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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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068公司简称: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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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武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银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走势的主观假设和判断而做出的预见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影响,实际结果或趋势可能会与这些预见性陈述出现差异。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新冠疫情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及海外经营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三、其他披露事项(二)可能面对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所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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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第四节公司业务概要.....................................................................................................................
第五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重要事项.............................................................................................................................
第七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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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中铝国际、我们 | 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中铝集团 | 指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洛阳院 | 指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一名发起人及股东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审核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
中国铝业 | 指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ACH)、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600)及联交所(股份代号:2600)上市,为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 |
中铝财务 | 指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院 | 指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贵阳院 | 指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长沙院 | 指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中色科技 | 指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73.5%权益的附属公司 |
长勘院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昆勘院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六冶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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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冶 | 指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62.5%权益的附属公司 |
十二冶 | 指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天津建设 | 指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山东工程 | 指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60%权益的附属公司 |
中铝设备 | 指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指 | 2020年8月26日 |
两个确保 | 指 | 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工作安全,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顺利推进、迅速形成大干局面 |
两个不变 | 指 | 全年目标任务不变,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不变 |
人民币 | 指 | 中国法定货币 |
港币 | 指 | 香港法定货币 |
美元 | 指 | 美国法定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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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铝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AluminumInternationalEngineeringCorporation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LIEC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武建强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建 | 张建、吴嘉雯 | 李刚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电话 | 010-82406806 | 010-82406806 | 010-82406806 |
传真 | 010-82406666 | 010-82406666 | 010-82406666 |
电子信箱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3 |
公司境内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公司境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3 |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 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501室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alieco.com.cn |
电子信箱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交所 | 中铝国际 | 601068 |
H股 | 联交所 | 中铝国际 | 2068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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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审阅报告签字会计师姓名 | 石晨起、刘明哲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沈韬、王志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8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 |
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 | 名称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 |
公司聘请的境外法律顾问 | 名称 | 高伟绅律师行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27楼 | |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 |
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946,610,462.50 | 13,516,498,871.86 | -2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153,691.94 | 10,061,243.3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566,854.27 | 852,216.5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6,940,887.41 | -1,086,851,099.52 | -44.1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626,746,799.44 | 11,322,059,940.65 | -6.14 |
总资产 | 54,124,028,453.76 | 55,999,463,120.62 | -3.3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1 | -6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1 | -8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 | -0.42 | 减少2.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4 | -0.53 | 减少2.7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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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122,833.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95,329.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060,005.6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8,620.9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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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227,316.09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350,222.6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767,184.92 |
所得税影响额 | -16,033,981.54 |
合计 | 57,413,162.33 |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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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作为市场主体,我公司也无法独善其身,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双重压力,公司坚定地提出“两个确保”“两个不变”的工作总基调。疫情之下,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道路上一刻不停,坚持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公司境内外1.4万名员工和4万多名劳务人员无一感染。全公司上下积极投身抗疫“战斗”,长勘院珠海分院积极参与珠海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凤凰山病区建设,3天完成地质勘查报告。在疫情防控同时,公司统筹协调复工复产,应复在建工程于3月底全面复工,得到业主和社会各方的肯定,生产经营经受住了疫情的严峻考验,逐步恢复正常,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当前,我国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呈现起稳转好的态势,但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因此,一方面我们将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另一方面我们将乘势而上,增强信心,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下半年,公司管理层将凝聚全体员工的力量,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向局中开新局,贯彻高质量发展新理念,转换发展动能,坚持走集约发展和精细化管理之路,牢固树立市场化经营理念,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创新,抓好提质增效稳增长,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应对挑战,趋利避害,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建设一流有色金属工程技术公司的目标而奋斗。
董事长武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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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领先的技术、工程服务与设备提供商,能为有色金属产业链各个阶段以及其他行业提供完整业务链综合工程解决方案。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及施工承包、装备制造及贸易。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蝉联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同时,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杂志揭晓的2020年度“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TOP150GLOBALDESIGNFIRMS)和“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TOP225INTERNATIONALDESIGNFIRMS)榜单上,中铝国际再次上榜,分列94位和163位。
1.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
工程设计及咨询是公司的传统关键业务,涵盖有色金属行业的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建筑行业地质勘察、楼宇建造,以及能源、化工、环保行业工程设计等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建筑及其他行业施工发包单位。公司技术人员专长涵盖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自动化、总图运输、土木工程、公用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项目概预算及技术经济等超过40个专业范畴,承担了2,000余项国家及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咨询和百余项国外项目。
2.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
公司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建材、电力、水利、化工、矿山、市政公用、钢结构等领域。公司采用多种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包括EPC、EP、PC以及项目管理合同,同时,公司正在开展PPP等其它工程承包模式的实践。公司凭借技术及经验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建立了领先地位,尤其在铝行业工程承包领域处于主导地位。近几年公司在国内外承担了多项大型EPC工程。
3.装备制造业务
装备制造是公司着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坚持自主科技创新,专注于有色金属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引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公司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定制的核心冶金及加工设备、环保设备、机械及电子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及矿山安全监测与应急智能系统。公司的产品应用于有色金属产业链多个范畴,包括采矿、选矿、冶炼及金属材料加工。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轧机的领先制造商。
4.贸易业务
2013年以来,公司在相关多元化的战略指导下,为加强成本和风险控制,推行集中采购策略,同时适当调整和拓宽业务类型,在集中采购平台的建设过程中拓展了与主业相关的设备及原材料贸易业务,该类业务主要在中铝设备集中管理。
(二)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及施工承包具体业务模式
公司拥有悠久的有色金属领域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生产经营历史。以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为核心竞争力,业务涵盖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及施工、装备制造、贸易等领域,构建了“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资产运营/工业服务”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其中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等领域,并采用施工承包、工程总承包(含EPC、EP、PC等)多种业务模式,其中传统施工承包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占比为83%,EPC类占比7%;按融资模式划分,投融建类业务占比10%。
1.公司工程设计勘察及咨询业务是根据业主委托编制有关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并按照设计咨询流程开展工程咨询和设计勘察工作,以确保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权利义务:依据业主提供的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技术产品义务,亦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定价机制:通常参考国家勘察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并按照项目的复杂难易等具体情况收取服务费用。凭借公司在有色冶金行业的技术优势,该业务相对工程施工类项目的利润率较高。回款主要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约10%-2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按完成的工作量进度分期收取(工程设计业务)或交付咨询报告后全额结算(工程咨询业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相应承担产品设计质量、进度等风险。该类业务不存在融资情形。
2.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矿山、市政公用等领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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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多种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包括传统工程承包、EPC类(含EP、PC等)、投融建类(含PPP)等。风险:公司担任承包商,传统工程承包时对项目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负责;EPC模式下,负责整个设计过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设备安装和测试。就项目的质量、安全、准时交付和成本对业主负责,主要风险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比例内承担材差风险;业主对项目合规性风险、项目资金的保障负责;PC模式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定价:通过参与项目投标,公司在编制项目报价时,会对拟投标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包括在实地考察后进行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规定等,计算出工程量列表内的项目成本,然后按照一定百分比加上拟获得的项目毛利,得出提供给客户的投标报价。回款:主要是按照月进度或根据项目节点办理结算后收取工程进度款项,有预付款的则按合同约定收取。
3.公司根据国家政策的方向,选择承揽了部分PPP投融建类业务。风险:在PPP模式下,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和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工程建设并与政府方共担项目运营风险,政府方承担项目合规性风险和征地拆迁等风险。融资:PPP模式下,除合作各方投入的资本金外,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回款:PPP模式下,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工程总承包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有不同的收入来源,建设期的回款主要是项目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运营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定价:PPP模式下,合同的定价主要是确定社会资本方投资(包括融资)的收益率,包括年度折现率和合理利润率,政府方以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社会资本方。利润:PPP模式下,公司既是投资方也是工程承包方,建设期主要以项目施工利润为主,运营期以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等方式获取利润。权利义务:PPP模式下,公司建设期有工程施工的权利,运营期有按合同约定收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权利,有保障工程顺利建成和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的义务。
(三)行业情况
截止2020年6月底,我国电解铝总产能4115.5万吨/年,同比增加3%。运行产能3691.4万吨/年,同比增加1.19%。一季度因疫情影响,新项目建设效率下降,产能建成与投产时间延后,铝价大跌也使部分企业主动安排检修调节生产。二季度后铝价大幅反弹,行业盈利水平持续提升,加之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电解铝新项目加快建设并投产。同时前期停产产能开始着手复产,二季度运行产能快速上升。上半年的新投产能主要集中在云南、四川等西南地区,受行业高利润刺激以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半年电解铝项目投产将加速,在三季度将表现更加集中。纵观有色金属行业,上半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呈探底恢复性向好的走势,预计下半年将保持恢复性向好的走势。
今年上半年,我国建筑业增长幅度为-1.9%,呈现前低后高的发展态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其中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同比下降了2.7%。在后疫情时代随着稳增长各项措施的发力,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我国建筑业发展已过了高峰期,开始震荡发展,需求变化,行业分化。在基础设施领域、城镇化领域仍有较广阔市场空间,其中融合基础设施和城镇化的城市群建设将是建筑业骨干企业市场竞争的主战场。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拥有在有色行业历史悠久的沈阳院、贵阳院、长沙院、中色科技(承接洛阳院资产和业务)四家设计研究院,以及长勘院和昆勘院两家勘察设计院,业务能力覆盖全产业链,能够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有色金属建设技术支持和工程服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已累计拥有国家级创新研究平台6家,省级创新平台及工程实验室增至16家,拥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主持和参加编写国家及行业标准或法规近140项。本集团当年完成国内专利申请137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达50%,获得国内授权专利86件,获得国际专利4件,累计拥有国际专利171件。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有“高湿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与深度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等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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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完成行业技术成果评价,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昆勘院参与的《露天矿山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精确获取与边坡稳定性评价》项目获得浙江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沈阳院发明专利“一种罐式炉低温煅烧工艺”获得首届辽宁省专利奖三等奖。长沙院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面向有色金属冶炼流程精细管控的网络协同制造关键技术与平台研发》,以及参与研究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中游典型城市群多源无机固废集约利用及示范》获批立项,主导研究的《硫化铋精矿氧压浸出机理与矿相转化规律研究》项目首次获批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青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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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2020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47亿元,同比减少35.7亿元,降幅2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亿元,同比减少1.53亿元.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1-2月工程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3月末陆续开工。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加快施工进度,努力改善生产经营状况,但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二)在疫情影响的不利形势下,业主方资金紧张,上半年原定的收款计划有所延迟,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加。
