升级,加强了内容运营的灵活性,提升了敏捷工作中的持续交付能力,并可以实现更多的复杂交互功能。

产品方面,家用领域针对不同用户的需求,研发出涵盖高中低系列的激光电视产品,最高亮度达4,000流明,涵盖REC.709、DCI和REC.2020色域,最大色域面积达到158% NTSC,处于业内最高水平。商用领域研发出超高亮度的工程投影仪S4K60,最高亮度可以达到60,000流明,为业内最高水平;超短焦商教投影设备在上一代光机基础上持续提升性能,新推出4K分辨率超短焦商教投影设备,且亮度提升50%,支持的画面尺寸从100吋扩大至150吋,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应用范围和竞争力;推出适配中小影厅亮度从5000lm到25000lm,覆盖6米到18米银幕的经济型光源,在保证亮度以及成像质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光源成本,更贴合中小型影厅的使用需求。

(2)专利获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增88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包括41项境内外授权发明专利;新增156项境内外专利申请,其中包括80项境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授权专利996项,其中,境内授权专利747项、境外授权专利249项;境内外专利申请824项,PCT国际专利申请259项;公司已取得软件著作权57项、境内外注册商标608项。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87,295,450.75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87,295,450.7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1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广东省激光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34,000,000.003,688,412.879,913,384.52小试荧光激光显示光学引擎开发,高效荧光材料及荧光器件开发,便携式激光显示技术开发,高对比度、高色彩还原度激光显示技术开发。基于荧光激光技术的激光显示关键技术和器件的研究开发,行业先进水平。通过将实验室的研发成果进行转化,研发出多款激光显示终端产品,并带动整个显示产业链的发展。
2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102,840,000.005,425,895.7914,829,614.56小试针对RGB三基色激光显示的市场需求,开展基于RGB三基色激光结合荧光这一技术路线的产业化技术研究,建设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批量生产线,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三基色激光显示产品的规模化应用。本项目将极大推动三基色激光显示技术的产业升级,并确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基色激光显示技术的国际竞争力。本项目将建成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
3核心器件项目28,850,535.0814,242,356.6614,242,356.66小试采用第四代光机技术,利用ALPD技术优势,实现高端不高价新一代三色光机产品。影院光源实现更低成本、更高色域亮度,提升性价比。行业领跑水平,在性价比、色域、光效等做了显著提升,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应用于小影厅影院放映机光源升级改造、三色激光电视等市场领域。
4高性能微投36,861,102.9811,886,775.4811,886,775.48小试采用新一代平台显示技术,性价比显著提升的新一代微投产品,智能微投,行业先进水平。家用微型投影市场。
5激光电影放映机46,686,367.0711,033,536.3411,033,536.34小试满足海外国家标准,符合DCI标准的小型海外激光影院放映机。中国首台自主研发生产的DCI标准放映机,扩展海外市场需求。DCI标准的小型影院放映机,扩展海外市场。
6激光电视67,071,461.8123,738,663.4523,738,663.45小试新一代光机技术的4K三色激光电视,搭配自主研发的FengOS系统,在色域、亮度、性价比、易用性等显著提升。搭配专为大屏而生的FengOS系统的4K三色激光电视,行业先进水平。4K家用激光电视
7其它整机(工程+商教)38,415,018.2917,279,810.1717,279,810.17小试高流明大尺寸宽色域的工程投影机,更高亮度更高性价比的商务投影机,扩展工程、商教领域的高端市场机型。行业先进水平,高端工程投影及商教投影。应用于高端工程投影、商教等市场领域。
合计/354,724,485.2387,295,450.75102,924,141.18////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33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0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元)54,917,336.45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元)163,444.45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47.14
硕士7722.92
本科17652.38
大专及以下5917.56
合计336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14944.35
31≤X≤4015345.53
41≤X≤50267.74
>5082.38
合计336100.00

说明:上表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系2020年上半年平均薪酬。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之“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409,708,787.3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29%。

四、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原创技术优势

自公司ALPD?技术发明以来,底层关键技术架构逐步形成并完善,公司亦基于此核心技术建立了丰富的产品门类,在电影、电视、商教、工程等多个领域对传统产品形成了显著替代效应。ALPD?技术是当前激光显示主流技术路线,正是依靠科技创新

而非资源消耗,公司实现快速发展,并不断升级产品性能与性价比,保持着持续领先行业的竞争优势。

2、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的核心专利涵盖了激光荧光显示技术,逐渐形成了在激光显示行业数量最多、涵盖最广、质量最高的专利体系。公司以关键核心专利为中心,将专利系统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竞争对手难以全面模仿或突破,且在专利技术之外公司还拥有多年研发积累形成的包括核心算法在内的多项技术机密。

3、产品性能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研发磨砺,公司的技术优势逐步在电影、家用、工程等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发挥,各类产品在亮度、寿命、色域和消除散斑等各个方面都建立了性能优势。经过研发质量实验室的充分验证并在现场长时间使用,公司的各类产品逐步走向成熟。第一台ALPD?影院光源于2014年6月安装并使用,至今已稳定运行近6年。公司其他领域的产品也通过优异的性能和可靠的质量,赢得了市场的广泛信赖。

4、多系列产品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ALPD?技术已在激光显示领域起着一定示范作用,应用范围从专业市场到大众市场,从高端到低端,多系列产品线满足各类场景需求。同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和应用需求,公司也从多个角度进行ALPD?技术的迭代和突破,以期实现差异化发展战略。

5、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李屹博士是激光显示领域的知名专家,总经理薄连明博士是显示产业的知名领军人物,在优秀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治理越来越规范,内部控制逐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此外,公司拥有一批高精尖的研发人员,集合了国内外知名高校人才,研发团队对于激光显示技术的研究始终处于行业前沿。在技术与管理的联合下,可以精准把握显示行业的发展趋势。

6、商业模式优势

在TOC方面,公司开发了适用于激光电视以及智能投影仪的开放式操作系统——Feng OS系统,该系统可以将每一台智能激光电视终端融入内容生态产业链,将创新、简洁、智能的操作系统融入先进的硬件当中,实现了硬件和软件的深度融合。公司也成为了在激光显示行业唯一一家兼具核心器件与整机制造能力以及操作系统设计开发能力的公司。

在电影放映市场,基于公司技术的先进性以及产品稳定的性能,公司率先在行业内推出影院激光光源“影院服务模式”。影院只需根据使用时长进行付费而无需购买光源,不仅有效缓解资金压力、降低维护成本,而且在面对疫情等重大不利影响时,摆脱了影院光源折旧费用的负担。此模式有助于公司既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也推动了ALPD?技术的快速普及。

7、全面产品开发能力

在激光显示领域,核心器件光机是激光显示设备当中成本最高、技术含量最高,也是整机当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公司基于底层关键技术,掌握了核心器件的制造能力,形成了激光显示行业独有的优势。随着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升级,公司也积累了系统开发、关键算法等方面的宝贵技术和经验,形成了全面的产品开发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光峰积极应对危机和挑战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在全球产生深远影响,复杂的国际局势也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作为企业公民一员,公司亦不能幸免,尤以公司的影院服务业务为甚。

过去三年公司影院服务业务复合增长率83.32%,2019年实现收入3.98亿元,同比增长30.78%,收入比重为20.11%,毛利率66.01%。作为公司提供影院业务平台,控股子公司中影光峰2019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45亿元,2020年1-6月亏损3,463.8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影院服务设备计提折旧费用3,660万元;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发生股份支付费用1,757.65万元。在影院业务停摆、设备折旧、股份支付等影响下,公司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

为应对此次危机,同时也紧抓各项需求复苏的机遇,公司积极调整业务,改善经营质量,实施“开源、节流”工作,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费用成本,快速响应市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74万元。今年7月国家电影局发文电影院有序开放营业,预计公司影院服务收入将逐渐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事业部制运作良好,信息化助力企业运营更加健康

2019年10月公司根据业务成熟度成立的工程、教育、海外及家用ODM事业部,报告期内,各事业部运行良好,自主经营决策能力提升,市场反应速度加快,业务拓展向线上迁移,加大在线推广、培训、渠道认证等工作力度,输出行业标准和解决方案,树立行业专家地位,并积极把握业务恢复机会,显示出疫情之下的业务韧性。同时,公司加强信息化建设,例如CRM系统助力TO B业务全范围启动销售过程管理,TO C业务线下客户连接上线CRM,线上业务联通电商仓,消除仓储盲点;公司还全面启动预算管控信息化,提升运营效率,企业运营更加健康。

2、聚焦战略和业务,积极探索专利运营模式

在全力稳住“基本盘”的基础上,管理层坚持保障研发投入,上半年研发费用投入0.87亿元,占收入比重12.19%,不断完善和延伸核心产业链,进一步聚焦“核心技术+核心专利+生态”的发展战略,并以此构建完备的专利保护体系。通过全球专利

布局,公司积极主动开展专利维权,探索专利运营模式,挖掘和变现公司专利价值,一方面,通过专利维权保护自己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实现产品的创新,同时形成新的专利保护,期望以持续领先的核心器件带动行业生态整体发展。

3、家用业务逆势增长,FengOS助力软硬件融合服务

疫情背景下,家用大屏视听需求火爆,内容产业高速发展,超高清内容加速落地。智能投影行业快速发展下,公司智能微投业务实现同比增长59.72%,有效填补了其他业务下滑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自主开发的FengOS操作系统,并开放FengOS系统与大屏硬件和投影厂商合作。以Pro为主题,公司还推出两款硬件产品,4K激光电视产品Cinema Pro以及高亮智能投影仪Vogue Pro。Cinema Pro产品使用了全新的ALPD激光光源,亮度提升了40%以上;Vogue Pro由于搭载了FengOS系统,功能更多、娱乐性更强,实现了硬件与智能化操作系统的深度融合。

