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19年8月6号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29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900,000.00元变更为53,2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900,000股变更为53,20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
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2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2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