(一)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和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公司按照“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解决,一手抓改革调整”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公司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推进。
1.抓疫情防控
公司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建立本部、成员企业、项目一线的三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体系。提出“两个确保”(即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工作安全,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顺利推进、迅速形成大干局面)“两个不变”(即全年目标任务不变,对各子公司的考核指标不变)的总体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公司积极采购储备防疫物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青年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公司积极参与抗疫,长堪院珠海分公司3天内完成并提交了珠海市的“火神山”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凤凰山病区的勘察报告。针对境外疫情日益严峻的形势,公司密切关注海外人员生命安全,动态调整应急预案,为全体境外员工购买了疫情人身意外险,及时为海外员工家庭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
公司境外11个国家的830名员工、境外雇工,以及国内的1.4万名员工、4万多劳务人员,无一人感染;应复在建工程于3月底全面复工,得到业主和各方肯定,相关情况被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北京电视台及中国有色金属报等媒体宣传。
2.抓项目建设
越是困难时期越要提升为业主服务的质量,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公司层面每周对重点项目跟踪指导,各级管理者靠前指挥,及时解决问题。公司承建的华昇、文山、鹤庆、昭通、几内亚等项目顺利推进,云南高速公路项目全面开工,现场进入施工高峰期。多个项目赢得业主肯定,几内亚博法、文山铝业等项目业主多次来信致谢,高度评价公司项目管理的组织能力和品牌形象。
3.抓市场开拓
上半年公司新签合同额182.58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海外市场积极推进,新签海外合同45.63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倍。1月份签订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曼帕瓦100万吨氧化铝EPC合同,公司负责实施合同金额约37亿元。铝应用业务作为公司业务转型的突破口之一,铝应用市场开拓取得了新的进展,获取了全国首个大直径异形铝合金网壳结构项目等一批工程用铝合同,上半年铝应用合同额达1.42亿元。曲靖绿色铝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及配套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昆明南屏街绿色铝应用示范街区项目进展顺利,签订了“夜市商业设施”等2项合同。有些合同虽然金额不大,但是示范效应明显,后续市场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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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抓提质增效针对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公司研究制定了提质增效专项工作方案,促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搭建集中采购体系,开展企业间对标,降低了采购成本,上半年集采同比降本3%;调整融资结构,公司融资规模较年初减少21亿元,融资成本较年初降低30BP,增加长期资金融资,融资结构更加健康稳定;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达9,000多万元。
5.抓重大风险化解聚焦关键重点,狠抓项目结算,在建项目过程结算率进一步提升,完成了阶段控制目标。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个案分析、多措并举,采用以物抵债、查封资产、启动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化解相关风险。同时,积极抓好公司法治与合规管理,完善了有关制度,建立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
6.抓深化改革深化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公司着力推进成员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长沙院成功入围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成立工程造价技术中心,为公司今后开展工程咨询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六冶、贵阳院等公司开展机构改革,压缩管理部门,提升管理效率。
7.抓科技创新创新始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是企业之利器。上半年公司申请专利137件(其中发明专利占50%),获得授权专利86件;昆勘院刘文连当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长沙院仝一喆获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杰出青年工程师奖”,新增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获评中铝集团“首席工程师”;公司成员企业主编的《有色金属工业余热利用设计标准》等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一批项目获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昆勘院参与的1个项目获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沈阳院的1个项目获首届辽宁省级专利奖、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下半年业务展望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困难,公司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调整思维,努力完成公司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将围绕“两个确保”“两个不变”,深化改革,精细管理,全面对标,找准差距,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做到行稳致远,推动公司迈入良性发展轨道。
1.紧盯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始终绷紧疫情常态化防控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防控风险排查,落实防控责任和要求。同时,深入抓好安全环保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环保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重点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培训,确保本质安全,做好项目环保设计和清洁文明施工,守护绿水青山。
2.紧盯市场开拓公司将按照“4+1”业务发展方向,在项目获取上主动作为、扩大战果,重点在有色冶金及化工、市政、扩大铝应用等方面发力,密切跟踪拟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市政工程发挥区域优势,打好阵地战;曲靖、昆明铝应用及“大滇西旅游环线半山酒店”等项目争取有所突破。公司将以优化设计为引领,发挥设计、施工协同优势,全力争取有色行业相关项目落地。
3.紧盯提质增效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度既定工作目标提质增效、开源节流,抓好当期经营工作,提升效益水平,保证生产经营正常有序。紧抓新签合同落地率、在建合同转化率、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从生产源头抓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管理,高质量推进华昇、文山、昭通、云南高速、白音华等重点项目建设及竣工结算。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印尼、意大利等海外项目。
4.紧盯深化改革公司要实现脱胎换骨的变化,出路在于改革。要通过转换机制,实现更好的市场化,摆脱扩张式发展的路径依赖,走集约式发展道路。改革重在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解决责权利的问题,理顺公司本部与成员企业的关系;第二,解决活力的问题,调动广大员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具体抓住四个关键:一是准确定位公司本部和成员企业关系;二是提高本部管控能力;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四是探索建立健全市场化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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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紧盯技术支撑公司将把技术创新作为集约发展的关键,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回归技术。引导设计院聚焦技术,围绕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实践中的难点、痛点、关键点,实施专项科研攻关;突出重大攻关项目团队建设和负责人培养,建设公司技术人才智库,打造叫得响、有影响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二是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方向,以创造价值为前提,以企业为主体,用市场压力倒逼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三是技术协同。公司将强化科技管理,切实发挥协同职能,把同类技术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实现模块化升级和应用。
6.紧盯精细化管理公司将把精细化管理作为集约发展的重点,以法治与合规管理为基础,以风险防控为重点,通过精细化管理创造价值,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中铝国际生产经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项目“两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严格兑现奖惩,从生产源头抓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管理,确保项目高效履约。强化内部协同,积极构建“一盘棋”机制,健全完善成员企业间市场化项目信息分享、业务转接、技术合作等机制,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竞争能力;优化区域经营,推动多方合作,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建立稳固的根据地。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的“最佳实践”,固化经验,把精细化的观念转变为员工的具体行动。
7.紧盯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事关公司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事关公司未来行稳致远。公司将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描绘好发展蓝图。全面对标先进,通过对标先进企业找差距、找短板、找潜力,通过分析原因找办法、找途径、找措施,通过形成比较优势,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增强实力。明确战略定位,在全面对标、认清企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集约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企业战略定位。推动战略落地,继续坚持“科技+国际”战略不动摇,实施科技、国际双轮驱动。
(三)合同情况2020年1-6月,公司累计签订合同2,796个,累计签订合同金额人民币182.5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类型 | 2020年1-6月 | ||
数量(个) | 金额(亿元) |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2,030 | 11.73 | |
工程施工 | 工业项目 | 323 | 87.48 |
民用建筑 | 144 | 67.44 | |
公路市政 | 28 | 12.03 | |
装备制造 | 271 | 3.89 | |
合计 | 2,796 | 18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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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完工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66.7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类型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
数量(个) | 金额(亿元) |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3,800 | 24.47 | |
工程施工 | 工业项目 | 687 | 183.06 |
民用建筑 | 462 | 238.35 | |
公路市政 | 142 | 206.12 | |
装备制造 | 512 | 14.73 | |
合计 | 5,603 | 666.73 |
(四)经营业绩与讨论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7亿元,降幅2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3亿元。本集团上半年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分析如下:
营业收入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7亿元,降幅26.41%。减少原因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1-2月工程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3月末陆续开工。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加快施工进度,但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营业成本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营业成本90.1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78亿元,降幅26.66%。原因主要是营业成本随收入减少下降所致。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税金及附加为0.4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亿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本期税金及附加随收入减少所致。销售费用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0.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7亿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差旅费用有所减少所致。管理费用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管理费用4.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1亿元。减少原因主要公司上半年积极争取疫情优惠政策,争取社保减免、稳岗、防疫补贴及其他优惠减免,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有所减少。研发费用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研究开发费用为1.6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1亿元。公司本报告期继续保持科技科研投入强度,研究开发费用仍保持原有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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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2.43亿元,较上年同期较少0.19亿元。减少原因主要为公司本报告期充分利用相对宽松的金融政策,调整融资结构,调低贷款利率,并控制融资规模,上半年融资成本有所减少。信用减值损失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为0.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4亿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在疫情影响的不利形势下,业主方资金紧张,上半年原定的收款计划有所延迟,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营业外收支净额为0.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9亿元。增加原因主要为本报告期内,部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经批准后转为营业外收入所致。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所得税费用为0.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6亿元。增加原因主要为本报告期由于部分子公司盈利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略有增加所致。
(五)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1,110,576,747.62 | 871,418,134.87 | 21.53 | -10.07 | -6.31 | 减少3.15个百分点 |
工程施工及承包 | 7,337,792,645.93 | 6,706,852,063.54 | 8.60 | -14.43 | -14.10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装备制造 | 567,798,357.16 | 520,629,387.20 | 8.31 | -18.64 | -15.47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贸易 | 1,442,293,018.78 | 1,420,607,003.05 | 1.50 | -53.49 | -53.10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分部间抵消 | -511,850,306.99 | -502,499,926.06 | - | |||
合计 | 9,946,610,462.50 | 9,017,006,662.60 | 9.35 | -26.41 | -26.66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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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的说明
①工程设计与咨询板块(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1,110,576,747.62 | 1,234,885,767.19 | -10.07 |
营业成本 | 871,418,134.87 | 930,097,930.49 | -6.31 |
毛利 | 239,158,612.75 | 304,787,836.70 | -21.53 |
毛利率(%) | 21.53 | 24.68 | 减少3.15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 | 4,095,292.25 | 3,434,872.35 | 19.23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157,141,349.03 | 215,103,483.14 | -26.95 |
利润总额 | 7,075,126.22 | 6,851,866.94 | 3.26 |
本公司工程设计与咨询业务本报告期实现收入111,057.67万元,同比减少10.07%。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色金属行业经营形势受到较大影响,设计咨询类业务订单数量有所减少,收入下降。该业务板块毛利率为21.53%,同比降低3.15%,主要是收入降低,而人工成本等开支相对固定,造成毛利率降低。本报告期,工程设计与咨询业务板块利润总额为707.51万元,同比增加3.26%,主要是虽然该板块收入降低,毛利减少;但同时也争取了社保减免、稳岗防疫补贴,期间费用减少,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②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7,337,792,645.93 | 8,574,832,181.13 | -14.43 |
营业成本 | 6,706,852,063.54 | 7,807,593,489.84 | -14.10 |
毛利 | 630,940,582.39 | 767,238,691.29 | -17.76 |
毛利率(%) | 8.60 | 8.95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 | 29,603,896.17 | 32,399,250.14 | -8.63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403,647,019.92 | 388,481,976.59 | 3.90 |
利润总额 | -18,023,639.49 | 82,689,790.73 | 不适用 |
本公司上半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收入规模为733,779.26万元,同比减少14.43%,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程建设项目1月下旬至2月基本停工,且海外项目受所在国政策影响,无法前往现场施工。公司自3月末开始陆续复工复产,但上半年该板块收入仍出现明显下降。工程施工板块上半年毛利率为8.6%,与上年同期略有降低,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毛利率较高的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所致。
本报告期内,工程施工承包业务利润总额为-1,802.36万元,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该板块收入规模降幅较大,毛利同时缩减;同时该业务板块本期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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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装备制造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567,798,357.16 | 697,894,715.98 | -18.64 |
营业成本 | 520,629,387.20 | 615,933,338.67 | -15.47 |
毛利 | 47,168,969.96 | 81,961,377.31 | -42.45 |
毛利率(%) | 8.31 | 11.74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 | 6,383,807.94 | 10,294,955.65 | -37.99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64,689,954.27 | 87,312,191.30 | -25.91 |
利润总额 | -37,812,282.34 | -36,768,736.31 | -2.84 |
本公司上半年装备制造业务收入规模为56,779.84万元,同比减少18.64%,主要是上半年该板块受有色金属行业形势低迷影响,订单量大幅减少,收入规模下降明显。上半年该板块毛利率为8.31%,同比减少3.44个百分点,主要是该板块收入规模减少,而人工成本、设备折旧费等成本相对固定,导致毛利率大幅下降。本报告期内,装备制造业务利润总额为-3,781.23万元,同比减少2.84%,该板块受收入规模大幅减少影响,本报告期为亏损。
④贸易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1,442,293,018.78 | 3,100,922,534.92 | -53.49 |
营业成本 | 1,420,607,003.05 | 3,028,721,113.88 | -53.10 |
毛利 | 21,686,015.73 | 72,201,421.04 | -69.96 |