4、新业务基本完成孵化,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在影院专业应用市场,国内首款、全球最小最静音、符合DCI规范标准的数字电影放映机C5逐步进入试产,上半年顺利投资GDC,伴随“后疫”时期的影院行业发展,公司将展开布局影院解决方案业务。在家用市场领域,配套激光电视的激光投影屏幕产品基本完成孵化,公司自主开发推出厚度500微米的柔性抗光屏幕,便于安装和运输,将逐步实现量产销售。经过近三年投入,新业务逐渐形成,并有望成为未来新的增长点。

5、推出系列新品,丰富业务产品线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新产品,服务更多消费场景。教育领域,公司的商教超短焦投影设备在上一代光机基础上持续提升性能,新推出4K分辨率超短焦商教投影机,且亮度提升50%,支持的画面尺寸从100吋扩大至150吋,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应用范围和竞争力。家用领域,公司针对不同用户的需求,研发出涵盖高中低系列的激光电视产品,最高亮度达4,000流明,涵盖REC.709、DCI和REC.2020色域,最大色域面积达到158%NTSC,处于业内最高水平。在影院方面,公司成功研发适合中小影厅的经济型光源,在保证亮度以及成像质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光源成本,更贴合中小型影厅的使用需求。

二、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技术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技术创新,如未能对技术创新方向进行有效判断,或未能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或受资金限制未能进行有效的研发投入,或公司创新技术无法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遭到削弱,造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合作模式带动快速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公司采用了合资合作的商业策略,合作模式集合了各合作方的优势和资源,如果公司技术与产品创新减慢,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公司创新能力持续下降导致产品被竞争者超越,将面临合作效益降低、不能带动快速增长的风险,或将面临合作不能持续的风险。

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免和政府补助。尽管总体而言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程度呈下降趋势,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但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仍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公司仍存在因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光源管理风险在光源服务业务中,公司与客户协议约定按照光源使用时长收取服务费,客户付费使用激光光源并承担光源的日常保管、维护、毁损赔偿责任,但公司并未向客户收取光源押金或类似费用。影院为保证正常放映、不影响其业务经营,会尽力维持光源完好使用状态,但公司仍面临影院保管不善以致光源出现损毁或灭失而引致的资产减值风险,尤其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影院行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如果长时间无法缓解可能出现影院破产的情况,公司资产安全风险增加。

海外业务拓展的风险由于最近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海外经济活动停滞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对公司的参股公司CINIONIC以及GDC公司海外业务拓展以及公司在香港和美国子公司的运营和市场推广造成影响。如果世界范围内疫情

长期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或者国际局势持续紧张的态势,将导致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拓展速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重要原材料供应风险公司产品的核心物料为激光器、芯片、镜头,这些核心物料的采购主要依赖于美国和日本的几家核心厂商,若供应商零部件的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零部件,或其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在国家间贸易纠纷、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下该等供应商无法正常进行供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货减值的风险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03亿元。如果行业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激光显示技术与产品出现重大革新,亦或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出现较多滞销产品,存货的未来可回收金额将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导致存货出现减值的风险,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既包括保护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又包括避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方面,专利申请的过程需要较长的等待时间和持续的高额投入,若公司处于申请状态的自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则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遭受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鉴于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众多厂商希望通过荧光激光显示核心技术建立竞争优势,若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免受他人侵犯,或因疏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可能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激光显示是显示器件行业中蓬勃发展的新领域,众多国际公司、本土企业迅速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逐步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产品、成本、服务等方面维持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之间发生兼并收购、整合集中各自的优势资源,或世界顶尖科技公司加大激光显示领域的投入,公司将面临经营收入规模、经营收入增速、毛利水平、盈利能力以及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宏观环境风险由于中国政府的高效率、快反应,使中国的新冠疫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影院也于7月20日开始逐步恢复营业。但是在世界范围内新冠疫情仍然非常严峻。加上中

美关系的持续恶化,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稳定,若全球经济继续下滑,导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萎缩,将会对公司各个产品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外投资亏损风险

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择机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手段,扩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如果被投资标的所处行业环境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被投资标的的技术水平不达预期,或被投资标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业绩大幅缩水,可能导致投资标的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乃至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若被投资标的和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未能显现,公司将面临相关战略规划未能及时兑现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16,025,207.34853,356,964.84-16.09
营业成本529,787,789.94511,757,903.123.52
销售费用50,833,894.5060,585,489.84-16.10
管理费用77,813,657.0958,777,738.2232.39
财务费用8,037,691.0417,357,639.69-53.69
研发费用87,295,450.7589,309,489.80-2.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06,061.80-14,543,413.52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315,802.97-18,809,408.0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291,912.6979,108,521.49-245.7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09%,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院线暂停营业,公司影院光源服务及销售业务下滑;同时,疫情下国内外需求下降,影响了本期工程、商教等TOB业务的拓展。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6.10%,主要系疫情影响下公司加强期间费用控制所致,与销售人员相关的薪酬、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下降,且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费同比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2.39%,主要系本期股份支付和诉讼相关服务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3.69%,主要系公司长期贷款规模缩小和资金成本降低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减少2.26%,与同期基本持平;主要系研发人力投入保持稳定,折旧摊销略有增加,但是本期研发所需的物耗及第三方服务、检测等费用略有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票据结算,减少采购付现,同时整体

收入盈利下降税费缴纳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金额差异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由流入转为流出,主要系新增贷款同比减少,公司逐渐缩小较高利率长期贷款规模所致。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729,447,665.3923.66522,897,380.6523.7239.50主要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495,000,000.0016.06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合同资产3,914,909.700.13不适用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列示变化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5,547,978.311.1564,705,623.812.93-45.06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68,154,993.878.70134,030,375.316.08100.07主要系本期确认对GDC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所致
在建工程30,992,866.461.0119,921,502.980.9055.57主要系本期光峰总部大厦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4,996,204.710.494,288,337.270.19249.70主要系新租赁用房装修费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15,636,028.303.75242,000,000.0010.98-52.22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126,525,026.224.1031,926,388.581.45296.30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19,442,085.200.63不适用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列示变化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6,524,638.790.5433,990,627.071.54-51.38主要系本期人员减少,奖金和薪酬计提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8,453,167.470.2729,022,599.441.32-70.87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企业所得税及本期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42,106,615.241.37187,575,802.838.51-77.55主要系上年同期期末尚未支付部分土地出让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4,769,488.724.7091,354,110.004.1458.47主要系长期借款一年到期金额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667,826.540.05不适用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合同负债对应税金列示所致
长期借款79,892,744.862.59322,571,733.3014.63-75.23主要系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预计负债33,664,528.961.0913,936,139.890.63141.56主要系计提尚未实际发生的三包服务费所致

无其他说明。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目金额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23,151,615.78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银行存款—冻结资金20,000,000.00诉讼冻结资金

注: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冻结资金2,000万元已解除冻结。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6,815.50万元,较期初增加12,862.06万元,主要是新增对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GDC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82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收购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3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29公告。2020年3月,公司完成发改委、商务部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达到本次收购交割的先决条件后,2020年4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对价总金额约1,811万美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GDC公司36%的股权,持有GDC公司93,071,822股股票。

根据毕马威出具的报告显示,GDC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运营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目标,完成了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95,000,000.00元,系结构性存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1,975,419.38元,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为0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影光峰提供影院激光光源服务及放映机销售业务10,000.0055.20%89,516.0434,032.987,852.89-3,463.84
峰米科技家用显示产品的研发及销售5,000.0055.00%43,183.20-3,907.3739,633.59-1,041.86
香港光峰激光光源的研发和销售16,357.75100.00%40,989.2135,550.597,300.72-300.61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影院光源服务所处的电影行业,上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暂停营业,导致公司影院服务业务停摆。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消费需求萎缩,公司其他业务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所投资的GDC公司属于影院放映设备行业,同样受到影院停业影响,可能导致业绩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对外投资风险增加。公司将存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2日www.sse.com.cn2020年5月23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1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2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3自首次公开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董事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4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监事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5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飞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6自首次公开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高级管理人员薄连明、吴斌、李璐、赵瑞锦、肖杨健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7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余新、吴希亮、王霖、郭祖强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5%以上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备注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股份参与战略配售的备注自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相关的承诺限售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李屹、薄连明、吴斌、李璐、高丽晶、陈栩翔、赖永赛和高晓宏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少于12个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措施的承诺备注1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施的承诺备注15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施的承诺备注1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应措施的承诺备注17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备注18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备注19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备注20任职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关的承诺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备注21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22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23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备注24任职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25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备注2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股权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备注27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备注28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

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二、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在限售承诺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应当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如本企业转让控制权的,应当保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转让控制权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解决:

(1)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未清偿对公司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3)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4)对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七、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九、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十、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自公司董事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在限售承诺期满后,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应当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如本人转让控制权的,应当保证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转让控制权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解决:

(1)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2)未清偿对公司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3)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4)对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本人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七、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八、本人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十、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十一、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3: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自本次发行后36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四、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六、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八、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九、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4: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四、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六、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七、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八、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依法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备注5: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三、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监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四、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五、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六、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

胡飞同时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下述延长期限内及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五、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六、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七、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7:

除胡飞以外,其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四、如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持股公司的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六、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时,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票:

(1)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2)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七、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八、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九、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8:

除李屹、胡飞以外,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12个月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股票锁定期限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五、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9: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三、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在股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五、本企业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

其他法人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企业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三、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一、就本人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下称“股票锁定期限”),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三、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1: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李屹、薄连明、吴斌、李璐、高丽晶、陈栩翔、赖永赛和高晓宏:

“1、本人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2、本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3、本人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意资管计划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本次所获得的战略配售的股份;

4、本人同意在资管计划承诺认购的数量/金额范围内,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战略配售数量;

5、本人不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

6、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7、本人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的资管计划份额;

8、本人与公司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备注12:

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或“稳定股价启动条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下述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司应当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二)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关措施不得停止的除外。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上述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

4、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授权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5、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6、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票;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净额的80%;

(3)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

(4)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但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提高;当上述(3)、(4)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5)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合法资金回购股份。

7、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当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公司回购股份,将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防范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或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当上述(1)、(3)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2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

4、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该等单位及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延迟发放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和津贴总额的50%,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3:

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企业将积极支持公司依法回购股份,不会实施滥用权利、利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本人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将积极支持公司依法回购股份,不会实施滥用权利、利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将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15:

发行人承诺如下:

“1、如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可行的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

2、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备注16:

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李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与相关主体将及时提出赔偿预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及投资者损失认定标准为: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进行确定。”

备注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及投资者损失认定标准为: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的相

关工作;投资者损失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进行确定。”

备注18: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如下:

“(一)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自成立以来,公司在激光显示及相关领域的开发上获得国内外多项专利,未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产品功能、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推动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激光显示产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系为发展基石,充分发挥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代理模式与直销模式相结合、境内销售与境外拓展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营销模式优势,完善并扩大市场布局。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市场,以领先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在全球范围推广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光显示产品,促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证生产线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本次发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此议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备注1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5、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6、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7、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承诺将持续有效;在本人为公司的董事期间,上述第3项至第8项承诺将持续有效。”

备注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1:

发行人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资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未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子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五)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公司每年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四)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式,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2:

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义务。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23:

公司控股股东光峰控股、实际控制人李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开道歉。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本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将持续有效。”

备注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同意,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对公司或者投资人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5:

发行人控股股东光峰控股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确认,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光峰科技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企业在此承诺及保证,在本企业作为光峰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不参与对光峰科技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三、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光峰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审议与本企业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2、本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光峰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并确保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光峰科技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当的利益或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的下属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企业及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光峰科技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企业为光峰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屹承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光峰科技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人在此承诺及保证,在本人作为光峰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下属企业不参与对光峰科技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三、本人及下属企业、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任职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光峰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审议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2、本人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光峰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并确保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光峰科技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当的利益或损害光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将促使本人的下属企业及任职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的下属企业及任职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光峰科技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约定外,在本人为光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备注27: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28: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一、(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每个案子均1,614.53万元 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裁定分别查封、冻结公司存款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05公告。
二、(2019)粤03民初2942号至2951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达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称其系第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发明专利、第ZL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多款激光投影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5,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06公告。
三、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19-cv-00466-RGD-LRL更正专利发明人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12公告。
被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以台达违反保密协议、不正当地占有公司员工李屹(YiLi)和胡飞(FeiHu)实际发明的技术方案并擅自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为由,针对美国发明专利US9,024,241的发明人相关争议事项,向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请求将涉案专利的发明人由王博、张克苏和华健豪变更为李屹和胡飞。
四、(2019)京73民初1275、1276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称其系专利号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3,2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14公告。
五、(2019)粤03民初4309号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以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技术方案申请了专利并将王博、张克苏和华健豪列为发明人,侵害了原告的技术成果以及实际发明人李屹、胡飞的署名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专利号为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归原告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请求判决确认专利号为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原告二胡飞,第二发明人为原告三李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028公告。
六、(2020)津03知民初159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成都极米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021公告。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二销售和许诺销售由被告一制造的被诉侵权产品。被诉侵权产品Z6系列型号投影仪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专利号为ZL201110086731.9“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原告认为,两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涉案专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3、涉案金额:4,600万元。
七、(2019)京73民初1277、1278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称其系专利号ZL201310017478.0“光学系统”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10624724.5“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3,2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022公告。

说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裁定冻结公司存款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款项已解除冻结。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侵害发明专利权(2019)粤73知民初662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1,614.53中止审理,解除冻结资金1000万元中止审理1000万元已被解除冻结
频系统商行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2018)粤03民初1899号-1907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多款型号投影仪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2,081.52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780万元二审审理中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2018)粤03民初1891号-1898号、1940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多款型号投影仪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2,081.52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780万元二审审理中
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2016)京73民初59号-60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201210334155.X号发明专利、第201010293730.7号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APUS-20(S)型号激光电视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2,049.95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于2020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已收到撤案裁定
深圳光峰卡西欧卡西欧侵害发(2018)京73民初1239号、1240号760双方于2020年3双方于2020已收到撤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株式会社(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宏洋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明专利权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告称其系第ZL200810065225.X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两款激光投影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月签署了调解协议年3月签署了调解协议裁定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涉及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的案件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序号案件编号现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专利号涉案专利发明名称无效宣告请求人案件基本情况备注
14W108668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详见2020年7月8日临时公告2020-026。
24W108847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魏群2019年5月9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详见2020年7月8日临时公告2020-026。
34W11004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2月5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详见2020年7月8
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20年2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日临时公告2020-026。
44W110045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2月12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739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54W110558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110086731.9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3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专利号:201110086731.9)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20年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2、公司作为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序号案件编号现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专利号涉案专利发明名称无效宣告请求人案件基本情况备注
14W109295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201610387831.8)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2019年12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决定中止审理,中止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7日
24W109538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造方法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造方法”(专利号:201410249663.7)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审理中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
34W110623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ZL201010624724.5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15日,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专利号:201010624724.5)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审理中

3、报告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宣告公司所持有的发明专利“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发明专利“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200810065225.X)维持专利权有效,详见临时公告2020-005、2020-026。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0万股,授予价格为17.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CINIONIC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预计人民币125,3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70,0002020-5-312020-5-3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6,0002019-6-272019-6-272023-6-26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6,5002019-10-212019-10-21债务到期日后两年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02018-11-23融资函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始融资函项下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7,56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1,62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41,62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9.8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6,5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6,5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注:上述公司为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担保事项,截止目前,签署担保合同后尚未发生银行借款,未发生担保义务。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为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并实施如下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铅废锡渣、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工业酒精的废弃物、含有精洗剂的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废水处理公司的废水分为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并处理。同时优化现有工艺,减少污水排放。每年安排第三方进行生活污水检测。废气处理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锡废气和有机废气,针对废气建设了处理系统,建设系统如: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空气净化设备等。废气中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防限值》后高空排放。并每年安排第三方检测。环保认证公司于2008年最早通过了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至今一直在持续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2019年公司通过了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过理体系认证。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全部为绿色环保产品,并已通过了RoHS,,REACH,十环等认证。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44。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94,361,49887.33-3,538,402-3,538,402390,823,09686.5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43,665,46253.96-3,538,402-3,538,402240,127,06053.1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33,615,92351.73-3,538,402-3,538,402230,077,52150.95
境内自然人持股10,049,5392.2310,049,5392.23
4、外资持股150,696,03633.37150,696,03633.3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35,203,42729.94135,203,42729.94
境外自然人持股15,492,6093.4315,492,6093.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7,192,91312.673,538,4023,538,40260,731,31513.45
1、人民币普通股57,192,91312.673,538,4023,538,40260,731,31513.4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51,554,411100.0000451,554,411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3,538,402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网下配售账户3,538,4023,538,40200IPO首发网下配售股份限售2020年1月22日
合计3,538,4023,538,40200//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56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079,762,67917.6679,762,67979,762,6790境内非国有法人
SAIFIVHongKong(ChinaInvestments)Limited062,980,67613.9562,980,67662,980,6760境外法人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二零一六投资有限公司041,774,5629.2541,774,56241,774,5620境外法人
福州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5,064,7375.5525,064,73725,064,737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4,139,5005.3524,139,50024,139,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430,2504.5220,430,25020,430,2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GREENFUTUREHOLDINGSLIMITED016,504,5183.6616,504,51816,504,5180境外法人
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5,662,3743.4715,662,37415,662,374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2,353,1062.7412,353,10612,353,1060境内非国有法人
常州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1,667,6352.5811,667,63511,667,635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UBSAG1,557,640人民币普通股1,557,64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78,400人民币普通股978,400
钟海弟834,659人民币普通股834,65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700,000人民币普通股700,000
龙士学464,700人民币普通股464,700
高二美393,713人民币普通股393,7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扬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5,157人民币普通股385,157
王丹平329,210人民币普通股329,210
张尚民317,734人民币普通股317,73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088人民币普通股288,08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79,762,679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SAIFIVHongKong(ChinaInvestments)Limited62,980,676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二零一六投资有限公司41,774,562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福州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64,737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39,500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30,250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7GREENFUTUREHOLDINGSLIMITED16,504,518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62,374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9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53,1062022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0常州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67,6352020年7月22日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曾鹿海副总经理离任
肖杨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曾鹿海(ZENGLUHAI)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鹿海先生离职后将担任公司顾问。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对外公告。

