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对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近期收到了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其本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袁怀东 | 持有股份 | 22,038,505 | 5.51 | 22,038,505 | 5.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38,505 | 5.51 | 22,038,505 | 5.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施秋芳 | 持有股份 | 21,174,210 | 5.29 | 21,174,210 | 5.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74,210 | 5.29 | 21,174,210 | 5.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212,715 | 10.8 | 43,212,715 | 10.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后续的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