毛利率(%) | 1.50 | 2.33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 | 4,041,774.53 | 5,004,578.06 | -19.24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9,394,503.06 | 12,408,617.33 | -24.29 |
利润总额 | -9,687,303.22 | 52,956,717.54 | 不适用 |
本公司上半年贸易业务板块确认收入144,229.3万元,同比减少53.49%,主要是公司贸易业务业务开展方向逐步向公司内部工程设备集中采购转变,原有的业务规模减少所致。本报告期该板块毛利率水平为1.5%,较上年下降0.8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收入规模缩减毛利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贸易业务利润总额为-968.73万元,出现亏损,主要是该板块上半年收入规模下降导致毛利大幅减少所致。
⑤2020年上半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为9.35%,较上年同期增加0.31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逐步缩减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规模,毛利率相对高的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及施工业务收入占比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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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946,610,462.50 | 13,516,498,871.86 | -26.41 |
营业成本 | 9,017,006,662.60 | 12,294,555,366.55 | -26.66 |
销售费用 | 43,997,237.87 | 51,133,656.20 | -13.96 |
管理费用 | 465,117,121.96 | 525,882,396.43 | -11.55 |
财务费用 | 242,706,295.60 | 262,157,109.80 | -7.42 |
研发费用 | 162,612,950.76 | 173,181,873.60 | -6.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6,940,887.41 | -1,086,851,099.52 | -44.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7,430,905.77 | -144,698,045.66 | -1,031.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889,588.26 | 998,376,733.75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89,070,388.11 | -35,528,168.58 | 150.7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1-2月工程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3月末陆续开工。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加快施工进度,但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收入减少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差旅费用有所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上半年积极争取疫情优惠政策,争取社保减免、稳岗/防疫补贴及其他优惠减免,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有所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充分利用相对宽松的金融政策,调整融资结构,调低贷款利率,并控制融资规模,上半年融资成本有所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继续保持科技科研投入强度,研究开发费用仍保持原有规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半年,一方面由于业主方资金紧张,原有收款计划有所延迟;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要求加快民营企业等类型工程款项的支付,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公司云南弥玉高速公路PPP项目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资金全部列入投资活动流出,造成投资活动现金流同比变动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赎回2016年末所发行的3.5亿高级美元永续债券,同时收到PPP项目政府投入的资本金23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在疫情影响的不利形势下,业主方资金紧张,上半年原定的收款计划有所延迟,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有所增加。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银行存款及现金为人民币60.63亿元,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39.63亿元,主要是本期加快民营企业等类型工程款项的支付及赎回2016年发
行的3.5亿高级美元永续债券,导致货币资金总量有所下降。
集团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所得、银行借款和发行债券,融资渠道多样,到期履约还款情况良好。所持现金主要以人民币和美元为主,借款主要为固定利率。集团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密切关注流动资金状况以及金融市场的状况,以制定适当的财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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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除银行存款及现金外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55.08亿元,其中: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46.97亿元、合同资产为人民币125.99亿元、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32.36亿元,存货为人民币37.02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20.95亿元,其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0.21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之间的差额)为人民币94.76亿元,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产净值减少人民币1.23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归还的借款为人民币146.7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人民币92.38亿元,超短期融资债券10亿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44.36亿元,借款总额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15.92亿元。
本集团2020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68.91%,较2019年末的72.51%减少3.6个百分点。本集团资产负债率计算的基准为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1)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为净流出人民币15.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人民币4.8亿元。主要是上半年,一方面受疫情不利形势的影响,业主方资金紧张,原有收款计划有所延迟;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要求加快民营企业等类型工程款项的支付,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净流出人民币16.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人民币14.93亿元,主要是公司云南弥玉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期资金全部列入投资活动流出,造成投资活动现金流同比变动较大。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净流出人民币3.59亿元,而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人民币9.98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赎回2016年末所发
行的3.5亿高级美元永续债券,同时也收到云南弥玉高速公路PPP项目资本金23亿元。2)资产抵押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分别抵押人民币17,466.74万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2,524.16万元的投资物业、人民币47,437.69万元的应收账款以及受限制银行存款人民币21,360.95万元以取得人民币33,270.18万元的短期借款、人民币3,295.94万元的长期借款及人民币62,583.44万元的应付票据。3)或有负债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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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06,287.18 | 11.20 | 1,002,592.54 | 17.90 | -39.53 | 本期支付了民营企业款项及赎回3.5亿美元高级永续债券所致 |
衍生金融资产 | 1,294.24 | 0.02 | - | - | 不适用 | 投资了铝锭期货套保业务 |
应收票据 | 26,771.85 | 0.49 | 56,995.90 | 1.02 | -53.03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工程款支付所致。 |
预付款项 | 51,494.42 | 0.95 | 37,606.55 | 0.67 | 36.93 | 支付了部分设备采购预付款. |
应收股利 | 343.2 | 0.01 | 181.59 | 0.00 | 88.99 | 确认了株洲天桥起重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2,403.33 | 1.15 | 40,540.34 | 0.72 | 53.93 | 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项重分类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725.20 | 0.03 | 2,698.64 | 0.05 | -36.07 | 公司本报告期租入的房屋、设备等资产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9,537.53 | 9.23 | 344,537.95 | 6.15 | 44.99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PPP项目本期项目建设投资继续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62,583.44 | 1.16 | 95,726.62 | 1.71 | -34.62 | 公司前期向分包商开具的票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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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到期承兑支付。 | ||||||
应交税费 | 15,320.34 | 0.28 | 26,705.87 | 0.48 | -42.63 | 本期支付了2019年所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52,502.52 | 4.67 | 497,914.09 | 8.89 | -49.29 | 赎回2016年末发行的3.5亿高级美元永续债券。 |
应付股利 | 14,777.77 | 0.27 | 3,000.00 | 0.05 | 392.59 | 确认了发行的权益工具股息所致。 |
租赁负债 | 425.93 | 0.01 | 1,390.94 | 0.02 | -69.38 | 公司经营租赁房屋、设备等资产减少导致租赁付款额减少。 |
递延收益 | 7,140.52 | 0.13 | 5,303.64 | 0.09 | 34.63 | 主要是收到了尚未到受益期的政府补助。 |
其他说明无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9,375,298.59 | 保证金、质押 |
应收票据 | 56,304,844.39 | 质押 |
应收账款 | 474,376,890.70 | 质押 |
固定资产 | 174,667,435.41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5,241,637.85 | 抵押 |
合计 | 1,269,966,106.94 | —— |
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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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原值)为84,530万元,比年初增加7,499.3万元,增长9.74%,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66.53万元,比年初1113.32万元减少246.79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本期公司所属白音华项目利用期货合约对采购的主要产品铝母线、钢材市场价格的变动进行了套期保值,通过项目部实际的采购数量,制定对应的保值方案,被套期项目为铝锭、螺纹钢的期货合约,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价值为1,294.24万元。(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业务范围 | 期末总资产(万元) | 期末净资产(万元) | 本期营业收入(万元) | 本期净利润(万元)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35,471.43 | 62,161.60 | 21,721.20 | 954.33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咨询 | 224,926.25 | 71,366.73 | 24,353.01 | -1,260.65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设计 | 264,090.37 | 101,328.70 | 50,841.95 | -32.07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及装备制造 | 2,007,78.56 | 9,379.15 | 33,019.63 | -1,143.87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设计 | 1,105,76.67 | 39,803.04 | 49,399.90 | 655.67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 工程勘察设计 | 113,981.39 | 37,457.79 | 48,320.53 | 988.22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安装业 | 143,822.11 | 39,086.34 | 36,384.07 | -4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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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1,259,225.42 | 296,699.96 | 296,993.45 | 6,781.17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910,585.34 | 87,186.21 | 191,929.29 | 5,222.30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507,042.74 | 96,330.04 | 65,557.99 | 90.68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200,885.78 | 21,827.89 | 39,232.97 | -1,564.77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274,300.37 | 20,158.55 | 132,936.24 | -1,435.18 |
注:上述数据所列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面对的风险主要包括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新冠疫情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及海外经营风险。
1.新冠疫情风险2020年1月,新冠疫情在全国范围内爆发,2月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可能导致公司承揽的建筑项目工期延长、开工审批难、无法按时竣工、施工成本增加和防疫物资采购难等,将直接影响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2.政策风险公司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我国政府在公路、市政建设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建设方面的政策基调及投资开支。若国家在基建建设政策、PPP项目政策、货币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税收政策和房地产行业政策等方面做出调整,会给公司带来不确定影响。
3.价格风险材料、分包和劳务的价格与供应在不同期间可能因客户需求、生产商产能、市况、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等因素而有重大变化,以及能源(包括燃油和电力或用水)价格变化的情况,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
4.汇率风险公司在海外实施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并且可能对海外项目作出重大股权和其他投资,公司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预计会随着海外业务的进一步扩张而大幅增加,尤其是实施更多EPC项目。汇率变动会影响公司的人民币成本、收益、出口产品及进口设备的价格,进而对利润产生影响。
5.运营风险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经营跨度越来越大,新型业务模式逐渐增多,项目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干部廉政、维护企业稳定等提出了严峻挑战,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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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风险由于对业主的信用状况评估不充分,业主工程结算滞后、延迟付款,或是业主财务状况恶化资金不到位,营运资金无法及时回收,都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未获得足够的融资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拓展计划和发展前景产生影响。
7.海外运营风险公司有选择地进军若干海外市场及策略性地开发海外业务,在可预见未来,公司将继续自国际项目及其他海外业务赚取可观收入及利润。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税收等环境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产生影响。
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嵌入各项业务流程,辨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建立流程关键控制文档,落实各类风险和关键控制点的责任,与日常管控工作紧密结合,控制风险发生因素和要件。严格管控前期可研、策划、审核、审批和决策等重要环节,加强过程控制和风险评估工作,做好风险发生后的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保证公司各类风险的整体可控。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合約
除于本中报「重大关联交易」一节中披露之外,本公司或其任何一家子公司概无和控股股东或其任何一家除本公司之外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且本公司并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任何一家除本公司之外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的重大合同。
2.与受制裁国家相关业务
本公司风险管理管委员确认,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全球发售所募集的资金被存入专用银行账户,未被使用于任何与受制裁国家相关的业务或支付伊朗合同项下的赔偿。从报告期期初到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未新增任何与受制裁国家的业务,亦未形成任何与受制裁国家进行交易的业务计划和安排。董事会无意图与受制裁国家开展任何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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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A股/H股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0年6月23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3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
月
日,本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了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均审议及批准了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项议案。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于2020年6月23日经公司2019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2,959,066,66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36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0,652,640.00元。截至2020年7月24日,上述现金股利发放完毕。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铝集团 | 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及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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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定期届满后2年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洛阳院 | 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铝集团、本公司、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价稳预案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铝集团 | 同业竞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铝集团 | 关联交易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铝财务 | 关联交易信贷服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任职资格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铝集团 | 土地权属瑕疵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 | 涉房业务(注)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铝集团,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会计师, | 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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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院的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需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承接神舟科技园(智造大厦)项目(以下简称智造大厦项目)并尽快完成项目资产处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该项目豁免在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和2020年6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临2020-033号公告和临2020-041号公告。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和中期审阅工作。该所连续审计年限为第5年,本年度财务报表中期审阅费用为117万元。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律师事项概述及类型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本公司分公司中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与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4日和2020年3月10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71号公告、临2019-096号公告、临2020-001号公告和临2020-013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开阳县融和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02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与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和2020年1月11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32号公告和临2020-005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和2020年1月23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61号公告和临2020-009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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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总承包及垫资还款协议纠纷 |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惠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0年1月23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91号公告和临2020-010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邹平县汇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0年1月23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92号公告和临2020-010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2019年12月12日、2020年2月22日和2020年8月19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50号公告、临2019-094号公告、临2020-011号公告和临2020-052号公告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与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和2020年3月11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19-024号公告和临2020-014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35号公告 |