2、肖杨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肖杨健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对外公告。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729,447,665.39875,858,784.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495,000,000.0054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4,181,386.794,042,559.63
应收账款七、5134,035,161.27176,035,155.24
应收款项融资七、6362,600.001,980,500.00
预付款项七、739,439,987.0635,070,999.1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1,424,632.949,618,750.0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402,722,530.65299,966,170.35
合同资产七、103,914,909.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35,547,978.3144,405,513.30
流动资产合计1,856,076,852.111,986,978,432.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268,154,993.87139,534,371.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55,164,004.06471,204,340.95
在建工程七、2230,992,866.4620,132,004.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324,969,424.31332,331,324.0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14,996,204.7116,908,07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14,095,667.69109,023,941.8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6,352,208.6511,420,185.94
非流动资产合计1,226,700,789.131,112,529,658.54
资产总计3,082,777,641.243,099,508,090.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115,636,028.3076,765,31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126,525,026.2237,335,841.79
应付账款七、36198,595,546.20176,624,445.46
预收款项七、37173,963,358.36184,444,643.33
合同负债七、3819,442,085.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6,524,638.7950,586,932.71
应交税费七、408,453,167.4742,924,647.79
其他应付款七、4142,106,615.2414,364,076.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七、4111,279,223.6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144,769,488.7264,968,795.02
其他流动负债1,667,826.54
流动负债合计847,683,781.04648,014,701.5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79,892,744.86279,615,107.2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七、483,539,750.003,488,1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33,664,528.9627,072,676.49
递延收益七、5116,784,096.2017,108,361.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3,881,120.02327,284,245.45
负债合计981,564,901.06975,298,947.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51,554,411.00451,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224,027,021.211,207,942,318.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4,300,879.053,287,063.8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2,800,224.1322,800,224.1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70,715,417.30288,975,820.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73,397,952.691,974,559,837.64
少数股东权益127,814,787.49149,649,306.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01,212,740.182,124,209,143.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082,777,641.243,099,508,090.85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4,625,994.92570,479,390.49
交易性金融资产495,000,000.0054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18,836.793,542,559.63
应收账款十七、1381,316,044.94299,315,776.44
应收款项融资362,600.00442,500.00
预付款项13,215,986.436,410,257.48
其他应收款十七、232,169,108.0867,227,575.2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57,332,693.76135,617,379.22
合同资产3,883,882.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46,612.1912,280,164.39
流动资产合计1,562,371,759.811,635,315,602.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93,643,159.82257,795,276.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75,419.387,0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6,384,337.6260,391,512.92
在建工程17,253,087.131,385,496.5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23,721,801.47330,796,423.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819,212.9612,771,12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11,124,507.719,545,438.20
其他非流动资产6,099,956.306,744,453.85
非流动资产合计827,121,482.39686,505,147.77
资产总计2,389,493,242.202,321,820,750.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2,418,795.9210,217,738.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0,559,800.2437,335,841.79
应付账款182,773,808.53162,596,838.45
预收款项6,672,836.6511,116,659.11
合同负债6,597,357.56
应付职工薪酬9,595,495.8926,985,668.92
应交税费2,243,767.431,534,242.70
其他应付款72,454,716.0442,599,703.3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1,279,223.6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43,217.43
流动负债合计353,659,795.69292,386,692.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539,750.003,488,1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7,615,667.4314,631,273.00
递延收益15,571,644.4715,724,17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6,727,061.9033,843,547.30
负债合计390,386,857.59326,230,239.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1,554,411.00451,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28,516,411.301,310,939,86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522,683.4021,522,683.40
未分配利润197,512,878.91211,573,54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99,106,384.611,995,590,51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89,493,242.202,321,820,750.63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16,025,207.34853,356,964.84
其中:营业收入七、61716,025,207.34853,356,964.8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56,098,193.88742,125,211.65
其中:营业成本七、61529,787,789.94511,757,903.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329,710.564,336,950.98
销售费用七、6350,833,894.5060,585,489.84
管理费用七、6477,813,657.0958,777,738.22
研发费用七、6587,295,450.7589,309,489.80
财务费用七、668,037,691.0417,357,639.69
其中:利息费用11,612,825.8718,267,758.92
利息收入4,618,971.332,986,857.28
加:其他收益七、6732,922,034.9717,417,109.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1,726,688.51-3,460,616.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01,894.80-3,458,306.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2,170,106.96-761,760.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2,109,681.09-1,379,296.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49,620.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14,216.28123,047,188.77
加:营业外收入七、74270,615.482,330,175.84
减:营业外支出七、75740,701.951,031,334.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684,302.75124,346,029.93
减:所得税费用七、762,693,941.4233,140,213.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78,244.1791,205,816.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78,244.1791,205,816.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327,442.9666,579,574.0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2,705,687.1324,626,242.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39,650.57-434,926.0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13,815.20-432,661.21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3,815.20-432,661.2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706.31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49,521.51-432,661.2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835.37-2,264.82
七、综合收益总额-7,338,593.6090,770,890.1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341,258.1666,146,912.8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679,851.7624,623,977.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84,899,378.41427,684,505.04
减:营业成本十七、4256,660,786.97290,643,668.97
税金及附加1,352,141.013,071,754.81
销售费用27,526,291.4340,844,366.05
管理费用56,310,385.8539,125,724.07
研发费用51,085,854.5456,165,426.14
财务费用-6,218,121.07-126,392.93
其中:利息费用354,733.032,053,982.09
利息收入6,827,084.774,133,521.27
加:其他收益26,399,900.479,867,959.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0,824,793.71-64,542.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4,581.15859,443.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600,208.60-1,501,552.9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661,944.117,121,265.48
加:营业外收入253,319.612,325,793.95
减:营业外支出350,387.34839,436.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564,876.388,607,623.16
减:所得税费用4,758,965.061,257,976.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805,911.327,349,646.2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805,911.327,349,646.2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9,805,911.327,349,646.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2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857,080,419.89958,367,229.4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632,072.612,508,672.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1,270,397.7252,872,028.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2,982,890.221,013,747,931.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72,318,784.38665,098,139.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3,925,755.54143,289,429.46
支付的各项税费43,586,182.30111,587,382.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00,146,106.20108,316,39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9,976,828.421,028,291,344.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06,061.80-14,543,41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75,000,000.003,7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824,793.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600.004,467.9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5,828,393.713,704,467.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930,656.6822,513,875.95
投资支付的现金1,158,213,54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8,144,196.6822,513,875.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315,802.97-18,809,408.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8,922,683.45256,26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922,683.45256,26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9,644,434.20156,491,119.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547,574.5817,090,008.8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587.363,570,3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4,214,596.14177,151,478.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291,912.6979,108,52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08,215.61-519,590.5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493,438.2545,236,109.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9,789,487.86472,508,550.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6,296,049.61517,744,659.82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1,592,568.58422,086,255.83
收到的税费返还3,108,523.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176,514.17183,663,872.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1,877,606.52605,750,128.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0,604,308.34286,971,692.8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8,194,575.7589,454,762.70
支付的各项税费4,579,897.8843,848,346.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411,317.15222,179,859.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0,790,099.12642,454,66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12,492.60-36,704,53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75,000,000.004,635,457.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824,793.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6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5,828,393.714,635,457.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697,925.5518,327,199.02
投资支付的现金1,161,213,54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5,911,465.5518,327,199.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83,071.84-13,691,741.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241,387.3013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241,387.3013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44,4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000,602.772,432,260.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87.363,570,3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023,190.1350,442,61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18,197.1781,557,389.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5,306.01-607,553.9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482,061.2630,553,560.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4,648,100.62295,049,085.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166,039.36325,602,645.96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1,554,411.001,207,942,318.373,287,063.8522,800,224.13288,975,820.291,974,559,837.64149,649,306.182,124,209,143.82
加:会计政策变更1,278,734.881,278,734.88-646,507.57632,227.31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1,554,411.001,207,942,318.373,287,063.8522,800,224.13290,254,555.171,975,838,572.52149,002,798.612,124,841,371.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084,702.841,013,815.20-19,539,137.87-2,440,619.83-21,188,011.12-23,628,630.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013,815.2014,327,442.9615,341,258.16-22,679,851.76-7,338,593.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6,084,702.8416,084,702.841,491,840.6417,576,543.4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16,084,702.8416,084,702.841,491,840.6417,576,543.48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3,866,580.83-33,866,580.83-33,866,580.83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3,866,580.83-33,866,580.83-33,866,580.8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1,554,411.001,224,027,021.214,300,879.0522,800,224.13270,715,417.301,973,397,952.69127,814,787.492,101,212,740.18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1,044,703.0012,695,712.93112,623,054.78715,913,478.56110,985,548.13826,899,026.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1,044,703.0012,695,712.93112,623,054.78715,913,478.56110,985,548.13826,899,026.6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2,661.2166,579,574.0666,146,912.8524,623,977.3190,770,890.16
(一)综合收益总额-432,661.2166,579,574.0666,146,912.8524,623,977.3190,770,890.1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554,411.00205,995,596.85612,041.7912,695,712.93179,202,628.84782,060,391.41135,609,525.44917,669,916.85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1,554,411.001,310,939,867.8221,522,683.40211,573,548.421,995,590,510.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1,554,411.001,310,939,867.8221,522,683.40211,573,548.421,995,590,510.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576,543.48-14,060,669.513,515,873.97
(一)综合收益总额19,805,911.3219,805,911.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576,543.4817,576,543.4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7,576,543.4817,576,543.4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3,866,580.83-33,866,580.83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3,866,580.83-33,866,580.83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1,554,411.001,328,516,411.3021,522,683.40197,512,878.911,999,106,384.61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0,632,947.59823,923,59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0,632,947.59823,923,59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349,646.267,349,646.26
(一)综合收益总额7,349,646.267,349,646.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83,554,411.00308,318,059.2111,418,172.20127,982,593.85831,273,236.26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瑞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艳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有限),光峰有限系由李屹、许颜正共同出资设立,于2006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245637的营业执照。设立时,光峰有限注册资本10万元。光峰有限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5413991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1,554,411.00元,股份总数451,554,411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激光显示核心器件及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定制化产品。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0年8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Appotronics USA,Inc.、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JoveAI Limited、JoveAIInnovation,Inc.、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FORMOVIE TECHNOLOGY INC、WEMAX LLC、JOVEAIASIA COMPANY LIMITED和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等2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其他应收款——应收代扣代缴款项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5.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政策详见第十节.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经营租出设备年限平均法3、75.00%31.67%、13.5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0
专利使用权10
软件3-5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本公司将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本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商品:1)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公司将商品发出并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时附带退货条件的,待商品退货条件期满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时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待商品安装和检验完毕,取得客户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公司通过实体门店销售商品的,在商品交付至客户并收取货款时确认收入;公司参与客户商品销售利润分成的,在客户收到商品并验收合格入库后,以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确认收入。当客户将该商品对外销售后,公司按照该客户对外实现的销售收入扣减相关成本后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公司据此确认该商品的分成收入。2)代销模式下,公司在收到客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外销商品:公司出口主要采用FCA。该模式下,公司在指定的地点交货并办理完成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光源服务收入