本公司与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梁永建、王晓宁合同纠纷仲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36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航油集团北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37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铝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金象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47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49号公告 |
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与信阳捷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50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河南台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6月18日和8月14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38号公告、临2020-040号公告和临2020-051号公告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53号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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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嘉特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黄春庆、黄峰、林玉雷、黄忠庆、黄顺庆、赵友杰 | 无 | 诉讼 | 买卖合同纠纷 | 7,461.06 | 否 | 已决 | 注释1 | 执行中 |
信阳捷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212.79 | 否 | 已决 | 注释2 | 执行完毕已结案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张家界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8,282.37 | 否 | 已决 | 注释3 | 执行完毕已结案 |
注释1:1.判决山东嘉特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货款7,201.37万元及违约金480.32万元。2.山东化工有权在15,000万元范围内以黄春庆、黄峰、林玉雷在山东嘉特的质押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黄春庆、黄峰、林玉雷、黄忠庆、黄顺庆、赵友杰对上述第一款项下的债务(货款7,201.37万元及违约金480.32万元)在15,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注释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为:1.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1民初510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驳回原告信阳捷鸣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变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1民初510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河南新长城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信阳捷鸣公司工程款5,175.67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175.67万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6年1月28日计算至工程看本息清偿之日止))为河南省新长城建设公司于判决后十日内支付捷鸣公司工程款5,360.72万元及利息。3.六冶公司在5,360.72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注释3:湖南省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张家界新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张家界未来城”项目第18栋房屋整栋以9,836.07万元的抵偿所欠长沙院工程款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仲裁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所有债务;抵债后,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后转移至长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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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重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信用履行能力良好。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2020年1-6月所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在年度规定上限以内,未超限额。具体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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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人士 | 2020年度上限 | 2020年1-6月实际交易额 |
由本集团提供工程服务 | 中铝集团 | 700,000 | 161,914.53 |
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 中铝集团 | 16,000 | 2,001.17 |
由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 中铝集团 | 10,000 | 42.32 |
由本集团提供商品 | 中铝集团 | 80,000 | 25,296.62 |
向本集团提供商品 | 中铝集团 | 100,000 | 10,755.23 |
向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 | 中铝财务公司 | 280,000 | 279,500.00 |
向本集团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 中铝商业保理公司 | 100,000 | 14,000 |
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 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注1 | - |
注1:根据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于2019年12月30日生效的融资租赁框架合作协议,该额度为循环额度,有效期为融资租赁框架合作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何时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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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中国铝业集团公司 | 母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80,100.00 | 160,400.00 | 240,500.00 |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3,850.00 | -16,000.00 | 27,850.00 | |||
合计 | 323,950.00 | 44,400.00 | 368,350.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资金为委托借款、资金拆借、保理借款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2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勉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6,815 | 2015/10/20 | 2015/10/20 | 2027/10/19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
九冶建设有限 | 控股子公司 | 勉县城市发展 | 3,450 | 2013/1/7 | 2013/1/7 | 2023/1/6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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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5,716 | 2019/12/18 | 2019/12/30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430 | 2019/12/18 | 2020/3/31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430 | 2019/12/18 | 2019/10/31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2 | 2019/12/18 | 2019/10/31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572 | 2019/12/18 | 2020/6/18 | 2047/10/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4,288 | 2019/12/18 | 2019/10/31 | 2047/10/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429.2 | 2020/5/6 | 2018/1/23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572 | 2020/5/6 | 2018/3/23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572 | 2020/5/6 | 2019/2/14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43 | 2020/5/6 | 2019/5/23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715 | 2020/5/6 | 2019/9/5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 | 17,144 | 2020/5/6 | 2019/11/7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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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限公司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858 | 2020/5/6 | 2020/1/7 | 2047/10/30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2,86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21,136.2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6,3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86,772.4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07,908.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5.4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56,772.4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56,772.4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对外担保金额为银行已实际放贷金额 |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签约日期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人民币亿元) | 合同签约主体 | 履行期限 |
1 | 2020年1月11日 | 印度尼西亚年产100万吨(可扩展)冶金级氧化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 49.25(其中公司负责实施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36.94亿元) | 印度尼西亚婆罗洲氧化铝公司(PTBorneoAluminaIndonesia),中铝国际(牵头方)与PT.PP.(Persero)Tbk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开工日起(包括开工日)的31个月 |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0-006号公告。
十二、上市公司扶貧工作情況
√适用□不适用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不适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较重。公司及成员企业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关于“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总体要求,根据公司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脱贫后帮扶长效机制,对已经实现贫困村摘帽的4个村进行稳固提升,对剩余贫困户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户,不掉一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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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不适用
2020年上半年,中色科技、长勘院、长沙院和贵阳院4家二级企业定点帮扶的4个村已全部实现贫困村摘帽,除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王村村剩余3户4人未脱贫外,其余各村建档立卡贫困户407户1,576人已全部实现脱贫,现公司扶贫工作基本处于巩固提升阶段。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以及确保剩余贫困户按时脱贫,公司及成员企业继续采取“输血”与“造血”结合,以“造血”为主的开发式帮扶方法,推进巩固脱贫成果的各项工作。公司及成员企业共派出挂职干部4名,派出驻村工作队3支,共9人;直接投入各类资金20.92万元,投入物资折款2.2万元,为定点扶贫县引进帮扶资金423万元和社会捐赠折价款9.2万,公司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
85.35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13.6万元,职业技能培训109人/次,动员党员干部职工捐款3.18万元和捐赠物资折款1.5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20.92 |
2.物资折款 | 2.2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科技扶贫□其他 |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 2 |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 11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2.转移就业脱贫 | |
其中: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 0.5 |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109 |
2.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人) | 18 |
3.易地搬迁脱贫 | |
其中:3.1帮助搬迁户就业人数(人) | 36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1.25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66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0 |
5.健康扶贫 | |
其中: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 2 |
6.其他项目 | |
其中:6.1.项目个数(个) | 2 |
6.2.投入金额 | 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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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6.4.其他项目说明 | 修复受灾道路等。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长勘院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周雄在湖南省2019年度综合评定中获“优秀”。 | |
中色科技驻村第一书记卢廷革参与的仓头镇代表队获得洛阳市智慧扶贫系统数据录入质量评比第一名。 |
4.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成员企业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成员企业精准扶贫工作如下:
(1)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春节前后,新冠肺炎席卷全国,抗疫形势异常严峻。驻村帮扶工作队向公司领导主动请战,迅速前往驻村进入“战时”状态。工作队专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志愿者及群众行动起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抓好农业复工复产:工作队在抓好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积极推进全村的农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农民的“钱袋子”不缩水。工作队租用农机帮助困难群众松土、春耕及播种,极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化危为机,全力恢复农业生产。
(3)开展好就业帮扶工作:半年来,工作队积极与当地政府衔接,并及时组织村民参加政府举办的网络招聘会及现场招聘会。另外工作队广泛收集全国各地的岗位需求信息,及时在建档立卡户微信群发布,确保全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都能找到符合自身条件的工作岗位。对于大批结伴外出务工的人员,工作队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专车接送。对于自行乘坐共同交通工具外出务工的人员,工作队给他们发放疫情防控物资,并帮助大家及时申领交通补助。同时,公司还利用企业自身的用工优势,吸纳2名有意愿的村民来公司就业。5.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密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严格对标对表,强化责任落实,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及使命感,继续保持攻坚态势,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之决心,打赢并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铝国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持续深入推进公司内部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合规排放各类污染物,加强生产施工一线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践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并以“环保攻坚战”、“领导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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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等活动为抓手,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了学习、宣传、指导、运用一以贯之。
二是不断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定年度内部审核、外部审核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全面推行CAHSE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针对2019年审核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举一反三”治理工作,力求实现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和稳步提升。
三是努力提升本质环保工作水平,加强源头控制,公司各设计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工作,及时更新设计中所依据的标准,确保设计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鼓励设计企业加强设计环节节能减排技术方案的设计优化,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研究;积极倡导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全面推广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现场加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污水、废弃物、扬尘、废气的管控,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配置除尘降噪、喷淋设施、洒水车、雾炮机、扬尘监测等环保设备设施。设置围墙、围挡及门禁系统,做到密封管理百分之百;对于施工场地进行规划,分区管理,铺设永临结合路面,做到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项目每一处开挖动土前,进行雾炮降尘,把渣土运到指定地点,现场裸露黄土及渣土堆积区域,铺设防尘网,做到渣土物料覆盖百分之百;对作业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做到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渣土运输车辆选用密闭箱体,做到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在场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池、洗车台等装置,做到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2020年上半年,中铝国际整体环保形势良好,未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未受到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各企业在环保制度建设、环境风险管控、固体废弃物管控及环保投入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改善。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情况
(一)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始终致力于提升企业管治水平,视企业管治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司参照《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有效制衡、独立运作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本公司亦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作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始终致力于保持较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六个月内,本公司一直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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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后,所有董事及监事均确认:于本报告期内,各董事及监事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买卖公司证券交易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司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董事会将不时检查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及运作,以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委任足够数目、并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共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桂卫华先生、张鸿光先生和伏军先生。
(四)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其中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按适用的标准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监察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会计实务及政策;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察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研究有关内部控制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的响应;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审阅外聘审计师向管理层出具的函件,包括任何审计师向管理层提出的关于会计记录、财务报表或内控系统方面的重大疑问以及管理层的响应;审查公司容许其雇员以举报方式就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它范畴上的违规行为提出报告或投诉的安排是否完善,并确保公司有合适的安排,可以对有关事项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跟进;建立相关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并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外聘审计师保持周期性联络。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军先生(非执行董事)、张鸿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伏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鸿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五)审阅中期业绩
于2020年8月25日,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2020年中期报告以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数据。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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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权益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人民币2,959,066,667元,分为2,959,06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包括399,476,000股H股及2,559,590,667股A股)。
二、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
三、股东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情况本公司为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于2012年7月6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2068),发行价每股H股港币3.93元。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068),发行价每股A股人民币3.45元,发行295,906,667股A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59,066,667股,其中H股股数为399,476,000,占已发行股本的13.5%,A股股数为2,559,590,667,占已发行股本的86.5%。
(二)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15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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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76,758,534.00 | 73.56% | 2,176,758,534.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0 | 399,476,000 | 13.50% | 0 | 未知 | - | 其他 |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 | 86,925,466.00 | 2.94% | 86,925,46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阮美霞 | 2,238,887.00 | 7,508,613.00 | 0.2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56,599.00 | 4,849,041.00 | 0.16% | 0 | 无 | 0 | 其他 | |
宋华峰 | 4,368,200.00 | 4,645,400.00 | 0.1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曹小洛 | 3,931,724.00 | 3,931,724.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郑育华 | 3,480,000.00 | 3,480,000.00 | 0.1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顾璟 | -230,400.00 | 2,556,400.00 | 0.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怀运 | 175,800.00 | 2,502,700.00 | 0.0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99,476,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399,476,000.00 | |||||
阮美霞 | 7,508,6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8,613.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49,0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9,041.00 | |||||
宋华峰 | 4,64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5,400.00 | |||||
曹小洛 | 3,931,7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1,724.00 | |||||
郑育华 | 3,4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0,000.00 | |||||
顾璟 | 2,55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6,400.00 | |||||
张怀运 | 2,50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2,7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69,6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9,669.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79,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9,560.00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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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注1:中铝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包含其通过附属公司洛阳院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通过其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票。中铝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283,179,000股,其中包括2,263,684,000股A股及19,495,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6%。注2: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495,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9,476,000股H股中包含代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19,495,000股H股。注4: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9,476,000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76,758,534 | 2021年8月31日 | 0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2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6,925,466 | 2021年8月31日 | 0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铝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包含其通过附属公司洛阳院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通过其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票。中铝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283,179,000股,其中包括2,263,684,000股A股及19,495,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6%。 |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2020年6月30日,就本公司董事所悉,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予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权益登记册的记录,或被视为附有权利可于任何情况下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之面值中直接及或间接拥有5%或以上之权益:
2020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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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股份(股) | 于相关股份类别之概约百分比(%)(附注1) | 于总股本之概约百分比(%)(附注1) |
中铝集团(附注2) | A股 |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权益 | 2,263,684,000(好仓) | 88.44 | 76.50 |
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69,096,000(好仓) | 17.30 | 2.34 |
CNMCTradeCompanyLimited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59,225,000(好仓) | 14.83 | 2.00 |
LeadingGainInvestmentsLimited(附注3) | H股 | 另一人的代名人(被动受托人除外)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附注4)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0,599,000(好仓) | 5.16 | 0.70 |
GlobalCyberlinksLimitd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0,579,000(好仓) | 5.15 | 0.70 |
附注1.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总股份数目计算。附注2.中铝集团于2,263,684,000股A股中拥有实益权益,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76.50%。洛阳院为中铝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并于86,925,466股A股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2.94%。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铝集团亦因而被视为于洛阳院持有的A股中拥有权益。附注3.LeadingGainInvestmentsLimited为北京君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提名持有人。附注4公司在派发2019年度股息中获知,于2020年6月30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20,599,000股H股。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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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概无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我们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登记于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我们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宗小平 |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宗小平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裁职务,并辞去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职务,此项辞呈自2020年6月15日起生效,宗小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除上述变动外,本公司无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情况。同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概无数据须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予以披露。
具体详情参见本公司2020年6月15日临2020-039号公告。
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简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伏军先生于2020年3月起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副总裁毕效革于2020年3月任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简历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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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雇员及薪酬政策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在册职工14,730名,其中男员工11,284人,占77%,女员工3,446人,占23%。另本公司有离岗保留劳动关系人员1,658名。下表载列截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业务分部分类的在岗职工情况:
在岗职工人数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
经营管理人员 | 3,689 | 25 |
工程技术人员 | 6,954 | 47 |
生产操作人员 | 2,967 | 20 |
服务及其他人员 | 1120 | 8 |
总计 | 14,730 | 100 |
下表载列截至2020年
月
日根据受教育程度分类的在岗职工情况:
在岗职工人数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
研究生及以上 | 1,373 | 9 |
大学本科 | 6,718 | 46 |
大学专科 | 2,930 | 20 |
中专及以下 | 3,709 | 25 |
总计 | 14,730 | 100 |
根据适用于企业的规定及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公司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此外,本公司及其部分附属公司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职工退休生活提供进一步养老保障。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上述社会保险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保险费。公司亦根据适用的法规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03亿元。公司现在并无雇员购股权计划。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雇员签署书面雇佣合同,订明试用期及违规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薪金和经济赔偿及社会保险保费方面的条款。本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改善雇佣关系管理,并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本公司围绕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开展雇员培训,并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
本公司建立了工会来保护雇员权利,并鼓励雇员参与本公司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影响公司管理运营的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
公司致力为员工提供培训。入职及持续培训计划的范围包括管理技巧及技能培训、海外交流计划及其他课程。公司亦透过支付持续教育费用来鼓励员工参与获取更高学历及取得任职资格的课程的学习。
五、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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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 | 19中工Y1 | 155867 | 2019/10/30 | 3(年)+N | 1,500,000,000 | 5.29%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 上交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 |
联系人 | 潘林晖、董晶晶 | |
联系电话 | 010-56800164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规投资者)》,“19中工Y1”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947号),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9中工Y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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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公司总体资金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约定兑付“19中工Y1”债券本息。具体兑付安排请见本公司后续公告。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不适用自公司债券发行日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并未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因此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召集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及时发布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持续督导公司履行债券相关披露义务。
八、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30 | 1.27 | 1.77 | - |
速动比率 | 1.18 | 1.18 | -0.38 | - |
资产负债率(%) | 68.91 | 72.51 | -4.96 |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 -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1 | 1.47 | -24.49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 | - |
备注:1.EBITDA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净利润① | -83,058,965.87 | 95,046,107.89 |
加:所得税费用② | 24,610,867.04 | 18,509,916.37 |
当年支付的利息支出(包含权益工具及美元永续债利息)③ | 498,288,119.81 | 469,664,597.22 |
本年计提折旧及摊销费用④ | 115,449,659.97 | 108,721,648.05 |
EBITDA⑤=①+②+③+④ | 555,289,680.95 | 691,942,269.53 |
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 | 555,289,680.95 | 691,942,269.53 |
当年支付的利息支出(包含权益工具及美元永续债利息) | 498,288,119.81 | 469,664,597.2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1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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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已及时付息兑付,相关事项已按要求进行披露。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日,公司共取得银行授信556亿元、累计已使用授信184亿元,可用授信余额372亿元。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无应披露、未披露情况。
十三、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审 阅 报 告 |
大信阅字【2020】第1-00023号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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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前身为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和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出资200,000,000.00元成立,中铝集团和中铝国贸分别持有中铝国际 95% 及 5% 的股权。2010年12月,中铝国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 的股权转让给中铝集团后,中铝国际成为中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中铝国际进行重组,并于2011年6月在北京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00,000.00元。2012年7月中铝国际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向境外投资者发售股票(H股)363,160,000股,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2068”。在H股发行过程中,相关批复,中铝集团和洛阳院将持有的相当于公开发售的H股数目的 10% 即36,316,000股内资国有股按照上市当天1:1的基准全部转为H股并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述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至2,663,160,00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4号”文《关于核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601068”。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590.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5,906,66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9,066,667.00元。