公司出租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产品并对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约定按照实际耗用小时收取费用的,每月末按照当月实际耗用小时乘以约定单价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按月度、季度或年度收取费用的,每月末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时间比例)。

公司出租其他产品的,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

(3)其他收入

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的,在服务完成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公司提供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的,在服务完成并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在服务完成或达到约定服务验收时点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见下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1)将符合条件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货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2)将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调整至“合同资产”列报;(3)在“利润分成”商品销售模式下,期初客户已签收但尚未确认收入部分,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其进行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176,035,155.2415,587,556.77191,622,712.01
存货299,966,170.35-16,355,310.22283,610,860.13
合同资产-3,740,605.963,740,605.96
其他流动资产44,405,513.30-2,340,625.2042,064,888.10
预收款项184,444,643.33-16,910,443.03167,534,200.30
合同负债15,777,305.8115,777,305.81
其他流动负债1,133,137.221,133,137.22
未分配利润288,975,820.291,278,734.88290,254,55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74,559,837.641,278,734.881,975,838,572.52
少数股东权益149,649,306.18-646,507.57149,002,798.61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5,858,784.58875,858,784.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540,000,000.0054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042,559.634,042,559.63
应收账款176,035,155.24191,622,712.0115,587,556.77
应收款项融资1,980,500.001,980,500.00
预付款项35,070,999.1335,070,999.1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9,618,750.089,618,750.0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99,966,170.35283,610,860.13-16,355,310.22
合同资产3,740,605.963,740,605.9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4,405,513.3042,064,888.10-2,340,625.20
流动资产合计1,986,978,432.311,987,610,659.62632,227.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9,534,371.94139,534,371.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975,419.3811,9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71,204,340.95471,204,340.95
在建工程20,132,004.0720,132,004.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32,331,324.07332,331,324.0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908,070.3416,908,07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109,023,941.85109,023,941.85
其他非流动资产11,420,185.9411,420,185.94
非流动资产合计1,112,529,658.541,112,529,658.54
资产总计3,099,508,090.853,100,140,318.16632,227.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6,765,319.0576,765,31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7,335,841.7937,335,841.79
应付账款176,624,445.46176,624,445.46
预收款项184,444,643.33167,534,200.30-16,910,443.03
合同负债15,777,305.8115,777,305.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0,586,932.7150,586,932.71
应交税费42,924,647.7942,924,647.79
其他应付款14,364,076.4314,364,076.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4,968,795.0264,968,795.02
其他流动负债1,133,137.221,133,137.22
流动负债合计648,014,701.58648,014,701.5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79,615,107.27279,615,107.2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3,488,1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7,072,676.4927,072,676.49
递延收益17,108,361.6917,108,361.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7,284,245.45327,284,245.45
负债合计975,298,947.03975,298,947.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1,554,411.00451,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07,942,318.371,207,942,318.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287,063.853,287,063.8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2,800,224.1322,800,224.1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88,975,820.29290,254,555.171,278,73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74,559,837.641,975,838,572.521,278,734.88
少数股东权益149,649,306.18149,002,798.61-646,507.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124,209,143.822,124,841,371.13632,22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099,508,090.853,100,140,318.16632,227.31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1)将符合条件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货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2)将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调整至“合同资产”列报;(3)在“利润分成”商品销售模式下,期初客户已签收但尚未确认收入部分,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其进行变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0,479,390.49570,479,390.49
交易性金融资产540,000,000.0054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542,559.633,542,559.63
应收账款299,315,776.44295,616,359.63-3,699,416.81
应收款项融资442,500.00442,500.00
预付款项6,410,257.486,410,257.48
其他应收款67,227,575.2167,227,575.2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35,617,379.22135,617,379.22
合同资产3,699,416.813,699,416.8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280,164.3912,280,164.39
流动资产合计1,635,315,602.861,635,315,602.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57,795,276.13257,795,276.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75,419.387,075,419.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0,391,512.9260,391,512.92
在建工程1,385,496.591,385,496.5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30,796,423.87330,796,423.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2,771,126.8312,771,12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9,545,438.209,545,438.20
其他非流动资产6,744,453.856,744,453.85
非流动资产合计686,505,147.77686,505,147.77
资产总计2,321,820,750.632,321,820,750.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217,738.3610,217,738.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7,335,841.7937,335,841.79
应付账款162,596,838.45162,596,838.45
预收款项11,116,659.114,387,326.61-6,729,332.50
合同负债6,485,831.146,485,831.14
应付职工薪酬26,985,668.9226,985,668.92
应交税费1,534,242.701,534,242.70
其他应付款42,599,703.3642,599,703.3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3,501.36243,501.36
流动负债合计292,386,692.69292,386,692.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3,488,1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4,631,273.0014,631,273.00
递延收益15,724,174.3015,724,174.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3,843,547.3033,843,547.30
负债合计326,230,239.99326,230,239.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1,554,411.00451,554,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10,939,867.821,310,939,86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522,683.4021,522,683.40
未分配利润211,573,548.42211,573,54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95,590,510.641,995,590,51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21,820,750.632,321,820,750.63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1)将符合条件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货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2)将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调整至“合同资产”列报。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服务3%、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25%、8.70%、8.84%、12.5%、15%、16.5%、20%、21%、2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5.00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2.50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0
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20.00
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0.00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20.00
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20.00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20.00
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20.00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8.25、16.50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
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16.50
JoveAI Innovation,Inc.8.70、8.84、21.00
Appotronics USA,Inc.21.00
FORMOVIE TECHNOLOGY INC21.00
JoveAI Limited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WEMAX LLC21.00
JOVEAI ASIA COMPANY LIMITED20.0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00

注:

1.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和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注册地系香港,在香港的关联实体中有一家可以选择适用两级制利得税率,首200万港元利得税税率8.25%,余下利得税税率为16.50%;

2.JoveAI Limited,注册地系开曼群岛,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3.Appotronics USA,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

4.JoveAI Innovation,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税率8.84%,特拉华州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70%;

5.FORMOVIE TECHNOLOGY IN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

6.WEMAX LLC,注册地系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21%;

7.JOVEAI ASIA COMPANY LIMITED,注册地系越南,企业所得税税率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204257),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19-2021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2018年11月30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9590),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因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未享受税收优惠。从2019年度起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2016及2017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2018-2020年度按照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子公司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可享受该税收优惠。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免征增值税。公司从2018年1月26日起享受该税收优惠。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189.123,348.57
银行存款699,310,868.31857,708,997.58
其他货币资金30,133,607.9618,146,438.43
合计729,447,665.39875,858,784.5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8,559,109.82132,334,643.95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有23,151,615.78元系保证金,使用受限;银行存款中有20,000,000.00元系因诉讼被冻结,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95,000,000.00540,000,000.00
其中:
结构性存款495,000,000.00540,000,000.00
合计495,000,000.0054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126,550.003,891,456.00
商业承兑票据2,054,836.79151,103.63
合计4,181,386.794,042,559.63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9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24,337.00
合计1,224,337.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11,325.57100.0029,938.780.714,181,386.794,050,512.45100.007,952.820.204,042,559.63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2,126,550.0050.502,126,550.003,891,456.0096.073,891,456.00
商业承兑汇票2,084,775.5749.5029,938.781.442,054,836.79159,056.453.937,952.825.00151,103.63
合计4,211,325.57/29,938.78/4,181,386.794,050,512.45/7,952.82/4,042,559.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084,775.5729,938.781.44
合计2,084,775.5729,938.781.4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7,952.8221,985.9629,938.78
合计7,952.8221,985.9629,938.7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32,580,489.29
1至2年9,833,618.95
2至3年1,416,964.56
合计143,831,072.8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3,831,072.80100.009,795,911.536.81134,035,161.27203,746,783.87100.0012,124,606.715.95191,622,712.01
其中: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3,831,072.80100.009,795,911.536.81134,035,161.27203,746,783.87100.0012,124,606.715.95191,622,712.01
合计143,831,072.80/9,795,911.53/134,035,161.27203,746,783.87/12,124,606.71/191,622,712.0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2,580,489.296,629,024.515.00
1-2年9,833,618.952,458,404.7425.00
2-3年1,416,964.56708,482.2850.00
合计143,831,072.809,795,911.536.81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10。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124,606.71-2,328,695.189,795,911.53
合计12,124,606.71-2,328,695.189,795,911.5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客户一61,820,725.6642.983,091,036.29
客户二26,341,388.5218.311,317,069.43
客户三10,190,007.007.09509,500.35
客户四6,464,740.914.491,547,150.28
客户五2,195,500.001.53109,775.00
小计107,012,362.0974.406,574,531.35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362,600.001,980,500.00
合计362,600.001,980,500.0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2,644,779.6682.7734,948,314.4599.65
1至2年6,794,374.0517.23122,684.680.35
2至3年833.350.00
合计39,439,987.06100.0035,070,999.1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13,030,362.8733.04
供应商二3,909,472.509.91
供应商三2,678,466.276.79
供应商四2,270,088.505.76
供应商五1,935,509.794.91
小计23,823,899.9360.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424,632.949,618,750.08
合计11,424,632.949,618,750.0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917,632.34
1至2年4,959,142.86
2至3年441,715.69
3年以上675,637.60
合计11,994,128.49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10,159,405.348,772,420.22
代扣代缴款项604,218.291,275,175.63
应收暂付款1,230,504.8610,289.71
合计11,994,128.4910,057,885.56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39,035.48100.00439,135.48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0,360.07130,360.0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569,395.55100.00569,495.5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39,135.48130,360.07569,495.55
合计439,135.48130,360.07569,495.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3,574,618.001-2年29.80178,730.9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000.001年以内16.67100,000.00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押金1,257,075.20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10.4862,853.76
香港科技园公司押金1,110,223.681-2年9.2655,511.2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658,584.721年以内5.4932,929.24
合计/8,600,501.60/71.70430,025.11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54,078,688.6418,429,074.88235,649,613.76169,021,593.2318,901,716.15150,119,877.08
在产品14,784,099.681,478,412.0513,305,687.6312,337,519.02686,431.0711,651,087.95
库存商品149,723,126.6423,614,864.89126,108,261.7595,889,640.2920,855,142.3675,034,497.93
发出商品17,355,687.4817,355,687.4840,421,349.5140,421,349.51
委托加工物资10,306,931.893,651.8610,303,280.036,405,637.9921,590.336,384,047.66
合计446,248,534.3343,526,003.68402,722,530.65324,075,740.0440,464,879.91283,610,860.13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8,901,716.157,274,390.657,747,031.9218,429,074.88
在产品686,431.071,376,044.40584,063.421,478,412.05
库存商品20,855,142.3611,528,667.498,768,944.9623,614,864.89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21,590.3317,938.473,651.86
合计40,464,879.9120,179,102.5417,117,978.7743,526,003.6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货款4,143,457.96228,548.263,914,909.703,937,479.96196,874.003,740,605.96
合计4,143,457.96228,548.263,914,909.703,937,479.96196,874.003,740,605.96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货款31,674.26
合计31,674.26/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35,391,912.9437,976,562.19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56,065.374,088,325.91
合计35,547,978.3142,064,888.10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Cinionic Limited139,534,371.94217,201.22-1,059,162.87138,692,410.29
GDC Technology Limited(BVI)127,773,820.62765,306.40923,456.56129,462,583.58
小计139,534,371.94127,773,820.62982,507.62-135,706.31268,154,993.87
合计139,534,371.94127,773,820.62982,507.62-135,706.31268,154,993.87

其他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损益调整与投资收益差异系逆流交易产生的合并抵消差异。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75,419.387,075,419.38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4,900,000.004,900,000.00
合计11,975,419.3811,975,419.38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55,164,004.06471,204,340.9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55,164,004.06471,204,340.95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经营租出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2,619,598.351,020,400.0531,265,315.39525,597,112.41640,502,426.20
2.本期增加金额12,312,206.563,674,254.4317,545,660.2833,532,121.27
(1)购置12,312,206.563,674,254.4315,986,460.99
(2)在建工程转入17,545,660.2817,545,660.2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88,679.29210,903.033,084,721.483,584,303.80
(1)处置或报废288,679.29210,903.03499,582.32
(2)转入存货3,084,721.483,084,721.48
4.期末余额94,643,125.621,020,400.0534,728,666.79540,058,051.21670,450,243.6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9,391,420.36292,223.8612,083,558.96127,530,882.07169,298,085.25
2.本期增加金额7,815,934.8987,399.542,841,383.5736,660,302.4047,405,020.40
(1)计提7,815,934.8987,399.542,841,383.5736,660,302.4047,405,020.40
3.本期减少金额178,134.48174,820.371,063,911.191,416,866.04
(1)处置或报废178,134.48174,820.37352,954.85
(2)转入存货1,063,911.191,063,911.19
4.期末余额37,029,220.77379,623.4014,750,122.16163,127,273.28215,286,239.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613,904.85640,776.6519,978,544.63376,930,777.93455,164,004.06
2.期初账面价值53,228,177.99728,176.1919,181,756.43398,066,230.34471,204,340.9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经营租出设备376,930,777.93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0,992,866.4620,132,004.07
合计30,992,866.4620,132,004.07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总部大楼项目17,253,087.1317,253,087.131,385,496.591,385,496.59
待租光源13,739,779.3313,739,779.3318,746,507.4818,746,507.48
合计30,992,866.4630,992,866.4620,132,004.0720,132,004.0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总部大楼项目534,635,200.001,385,496.5915,867,590.5417,253,087.133.23自筹
待租光源18,746,507.4812,538,932.1317,545,660.2813,739,779.33自筹
合计534,635,200.0020,132,004.0728,406,522.6717,545,660.2830,992,866.4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30,630,000.0023,247,800.0010,196,548.78364,074,348.78
2.本期增加金额303,152.64303,152.64
(1)购置303,152.64303,152.6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0,630,000.0023,247,800.0010,499,701.42364,377,501.4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6,531,500.0612,535,490.062,676,034.5931,743,024.71
2.本期增加金额5,510,500.021,162,390.02992,162.367,665,052.40
(1)计提5,510,500.021,162,390.02992,162.367,665,052.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2,042,000.0813,697,880.083,668,196.9539,408,077.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08,587,999.929,549,919.926,831,504.47324,969,424.31
2.期初账面价值314,098,499.9410,712,309.947,520,514.19332,331,324.0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6,908,070.34606,210.233,264,991.6814,249,288.89
服务费844,339.6297,423.80746,915.82
合计16,908,070.341,450,549.853,362,415.4814,996,204.71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6,194,716.255,864,962.1535,664,470.565,836,098.2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54,219,403.7688,018,859.65382,370,535.1795,185,982.07
可抵扣亏损41,067,865.6610,266,966.41
预计负债28,973,907.945,481,910.2425,267,517.714,667,623.73
递延收益16,286,885.412,514,556.9116,475,547.962,546,469.56
股份支付费用12,301,140.621,948,412.334,987,200.41787,768.28
合计489,043,919.64114,095,667.69464,765,271.81109,023,941.8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3,561,465.4830,524,539.70
可抵扣亏损179,388,652.04162,566,621.36
合计222,950,117.52193,091,161.06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9,243,377.139,243,377.13
2021年9,487,530.319,487,530.31
2022年11,900,329.0011,900,329.00
2023年47,115,450.5947,115,450.59
2024年(注1)84,819,934.3384,819,934.33
2025年16,822,030.68
合计179,388,652.04162,566,621.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因本期施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导致2019年子公司可弥补亏损减少,同时合并报表中未实现内部损益对应的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减少。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6,352,208.656,352,208.6511,420,185.9411,420,185.94
合计6,352,208.656,352,208.6511,420,185.9411,420,185.94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8,602,306.0550,000,000.00
信用借款54,476,763.3610,000,000.00
保证及质押借款32,199,672.4516,337,875.56
应付利息357,286.44427,443.49
合计115,636,028.3076,765,319.05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26,525,026.2237,335,841.79
合计126,525,026.2237,335,841.79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采购款项198,595,546.20176,624,445.46
合计198,595,546.20176,624,445.4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和影院服务充值款173,963,358.36167,534,200.30
合计173,963,358.36167,534,200.3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5,493,335.55预收影院服务充值款
合计35,493,335.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9,442,085.2015,777,305.81
合计19,442,085.2015,777,305.8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50,334,348.08123,101,364.00156,974,389.2716,461,322.8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0,147.901,150,522.821,327,354.7463,315.98
三、辞退福利12,436.735,021,391.685,033,828.41
合计50,586,932.71129,273,278.50163,335,572.4216,524,638.7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0,091,330.65110,772,242.86144,539,237.1516,324,336.36
二、职工福利费3,232,087.893,232,087.89
三、社会保险费60,144.932,006,273.772,055,913.4810,505.22
其中:医疗保险费46,782.991,878,771.601,915,871.049,683.55
工伤保险费4,733.5917,286.7821,198.70821.67
生育保险费8,628.35110,215.39118,843.74
四、住房公积金2,113.006,666,826.306,665,837.303,10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0,759.50423,933.18481,313.45123,379.2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50,334,348.08123,101,364.00156,974,389.2716,461,322.8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2,248.741,109,469.141,278,506.2463,211.64
2、失业保险费7,899.1641,053.6848,848.50104.3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40,147.901,150,522.821,327,354.7463,315.9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46,070.95776,108.18
企业所得税6,824,644.0839,874,754.97
个人所得税857,706.751,447,882.44
城市维护建设税267,509.52364,569.72
教育费附加114,646.93156,244.17
地方教育附加76,431.29104,162.78
印花税66,157.95200,925.53
合计8,453,167.4742,924,647.79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1,279,223.68
其他应付款30,827,391.5614,364,076.43
合计42,106,615.2414,364,076.43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1,279,223.68
合计11,279,223.6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扣代缴款项116,156.76145,265.79
押金/保证金4,187,542.192,626,034.93
预提费用17,230,992.6111,539,286.03
应付暂收款9,292,700.0053,489.68
合计30,827,391.5614,364,076.4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62,155.82127,055.02
质押及保证借款144,507,332.9064,841,740.00
合计144,769,488.7264,968,795.02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1,667,826.541,133,137.22
合计1,667,826.541,133,137.2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及保证借款79,750,396.00279,060,423.10
应付利息142,348.86554,684.17
合计79,892,744.86279,615,107.27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3,539,750.003,488,100.00
合计3,539,750.003,488,100.00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款购买专利使用权3,539,750.003,488,100.00
合计3,539,750.003,488,100.00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27,072,676.4933,664,528.96三包费用
合计27,072,676.4933,664,528.96/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7,108,361.6911,083,800.0011,408,065.4916,784,096.20
合计17,108,361.6911,083,800.0011,408,065.4916,784,096.20/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金额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4之说明。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8K超高清激光显示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00,000.0017,881.981,982,118.0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增材制造用高性能树脂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18,125.0618,125.06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广东省激光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4,820,417.314,345,430.17474,987.1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超高亮度激光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42,818.872,142,818.87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生产示范线7,694,753.438,873,800.002,241,562.3914,326,991.0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产业化关键技术432,247.022,210,000.002,642,247.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17,108,361.6911,083,800.0011,408,065.4916,784,096.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51,554,411.00451,554,411.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200,466,394.581,200,466,394.58
其他资本公积7,475,923.7916,084,702.8423,560,626.63
合计1,207,942,318.3716,084,702.841,224,027,021.2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确定以2019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17.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9名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7,576,543.48元,其中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6,084,702.84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为1,491,840.6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287,063.851,013,815.201,013,815.2025,835.374,300,879.05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706.31-135,706.31-135,706.3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87,063.851,149,521.511,149,521.5125,835.374,436,585.3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287,063.851,013,815.201,013,815.2025,835.374,300,879.0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系本期香港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部分。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1,522,683.4021,522,683.40
同一控制下合并恢复的盈余公积1,277,540.731,277,540.73
合计22,800,224.1322,800,224.1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88,975,820.29112,623,054.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278,734.8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90,254,555.17112,623,054.7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27,442.96186,457,276.7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04,511.2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3,866,580.83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70,715,417.30288,975,820.2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278,734.88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16,025,207.34529,787,789.94853,356,964.84511,757,903.12
合计716,025,207.34529,787,789.94853,356,964.84511,757,903.1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54,951.571,975,668.74
教育费附加378,217.31854,233.24
地方教育费附加248,054.96561,364.18
其他848,486.72945,684.82
合计2,329,710.564,336,950.98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3,380,108.0325,006,899.21
差旅费650,816.902,972,256.98
业务招待费344,196.591,217,757.65
市场推广费11,258,761.3515,155,417.35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2,025,841.223,340,057.79
销售返修费用7,335,750.914,797,990.08
其他费用5,838,419.508,095,110.78
合计50,833,894.5060,585,489.84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7,739,712.4933,954,968.02
房租费用3,676,664.678,124,328.18
服务费17,562,845.342,764,441.73
折旧摊销费8,228,493.807,371,168.39
股份支付费用17,576,543.47
其他费用3,029,397.326,562,831.90
合计77,813,657.0958,777,738.22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4,917,336.4552,557,555.42
物料耗用费9,045,544.8410,978,567.36
房租费用4,614,423.445,519,043.68
服务费2,313,102.756,105,287.85
折旧摊销费6,299,814.114,291,396.67
检测费1,963,709.912,564,033.45
专利费4,325,481.234,412,009.53
其他费用3,816,038.022,881,595.84
合计87,295,450.7589,309,489.80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612,825.8718,267,758.92
减:利息收入-4,618,971.33-2,986,857.28
汇兑损益189,748.991,440,004.41
银行手续费854,087.51636,733.64
合计8,037,691.0417,357,639.69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7,881.98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1,357,361.0415,417,109.11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扣1,546,791.95
合计32,922,034.9717,417,109.11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4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01,894.80-3,460,616.5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824,793.71
合计11,726,688.51-3,460,616.55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2,170,106.96-761,760.88
合计2,170,106.96-761,760.88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2,109,681.09-1,379,296.10
合计-12,109,681.09-1,379,296.10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49,620.91
合计149,620.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8,412.778,412.77
无需支付的款项4,200.00818,292.074,200.00
赔款252,001.081,500,000.00252,001.08
其他6,001.6311,883.776,001.63
合计270,615.482,330,175.84270,615.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563,138.63563,138.6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40,563.32816,871.91140,563.32
罚款及滞纳金1,000.00214,462.771,000.00
其他36,000.0036,000.00
合计740,701.951,031,334.68740,701.95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7,761,319.1236,244,557.63
递延所得税费用-5,067,377.70-3,104,343.89
合计2,693,941.4233,140,213.7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684,302.7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52,645.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137,384.0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95,268.2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470,704.6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08,156.0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641,787.71
所得税费用2,693,941.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第十节.七.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9,527,428.6918,030,440.03
营业外收入258,002.711,513,303.93
利息收入4,618,971.332,986,857.28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20,402,679.8624,642,060.94
银行存款-诉讼冻结资金10,000,000.00
经营性往来16,463,315.135,699,366.68
合计81,270,397.7252,872,028.8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销售费用、管理及研发费用67,811,667.4384,083,929.16
付现的财务费用854,087.51636,733.64
营业外支出600,138.63214,462.77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27,484,998.9218,134,123.73
经营性往来3,395,213.715,247,143.62
合计100,146,106.20108,316,392.9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利支付费用22,587.36
发行费用3,570,350.00
合计22,587.363,570,35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378,244.1791,205,816.19
加:资产减值准备12,109,681.09761,760.88
信用减值损失-2,170,106.961,379,296.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47,418,126.6537,653,612.42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7,660,838.997,226,875.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409,529.261,346,577.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9,620.91816,871.9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2,150.5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1,802,574.8619,707,763.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726,688.513,460,616.5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71,725.84-3,104,697.6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2,500,844.11-91,143,123.9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7,912,872.37-22,249,801.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4,980,975.06-61,604,980.32
其他17,576,54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06,061.80-14,543,413.5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86,296,049.61517,744,659.8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29,789,487.86472,508,550.4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493,438.2545,236,109.4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86,296,049.61829,789,487.86
其中:库存现金3,189.123,348.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79,310,868.31827,470,990.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6,981,992.182,315,148.56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6,296,049.61829,789,487.8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表中,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的系使用受限的保证金23,151,615.78元;因诉讼被冻结的资金20,000,000.00元。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3,151,615.78保证金
银行存款20,000,000.00因诉讼被冻结
合计43,151,615.78/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114,063,299.33
其中:美元15,939,775.697.0795112,845,641.99
越南盾128,710,543.000.0003059539,378.47
港币1,286,444.370.91341,175,089.75
英镑365.968.71443,189.12
应收账款--24,631,615.01
其中:美元3,479,287.387.079524,631,615.01
短期借款--12,281,152.08
其中:美元1,734,748.517.079512,281,152.08
应付账款--60,890,264.62
其中:美元8,569,726.647.079560,669,379.75
欧元27,745.877.9610220,884.87
其他应收款--1,451,045.43
其中:美元37,674.717.0795266,718.11
越南盾110,630,000.000.0003059533,846.80
港币1,259,503.110.91341,150,480.52
其他应付款--5,846,302.51
其中:美元707,891.147.07955,011,515.30
欧元64,845.307.9610516,233.44
港币348,740.770.9134318,553.77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17,881.98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11,083,800.00递延收益11,390,183.51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19,967,177.53其他收益19,967,177.53