中铝国际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23200。
中铝国际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金属及钢铁-生产/贸易。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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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活动:工程技术及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装备制造以及贸易业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决议批准。
(四)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
(一)】。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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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七)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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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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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公司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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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之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1)本公司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2)本公司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本公司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提供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B.转让合同规定禁止本公司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但本公司可以将其作为向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保证。
C.本公司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本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在收款日和最终收款方要求的划转日之间的短暂结算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此类投资的收益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会评估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根据本公司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本公司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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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TOCI)。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2)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3)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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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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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同时,企业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本公司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
6.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本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前述规定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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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7.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符合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已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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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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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下列各项要素:
(1)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2)货币时间价值。
(3)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企业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3.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1)对于下列各项目,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A.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B.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
(2)对于除前述(1)以外购买或源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A.如果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B.如果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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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评估信用损失基础上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500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除应收合并范围内成员单位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外,结合过去经验、当前状况及未来预测,作为一个组合,以账龄分析为基础,按相应比例估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20.00 |
3至4年 | 30.00 |
4至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账 龄 | 计提比例(%) |
到期日之前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10.00 |
逾期1至2年 | 20.00 |
逾期2至3年 | 30.00 |
逾期3至4年 | 50.00 |
逾期4年以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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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该类合同资产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其账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20.00 |
3至4年 | 30.00 |
4至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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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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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十六)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
一般房屋及建筑物 | 8—45 | 3.00、5.00 | 2.11至12.13 |
临时设施 | 2—3 | 33.33至50.00 | |
机器设备 | 8—20 | 3.00、5.00 | 4.75至12.13 |
运输设备 | 5—14 | 3.00、5.00 | 6.79至19.4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10 | 3.00、5.00 | 9.50至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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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八)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九)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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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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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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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二十五)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下原则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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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定义。
(2)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3)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等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二十六) 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当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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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合同,本公司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规定时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合同,本公司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1)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合同变更不属于(1)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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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本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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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合同折扣,本公司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对于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本公司将其分摊至与之相关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或者分摊至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一项或多项商品。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3.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应用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本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本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本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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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类型工程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市政等领域,并采用 EPC、EP、PC、BT(Build Transfer)、PPP等多种工程承包业务模式,对于不同的业务模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制订合理的收入确认政策。EPC、EP、PC业务模式下,如果客户将E(Engineering)、P(Procurement)、C(Construction)分开单独招标,且某项目的招标结果完全独立于其他项目,则公司将E、P、C分别识别为一项履约义务;其他情况下公司将E、P、C整体作为一项履约义务。
BT业务模式下,公司将合同义务认定为一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履约义务。PPP业务模式下,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两项履约义务,并按其公允价值分摊合同对价。不同业务模式下,对于其中的建造履约义务或者是包含建造内容的整合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在工程及施工承包行业,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业务履约进度为首选方法,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符合行业惯例。确定履约进度本公司需引入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估算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将发生的工程量、材料或设备消耗和单价等。为收集供这些估计和判断参考用的基础数据,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并维护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实务操作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以在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估计和判断的不确定性与保持合理的维护成本之间寻求最佳平衡。公司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业主/客户代表及监理对本公司工程或设备工程量及结算金额的确认、公司与分包商工程结算资料,均为本公司确定完工百分比的重要外部证据。
预计总收入的确定: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经营部门根据合同或者协议约定金额确定初始预计总收入;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根据业主签发的文件或补充协议相应调整合同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确定:公司合同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设备或材料、分包成本、机械使用费等。在承接项目的报价之初,公司会参考相关招投标资料及过往经验等,估算项目预计总成本,对其盈利前景进行评估。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等,根据分包合同或协议、工程或设备设计图纸、设备或材料供应商报价、人工预算等信息,审核确认预计总成本并经逐级审批。建造过程中,工程控制部门定期会同财务部门、采购部门、施工部门、制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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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结合工程或设备变更确认资料等酌情修正成本明细项目,并参考近期价格变化,对预计总成本作出调整,再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归集: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对工程或设备建造中的主要外购成本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合格供应商、分包商;采购人员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订单,仓储部门组织对实物进行验收,使用部门对外购劳务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确认;施工部门、制造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办理材料或设备领用;工程控制部门等定期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结算,确定当期分包成本;项目综合部门根据本公司薪酬政策编制人工预算,经批复后作为日常工资、奖金等执行标准;财务部门会同仓储部门、施工部门、制造部门等对生产现场各类物资实施定期盘点;财务部门审核相关原始单据之后,记录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履约进度及收入成本计算: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经逐级审批后,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特殊情况下,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是否能够得到补偿进行审慎评估,评估结果按相应流程逐级审批之后,财务部门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
公司认为,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体系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结合可以取得的重要外部证据,可以确保公司审慎而合理地确定履约进度。
(二十七) 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外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规定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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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本公司首先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外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再按照前述方法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
(二十八)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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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十) 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附注“三、(十五)”有关折旧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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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上述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上述折现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十一) 分部信息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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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专项储备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在所有者权益中“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安全生产费用在计提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相应增加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应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出资产终止确认取得的对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不满足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三十四)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持有待售负债。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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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三十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中,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本公司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做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的收入确认
本公司工程施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确定这些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需要管理层引入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估算合同变更导致的交易价格调整、预计将发生的工程量、材料或设备消耗和单价等。本公司管理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时根据最新可获取的信息,修订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对估计作出的调整可能导致修订当期及未来期间收入或成本的增加或减少,并反映于相应期间的利润表。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基于预期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时,相关准备金额结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反映当前状况的可观察数据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测而确定。本公司定期审阅估计相关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金额、时间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持续修正对预期信用风险的估计。如果重要债务人或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预期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未来相应期间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3.所得税
本公司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鉴于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会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公司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需要本公司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的可能性。本公司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果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的未来应纳税所得,方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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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依然存在最终税务影响和管理层的判断出现重大差异的风险。