说明:金额指本期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包含以前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在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设立2020-2-133,000,000.00100.00%
WEMAX LLC设立2020-3-17//
JOVEAI ASIA COMPANY LIMITED设立2020-4-24709,310.0064.29%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销售;技术开发、咨询90.00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100.00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服务59.00
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激光显示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100.00设立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软件开发55.00设立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激光显示产品研发、销售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激光电影放映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24.8430.36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厦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1.00设立
深圳市光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半导体光电设备的软件开发100.00设立
深圳市光峰家庭院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与半导体光电产品相关的软件开发100.00设立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00.00设立
Appotronics USA,Inc.美国美国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Fabul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香港香港银幕的研发、制造、销售100.00设立
JoveAI Limited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64.29设立
JoveAI Innovation, Inc.美国美国激光显示软件系统的研发64.29设立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常州常州投影设备及银幕、电子计算机的技术研发100.00设立
FORMOVIE TECHNOLOGY INC美国美国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55.00设立
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100.00设立
WEMAX LLC美国美国激光设备贸易100.00设立
JOVEAI ASIA COMPANY LIMITED越南越南投影设备及银幕、电子计算机的技术研发64.29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5.00-4,688,356.17-17,583,172.99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44.80-15,518,003.49152,467,740.13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峰米科技421,067,008.9010,764,967.98431,831,976.88467,579,146.783,326,547.85470,905,694.63252,558,076.547,968,567.46260,526,644.00288,201,120.452,437,972.51290,639,092.96
中影光峰147,816,334.88747,344,068.24895,160,403.12462,864,399.7491,966,226.31554,830,626.05255,777,103.29789,861,645.431,045,638,748.72383,085,231.40289,141,441.68672,226,673.08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峰米科技396,335,864.51-10,418,569.26-10,418,569.2683,212,791.30327,846,132.62-16,225,067.89-16,225,067.89-5,554,506.48
中影光峰78,528,870.68-34,638,400.65-34,638,400.6522,787,991.80267,701,240.2077,574,624.1377,574,624.1341,227,104.36

其他说明: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追溯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不调整可比数据。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GDC Technology Limited(BVI)亚洲和北美英属维尔京群岛研发、生产、销售数字影院服务器及影院管理系统36.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GDCGDC(注2)
流动资产586,292,470.81395,470,018.62
非流动资产249,809,120.86435,956,015.86
资产合计836,101,591.67831,426,034.48
流动负债629,982,428.50365,525,438.62
非流动负债19,357,179.51283,701,219.95
负债合计649,339,608.01649,226,658.5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6,761,983.66182,199,375.9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67,234,314.1265,591,775.33
调整事项62,228,269.4662,182,045.29
--商誉62,182,045.2962,182,045.2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46,224.17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29,462,583.58127,773,820.62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44,845,312.70
净利润2,142,306.37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2,565,157.07
综合收益总额4,707,463.4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注1:调整事项的“其他”系联营企业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不属于公司享有的部分。注2:GDC期初数为股权投资确认日近期报表未经审计数据(2020年3月31日),GDC本期损益数据为4-6月累计数。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38,692,410.29139,534,371.9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期初账面价值139,534,371.94
--净利润217,201.22-3,458,306.31
--其他综合收益-1,059,162.87-2,035,318.38
--综合收益总额-841,961.65-5,493,624.69

其他说明

1、 其他综合收益金额系被投资企业与出资企业记账本位币不同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被投资企业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形成。

2、 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主要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地直接间接
Cinionic Limited欧美香港销售影院放映机20权益法核算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七.4、5、8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

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

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74.40%(2020年6月30日)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339,536,470.76351,355,411.88269,576,858.9681,778,552.92
应付票据126,525,026.22126,525,026.22126,525,026.22
应付账款198,595,546.20198,595,546.20198,595,546.20
其他应付款42,106,615.2442,106,615.2442,106,615.24
长期应付款3,539,750.003,539,750.003,539,750.00
小计710,303,408.42722,122,349.54640,343,796.6281,778,552.92

(续上表)

项目期初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421,349,221.34444,275,984.40159,065,657.15285,210,327.25
应付票据37,335,841.7937,335,841.7937,335,841.79
应付账款176,624,445.46176,624,445.46176,624,445.46
其他应付款14,364,076.4314,364,076.4314,364,076.43
长期应付款3,488,100.003,488,100.003,488,100.00
小计653,161,685.02676,088,448.08390,878,120.83285,210,327.25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39,536,470.7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20,240,038.66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495,000,000.00495,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95,000,000.00495,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结构性存款495,000,000.00495,000,000.00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975,419.3811,975,419.38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06,975,419.38506,975,419.38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股权投资,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以成本作为最佳估计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半导体产品研发、销售1,00020.8020.8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屹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十二.2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十二.3之说明。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GDC Technology Limited(BVI)公司持股36%的企业
Cinionic Limited公司持股20%的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公司
深圳市中光工业技术研究院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
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电源、水冷及服务10,824,895.6922,838,096.22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电子元器件及服务99,513,144.4182,763,206.03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17,123.8927,452.70
GDC及其关联公司电路板3,586,000.000.00
合计113,941,163.99105,628,754.9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影院服务34,976,389.3943,561,500.35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激光电视、智能微投254,631,263.83259,366,426.80
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激光商教投影机6,138,857.9327,229,934.46
CINIONIC激光光源35,973,430.6153,450,024.46
GDC及其关联公司激光光源配件13,274.340.00
小计331,733,216.10383,607,886.0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房屋租赁835,379.651,118,156.2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041,659.002018-1-172020-7-1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237,500.002018-3-262020-9-23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987,500.002018-3-262020-9-23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340,154.002018-4-252020-10-25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575,000.002018-6-12020-1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324,988.002018-6-272020-12-26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546,656.002018-8-172021-2-17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3,827,620.002018-9-272021-3-26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2,207,707.902018-11-12021-4-30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7,172,908.002018-11-302021-4-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43,670,392.002018-12-192021-12-1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6,481,996.002018-12-192021-6-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7,745,992.002018-12-292021-12-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20,152,663.002019-1-302022-1-30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7,896,000.002019-3-12022-3-1
司、李屹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2,201,000.002019-3-12022-3-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8,001,000.002019-3-292022-8-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9,000,662.002019-5-92022-4-30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8,448,000.002019-6-42022-6-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650,000.002019-7-82022-7-4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5,450,000.002019-7-292022-7-29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0,001,332.002019-8-212022-8-21
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屹18,296,999.002019-9-182022-9-18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57.82682.63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320,333.2681,543.9217,494,326.54874,716.33
应收账款北京东方中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198.00109.908,829,840.85442,339.31
应收账款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61,820,725.663,091,036.2945,679,955.492,283,997.77
应收账款CINIONIC10,072,422.34503,621.1224,298,258.081,214,912.90
小计73,215,679.263,676,311.2396,302,380.964,815,966.31
预付款项GDC及其关联方2,270,088.50
预付款项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678,466.273,350,592.41
小计4,948,554.773,350,592.41
其他应收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96,435.0014,821.75290,866.0014,543.30
其他应收款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00,000.005,000.00100,000.005,000.00
小计396,435.0019,821.75390,866.0019,543.3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7,787,327.8111,595,819.93
小计7,787,327.8111,595,819.93
预收账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082,606.5615,407,937.54
小计1,082,606.5615,407,937.54
合同负债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964,601.77429,634.22
小计1,964,601.77429,634.22
其他应付款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9,645.00
小计9,645.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限制性股票440.00万股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授予价格17.50元/股;合同剩余期限:4/16/28个月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开市场报价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实际授予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3,560,626.63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7,576,543.47

其他说明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与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差异系汇率折算差额所致。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重要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如下表所示:

序号租赁地址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房租费用/年
1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1楼、22楼5,808.79研发、办公2018-05-01至2021-12-315,310,893.71
2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3楼2,047.93研发、办公2020-02-01至2025-01-311,872,393.14
3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耀川工业区23,765.57厂房、宿舍2018-12-1至2022-11-3013,405,336.20
4香港科技园三期22E座1层101单元1,138.25办公2019-3-20至2022-3-193,354,004.80
5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东升科技园B6号楼C1002998.39研发、办公2020-5-11至2021-5-101,706,605.80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案号案由原告被告涉案专利进展
(2019)粤73知民初663号侵犯发明专利权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有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ZL201310017478.0审理中
(2019)粤73知民初664号ZL20310625063.1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5号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410249663.7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6号ZL201610387831.8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7号ZL201310017478.0审理中
(2019)京73民初1278号ZL201010624724.5审理中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因以上诉讼被冻结资金2,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 (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案件涉及2,000万元已解除冻结。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业务及产品分类:

单位:元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业务687,172,378.00485,666,508.20646,147,276.73444,567,381.82
租赁服务业务27,433,018.2242,549,487.82198,853,981.1259,785,111.50
其他业务1,419,811.121,571,793.928,355,706.997,405,409.80
小 计716,025,207.34529,787,789.94853,356,964.84511,757,903.12

按地区分类:

单位:元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境内640,139,114.14503,435,571.70771,763,293.59483,942,730.42
境外75,886,093.2026,352,218.2481,593,671.2527,815,172.70
小 计716,025,207.34529,787,789.94853,356,964.84511,757,903.12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其他16,147,768.10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341,024,873.57
1年以内小计357,172,641.67
1至2年25,404,808.35
2至3年49,366.65
3年以上
合计382,626,816.6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2,626,816.67100.001,310,771.730.34381,316,044.94296,895,698.30100.001,279,338.670.43295,616,359.63
其中:
账龄组合18,111,934.754.731,310,771.737.2416,801,163.0217,257,141.025.811,279,338.677.4115,977,802.35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364,514,881.9295.27364,514,881.92279,638,557.2894.19279,638,557.28
合计382,626,816.67100.001,310,771.730.34381,316,044.94296,895,698.30100.001,279,338.670.43295,616,359.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147,768.10807,388.405.00
1-2年1,914,800.00478,700.0025.00
2-3年49,366.6524,683.3350.00
合计18,111,934.751,310,771.737.2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79,338.6731,433.061,310,771.73
合计1,279,338.6731,433.061,310,771.7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44,410,569.5063.88
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61,166,154.6615.99
Appotronics Hong Kong Limited46,266,620.9512.09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5,555,472.591.45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4,243,723.751.11
小计361,642,541.4594.52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2,169,108.0867,227,575.21
合计32,169,108.0867,227,575.2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3,729,992.78
1年以内小计13,729,992.78
1至2年17,698,419.15
2至3年441,715.69
3年以上675,637.60
合计32,545,765.22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7,342,161.246,343,792.67
代扣代缴款项650,484.2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25,012,622.3460,540,712.71
应收暂付款190,981.6410,289.71
合计32,545,765.2267,545,279.33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317,704.12317,704.12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8,953.0258,953.02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376,657.14376,657.1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7,704.1258,953.02376,657.14
合计317,704.1258,953.02376,657.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内部往来13,969,500.001年以内及1-2年42.92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往来10,621,938.361年以内32.64
深圳市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押金3,574,618.001-2年10.98178,730.9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供应商保证金2,000,000.001年以内6.15100,000.00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供应商押金1,257,075.20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3.8662,853.76
合计31,423,131.5696.55341,584.66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39,528,444.0945,885,284.27393,643,159.82303,680,560.4045,885,284.27257,795,276.13
合计439,528,444.0945,885,284.27393,643,159.82303,680,560.4045,885,284.27257,795,276.1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27,000,000.00
深圳市光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516,813.05972,563.801,489,376.85
北京东方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00,000.005,900,000.00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8,203,950.931,457,301.9529,661,252.886,057,491.48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18,966,857.2618,966,857.26
中影光峰激光30,767,063.781,556,102.0832,323,165.86
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清大光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5,100,000.005,100,000.00827,792.79
深圳市光峰小明科技有限公司12,000,000.0012,000,000.0012,000,000.00
光峰光电香港有限公司173,225,875.38128,861,915.86302,087,791.24
光峰科技(常州)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深圳光峰显示设备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合计303,680,560.40135,847,883.69439,528,444.0945,885,284.27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84,899,378.41256,660,786.97427,684,505.04290,643,668.97
合计384,899,378.41256,660,786.97427,684,505.04290,643,668.97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4,542.3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824,793.71
合计10,824,793.71-64,542.33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5,940.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851,687.4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655,728.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824,793.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6,405.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5,513,728.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938,077.23
合计44,559,938.0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20.03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2-0.07-0.07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4,327,442.96
非经常性损益B44,559,93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30,232,495.1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D1,975,838,572.52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F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G33,866,580.83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H1
其他股份支付费用对净资产的影响数I116,084,702.84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J13
外币报表折算对净资产的影响数I21,013,815.20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J23
报告期月份数K6
加权平均净资产L=D+A/2+E×F/K-G×H/K±I×J/K1,985,907,122.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M=A/L0.72%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N=C/L-1.52%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4,327,442.96
非经常性损益B44,559,93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30,232,495.13
期初股份总数D451,554,411.00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E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F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G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H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I
报告期缩股数J
报告期月份数K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L=D+E+F×G/K-H×I/K-J451,554,411.00
基本每股收益M=A/L0.03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N=C/L-0.07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序号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A14,327,442.96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净利润的影响数B
稀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A-B14,327,442.96
非经常性损益D44,559,938.09
稀释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C-D-30,232,495.13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F451,554,411.00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G1,336,784.26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H=F+G452,891,195.26
稀释每股收益M=C/H0.03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N=E/H-0.07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原稿
3、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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