4.离退休及内退福利负债
本公司确认为负债的离退休及内退福利计划基于各种假设而计量,包括预计寿命、折现率、内退期间工资增长比率、医疗费用增长比率和其他因素等。管理层通过利用专业精算机构工作等方法以持续保证该等假设的合理性,但是依然可能随着外部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对该等假设作出重大调整,从而影响负债余额和相应期间的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
(三十六)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之和计算 | 1%、5%及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之和计算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0%(香港地区)、25%(除附注四(二)所述优惠外)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00% |
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5.00% |
苏州中色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5.00% |
六冶洛阳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六冶洛阳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25.00% |
六冶(郑州)科技重工有限公司 | 25.00% |
河南六冶贸易有限公司 | 25.00% |
盘州市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铜川浩通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淮安通运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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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楚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15.00% |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湖南长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25.00% |
华楚高新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25.00% |
温州通润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温州通汇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郑州九冶三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5.00% |
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安康市九冶畅佳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25.00% |
新疆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咸阳九冶钢结构有限公司 | 25.00% |
勉县九冶幼儿园 | 25.00% |
九冶汉中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5.00% |
陕西中勉投资有限公司 | 25.00%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 |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5.00% |
北京华宇天控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5.00% |
中色十二冶金重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山西中色十二冶物贸有限公司 | 25.00% |
山西龙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0.00% |
中铝国际12MCC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 |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5.00% |
长沙通湘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湖南通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中铝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中铝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中铝丰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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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鑫诚通(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中铝国际工程(印度)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15.00%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25.00% |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5.00% |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00% |
贵州匀都置业有限公司 | 25.00% |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00% |
广西通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国际铝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5.00% |
山西中色十二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00% |
昆明勘察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中铝西南建设投资公司 | 25.00%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5.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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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楚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长沙华恒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名称变更)于2018年12月3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3001122,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74100105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52000376,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52000341,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5200012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52000306,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9)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2100024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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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GR201821000333,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1)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2100072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北京华宇天控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100508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3)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3001632,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4)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182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1000377,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6)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61000427,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7)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100828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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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
(18)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400074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9)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53000051,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700051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自产软件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自产软件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5)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获得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认定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于2016年5月1日起享受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为老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服务,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优惠政策。
(6)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获得一般纳税人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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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暂免征收增值税。
(7)山西龙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冶”)于2016年10月1日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龙冶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优惠政策。
(8)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处置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符合“财税[200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14]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享受“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1)贵阳新宇监理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的规定,从2018年5月起企业所得税减免进行备案管理,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
(2)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公司”)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的规定,从2012年4月15日起企业所得税减免进行备案管理,所得税减按15%征收。2019年度都匀公司已完成备案管理,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
4.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山西龙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贵阳新宇监理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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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昆明勘察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现金 | 969,865.00 | 4,371,601.61 |
银行存款 | 5,590,434,009.29 | 9,169,931,009.29 |
其他货币资金 | 471,467,926.56 | 851,622,754.17 |
合 计 | 6,062,871,800.85 | 10,025,925,365.0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9,013,188.92 | 2,704,259,965.57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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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衍生金融资产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期货 | 12,942,360.00 | |
合 计 | 12,942,360.00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80,347,882.29 | 4.76 | 292,993,279.38 | 37.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620,790,294.41 | 95.24 | 1,678,558,250.19 | 10.75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15,620,790,294.41 | 95.24 | 1,678,558,250.19 | 10.75 |
组合小计 | 15,620,790,294.41 | 95.24 | 1,678,558,250.19 | 10.75 |
合 计 | 16,401,138,176.70 | 100.00 | 1,971,551,529.57 | 12.02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8,565,838.27 | 3.08 | 225,581,334.55 | 45.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681,985,515.16 | 96.92 | 1,670,754,199.31 | 10.65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15,681,985,515.16 | 96.92 | 1,670,754,199.31 | 10.65 |
组合小计 | 15,681,985,515.16 | 96.92 | 1,670,754,199.31 | 10.65 |
合 计 | 16,180,551,353.43 | 100.00 | 1,896,335,533.86 | 11.72 |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债务人一 | 212,855,167.01 | 46,509,365.45 | 21.85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二 | 207,220,405.02 | 25,316,407.12 | 12.22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三 | 70,813,668.67 | 28,325,467.47 | 40.00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四 | 47,159,128.46 | 21,621,728.23 | 45.85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五 | 26,395,567.31 | 13,197,783.66 | 50.00 | 甲方经营状况不好,多次催要无果,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六 | 24,378,464.00 | 24,378,464.00 | 100.00 | 甲方经营状况不好,多次催要无果,预计无法收回 |
债务人七 | 18,900,000.00 | 94,500.00 | 0.50 | ABS继续涉入资产余额 |
债务人八 | 18,507,525.30 | 3,701,505.06 | 20.00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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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债务人九 | 17,755,000.00 | 17,755,000.00 | 100.00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债务人十 | 13,481,782.88 | 6,740,891.44 | 50.00 | 甲方经营状况不好,多次催要无果,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合 计 | 657,466,708.65 | 187,641,112.43 | —— | —— |
账 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9,069,456,886.21 | 0.50 | 45,345,022.13 | 9,345,313,338.82 | 0.50 | 46,726,349.28 |
1至2年 | 3,289,985,999.27 | 10.00 | 329,006,561.57 | 3,241,282,352.75 | 10.00 | 324,128,235.35 |
2至3年 | 1,106,656,703.83 | 20.00 | 221,331,340.72 | 872,078,017.05 | 20.00 | 174,415,603.31 |
3至4年 | 1,070,231,277.48 | 30.00 | 321,069,383.33 | 1,121,126,642.77 | 30.00 | 336,337,992.92 |
4至5年 | 645,306,970.84 | 50.00 | 322,653,485.66 | 626,078,291.19 | 50.00 | 313,039,145.87 |
5年以上 | 439,152,456.78 | 100.00 | 439,152,456.78 | 476,106,872.58 | 100.00 | 476,106,872.58 |
合 计 | 15,620,790,294.41 | —— | 1,678,558,250.19 | 15,681,985,515.16 | —— | 1,670,754,199.3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年初余额 | 1,896,335,533.86 | 1,597,741,714.31 |
本年计提 | 91,752,571.99 | 440,259,565.01 |
本年转回 | -7,514,616.09 | -15,711,109.71 |
本年核销 | -1,688,816.00 | -51,669,230.26 |
其他变动 | -7,333,144.19 | -74,285,405.49 |
年末余额 | 1,971,551,529.57 | 1,896,335,533.86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债务人一 | 1,967,320.94 | 欠款已收回 |
债务人二 | 1,275,300.00 | 欠款已收回 |
债务人三 | 1,040,000.00 | 欠款已收回 |
债务人四 | 958,802.00 | 欠款已收回 |
债务人五 | 692,000.00 | 欠款已收回 |
合 计 | 5,933,422.94 | ——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3 -
3.2020年1-6月实际核销的重要应收账款情况
2020年1-6月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688,816.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核销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债务人一 | 工程款 | 886,375.00 | 根据判决书核销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债务人二 | 设备款 | 800,000.00 | 欠款时间久远,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债务人三 | 设备款 | 2,441.00 | 欠款时间久远,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合 计 | —— | 1,688,816.00 | —— | ——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566,562,936.67 | 3.45 | 21,647,757.57 |
第二名 | 541,798,364.19 | 3.30 | 32,307,366.13 |
第三名 | 467,154,975.51 | 2.85 | 24,613,503.44 |
第四名 | 433,731,059.66 | 2.64 | 106,772,026.94 |
第五名 | 335,735,264.89 | 2.05 | 2,655,856.51 |
合 计 | 2,344,982,600.92 | 14.30 | 187,996,510.59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59,228,628.18 | 569,959,008.85 |
商业承兑汇票 | 8,489,891.98 |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267,718,520.16 | 569,959,008.85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4 -
注:
1.2020年1-6月,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出售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相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列示。
2.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款项的应收票据;
3.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质押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6,304,844.39元;
4.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88,107,257.05元;
5.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54,741,820.26元。
(五)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1,664,877.01 | 87.71 | 309,883,486.47 | 82.40 |
1至2年 | 48,447,516.18 | 9.41 | 60,835,502.56 | 16.18 |
2至3年 | 10,598,215.30 | 2.06 | 3,247,250.64 | 0.86 |
3年以上 | 4,233,572.43 | 0.82 | 2,099,264.70 | 0.56 |
合 计 | 514,944,180.92 | 100.00 | 376,065,504.37 | 100.00 |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2020年6月30日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供应商一 | 22,363,256.37 | 1-2年 | 商品尚未交付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二 | 18,646,871.20 | 1-2年 | 商品尚未交付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三 | 6,872,000.00 | 2-3年 | 商品尚未交付 |
合 计 | —— | 47,882,127.57 | —— | —— |
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62,683,879.70 | 12.17 |
第二名 | 26,437,112.35 | 5.13 |
第三名 | 22,942,400.00 | 4.46 |
第四名 | 22,363,256.37 | 4.34 |
第五名 | 18,646,871.20 | 3.62 |
合 计 | 153,073,519.62 | 29.7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5 -
(六)其他应收款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431,957.85 | 1,815,949.86 |
其他应收款项 | 3,514,712,339.82 | 3,128,012,009.73 |
减:坏账准备 | 797,401,808.63 | 776,537,973.50 |
合 计 | 2,720,742,489.04 | 2,353,289,986.09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被投资单位一 | 199,941.87 | 199,941.87 |
被投资单位二 | 3,232,015.98 | 1,616,007.99 |
合 计 | 3,431,957.85 | 1,815,949.86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99,184,494.84 | 25.58 | 380,072,730.81 | 42.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615,527,844.98 | 74.42 | 417,329,077.82 | 15.96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2,615,527,844.98 | 74.42 | 417,329,077.82 | 15.96 |
组合小计 | 2,615,527,844.98 | 74.42 | 417,329,077.82 | 15.96 |
合 计 | 3,514,712,339.82 | 100.00 | 797,401,808.63 | 22.69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99,506,250.48 | 28.76 | 379,953,934.72 | 42.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228,505,759.25 | 71.24 | 396,584,038.78 | 17.80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2,228,505,759.25 | 71.24 | 396,584,038.78 | 17.80 |
组合小计 | 2,228,505,759.25 | 71.24 | 396,584,038.78 | 17.80 |
合 计 | 3,128,012,009.73 | 100.00 | 776,537,973.50 | 24.83 |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债务人一 | 672,621,550.00 | 302,815,050.00 | 45.02 | 对方经营状况不好,预期不能全部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6 -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债务人二 | 184,873,251.81 | 54,737,746.09 | 29.61 | 对方经营状况不好,预期不能全部收回 |
债务人三 | 29,783,850.23 | 11,913,540.09 | 40.00 | 对方经营状况不好,预期不能全部收回 |
合 计 | 887,278,652.04 | 369,466,336.18 | —— | —— |
账 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1,305,554,174.37 | 0.50 | 6,526,520.97 | 1,043,235,331.06 | 0.50 | 5,216,821.42 |
1至2年 | 420,258,256.79 | 10.00 | 42,025,040.73 | 279,206,877.45 | 10.00 | 27,920,687.79 |
2至3年 | 260,547,375.71 | 20.00 | 52,109,475.12 | 249,425,531.58 | 20.00 | 49,885,106.26 |
3至4年 | 401,385,623.31 | 30.00 | 120,415,687.01 | 433,745,087.87 | 30.00 | 130,123,526.40 |
4至5年 | 63,060,121.79 | 50.00 | 31,530,060.98 | 78,910,068.96 | 50.00 | 39,455,034.58 |
5年以上 | 164,722,293.01 | 100.00 | 164,722,293.01 | 143,982,862.33 | 100.00 | 143,982,862.33 |
合 计 | 2,615,527,844.98 | —— | 417,329,077.82 | 2,228,505,759.25 | —— | 396,584,038.7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5,216,821.42 | 77,805,794.05 | 693,515,358.03 | 776,537,973.50 |
2020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101,291.28 | 2,101,291.28 | ||
——转入第三阶段 | -80,277,124.66 | 80,277,124.6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10,990.83 | 94,504,555.18 | -76,826,598.61 | 21,088,947.40 |
本期转回 | -56,977.67 | -56,977.67 | ||
本期核销 | -168,134.60 | -168,134.60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6,526,520.97 | 94,134,515.85 | 696,740,771.81 | 797,401,808.63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7 -
(5)2020年1-6月实际核销的重要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2020年1-6月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68,134.60元。
(6)其他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甲方及其相关方使用资金 | 1,276,866,543.75 | 1,255,458,501.81 |
保证金及押金 | 1,015,813,994.57 | 932,587,727.91 |
代垫款 | 1,038,776,227.75 | 754,790,808.83 |
备用金 | 42,874,373.71 | 37,791,005.63 |
其他 | 140,381,200.04 | 147,383,965.55 |
小 计 | 3,514,712,339.82 | 3,128,012,009.73 |
减:坏账准备 | 797,401,808.63 | 776,537,973.50 |
合 计 | 2,717,310,531.19 | 2,351,474,036.23 |
债务人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 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672,635,250.00 | 5年以内 | 19.14 | 302,815,878.50 |
第二名 | 419,613,166.20 | 2-5年 | 11.94 | 102,079,627.28 |
第三名 | 184,873,251.81 | 2年以上 | 5.26 | 54,737,746.09 |
第四名 | 139,771,212.20 | 1-2年 | 3.98 | 13,977,121.22 |
第五名 | 102,717,685.55 | 1年以内 | 2.92 | 9,595,588.43 |
合 计 | 1,519,610,565.76 | —— | 43.24 | 483,205,961.52 |
存货类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62,512,803.29 | 2,840,957.06 | 359,671,846.23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58 -
存货类别
存货类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产品 | 1,373,079,912.42 | 74,779,798.07 | 1,298,300,114.35 |
库存商品 | 1,682,765,164.49 | 31,619,690.66 | 1,651,145,473.83 |
周转材料及备品备件 | 132,590,262.71 | 132,590,262.71 |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260,169,266.36 | 260,169,266.36 | |
合 计 | 3,811,117,409.27 | 109,240,445.79 | 3,701,876,963.48 |
存货类别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9,442,424.87 | 2,840,957.06 | 216,601,467.81 |
在产品 | 1,339,456,781.82 | 74,779,798.07 | 1,264,676,983.75 |
库存商品 | 1,157,061,592.23 | 31,619,690.66 | 1,125,441,901.57 |
周转材料及备品备件 | 211,431,546.46 | 211,431,546.46 |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292,240,483.30 | 292,240,483.30 | |
合 计 | 3,219,632,828.68 | 109,240,445.79 | 3,110,392,382.89 |
存货类别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计提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
转回 | 转销 | ||||
原材料 | 2,840,957.06 | 2,840,957.06 | |||
在产品 | 74,779,798.07 | 74,779,798.07 | |||
库存商品 | 31,619,690.66 | 31,619,690.66 | |||
合 计 | 109,240,445.79 | 109,240,445.79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评估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960,506,389.68 | 108,490,073.40 | 852,016,316.28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872,953,424.68 | 126,443,095.66 | 11,746,510,329.02 |
组合一: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11,609,038,697.05 | 58,039,349.84 | 11,550,999,347.21 |
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263,914,727.63 | 68,403,745.82 | 195,510,981.81 |
合 计 | 12,833,459,814.36 | 234,933,169.06 | 12,598,526,645.3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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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评估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855,618,081.11 | 110,629,983.11 | 744,988,098.00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2,399,791,056.91 | 136,466,973.92 | 12,263,324,082.99 |
组合一: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12,121,569,710.14 | 60,608,129.51 | 12,060,961,580.63 |
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278,221,346.77 | 75,858,844.41 | 202,362,502.36 |
合 计 | 13,255,409,138.02 | 247,096,957.03 | 13,008,312,180.99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单项评估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0,629,983.11 | 1,478,662.70 | 3,618,572.41 | 108,490,073.40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36,466,973.92 | -10,023,878.26 | 126,443,095.66 | |
组合一: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60,608,129.51 | -2,568,779.67 | 58,039,349.84 | |
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75,858,844.41 | -7,455,098.59 | 68,403,745.82 | |
合 计 | 247,096,957.03 | -8,545,215.56 | 3,618,572.41 | 234,933,169.06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40,888,857.83 | 253,024,921.71 |
减: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55,688.77 | 5,927,964.68 |
期末余额 | 234,933,169.06 | 247,096,957.03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年初余额 | 253,024,921.71 | 173,441,899.62 |
本年计提 | -8,517,491.47 | 81,617,098.70 |
本年转回 | -3,618,572.41 | -22,472.50 |
本年核销 | -1,601,318.90 | |
其他变动 | -410,285.21 | |
年末余额 | 240,888,857.83 | 253,024,921.71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52,383,713.88 | 430,833,366.90 |
减:坏账准备 | 28,350,389.91 | 25,429,980.68 |
合 计 | 624,033,323.97 | 405,403,386.2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60 -
(十)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待抵扣增值税 | 591,557,458.06 | 612,425,331.95 |
预缴所得税 | 46,098,021.31 | 43,912,283.74 |
合 计 | 637,655,479.37 | 656,337,615.69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BT合同回购款 | 688,204,575.95 | 666,804,575.95 |
长期应收客户款项 | 1,578,518,453.33 | 1,745,344,124.39 |
减:坏账准备 | 91,709,555.06 | 95,773,028.70 |
账面净值合计 | 2,175,013,474.22 | 2,316,375,671.64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24,033,323.97 | 405,403,386.22 |
列报至长期应收款 | 1,550,980,150.25 | 1,910,972,285.42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年初余额 | 95,773,028.70 | 24,665,700.53 |
本年计提 | -4,063,473.64 | 72,247,951.56 |
本年转回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1,140,623.39 | |
年末余额 | 91,709,555.06 | 95,773,028.7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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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2020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2020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损益调整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丰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8,939,897.38 | 46,327.64 | 8,986,225.02 |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905,600.00 | 36,193,840.92 | -4,491,676.65 | 31,702,164.27 | ||||||||
小 计 | 66,905,600.00 | 45,133,738.30 | -4,445,349.01 | 40,688,389.29 | ||||||||
二、联营企业 | ||||||||||||
株洲天桥起重股份有限公司 | 173,530,660.50 | 173,530,660.50 | 851,727.21 | -1,616,007.99 | 172,766,379.72 | |||||||
广东侨铝创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
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7,623,284.13 | 1,496,471.09 | 1,638,050.36 | -5,796,630.00 | 54,961,175.58 |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 | 28,200,000.00 | 27,844,436.04 | 27,844,436.04 | |||||||||
鑫诚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5,886,686.07 | -15,886,686.07 |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25,015,000.00 | 13,697,022.67 | -1,082,744.08 | 12,614,278.59 | ||||||||
贵州通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21,833,455.78 | -610,789.52 | 21,222,666.26 | ||||||||
中建铝新材料河南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11,153,822.02 | 178,628.45 | 11,332,450.47 | ||||||||
陕西中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7,137,337.06 | 11,560,027.15 | -385,409.47 | -83,376.42 | 11,091,241.26 |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5,601,774.14 | -1,589,167.70 | 4,012,606.44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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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2020年1月1日 | 本年增加 | 2020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损益调整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 | 其他 | |||||
其他 | 322,958,762.79 | 326,441,825.92 | 500,000.00 | 2,613,713.88 | 210,348.87 | 329,765,888.67 | 8,665,256.17 | |||||
小 计 | 817,841,760.35 | 725,172,994.42 | 99,500,000.00 | -15,886,686.07 | 1,472,429.86 | 1,765,022.81 | -7,412,637.99 | 804,611,123.03 | 8,665,256.17 | |||
合 计 | 884,747,360.35 | 770,306,732.72 | 99,500,000.00 | -15,886,686.07 | -2,972,919.15 | 1,765,022.81 | -7,412,637.99 | 845,299,512.32 | 8,665,256.17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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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持有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股权虽未达到20%,但委派有1名或1名以上董事,并拥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企业。
(5)本公司副总裁王永红先生自2019年11月起同时担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可以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因而转为权益法核算。
(6)本公司2019年度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19项专利技术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2,400万元(评估报告编号: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20874号),并以上述专利技术出资与中铝环保节能集团组建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 的股权及表决权并拥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企业。
(7)本公司2019年度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智能信息化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1,101.32万元(评估报告编号:沃克森评报字[2019]第1052号),并以上述资产组出资与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建中铝智能(杭州)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9% 的股权及表决权并拥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企业。
(8)本公司2019年度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部分电子设备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735.07万元(评估报告编号: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20967号),并以上述资产的所有权出资与中铝环保节能集团组建中铝环保生态技术(湖南)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9% 的股权及表决权并拥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企业。
与前述(6)、(7)、(8)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相关的和有关联营企业之间的内部未实现利润的影响,已在权益法计算损益调整时按本公司持股比例予以抵销。
(9)本公司与深圳华侨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侨城”)于2019年12月底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广东侨铝创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侨铝”),深圳华侨城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广东侨铝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并委派管理人在其管理和执行上述事务时提供协助,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承担亏损的权利,故按权益法核算。
(10)盘州市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县浩宏)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公司)和另一股东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州古城开发)共同设立,分别持股30%和70%。盘县浩宏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六冶公司在股东会拥有70%的表决权,盘州古城开发则享有30%的表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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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盘县浩宏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六冶公司委派董事2名,盘州古城开发委派董事1名。因而本公司可以控制盘县浩宏,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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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15,062,255.58 | 15,062,255.58 | 14,781,358.91 | 14,781,358.91 | ||
其他 | 26,642,984.67 | 26,642,984.67 | 30,641,604.95 | 30,641,604.95 | ||
合 计 | 41,705,240.25 | 41,705,240.25 | 45,422,963.86 | 45,422,963.86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权益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合 计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年1月1日 | 392,696,589.65 | 181,822,148.79 | 574,518,738.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45,889.00 | 3,945,889.00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945,889.00 | 3,945,889.00 | |
4.2020年6月30日 | 431,750,700.65 | 181,822,148.79 | 613,572,849.4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2020年1月1日 | 70,091,414.34 | 26,324,650.58 | 96,416,06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96,384.07 | 2,230,052.13 | 7,826,436.20 |
(1)计提或摊销 | 3,381,206.62 | 1,165,787.52 | 4,546,994.14 |
(2)企业合并增加 | 2,215,177.45 | 1,064,264.61 | 3,279,442.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2020年6月30日 | 75,687,798.41 | 28,554,702.71 | 104,242,501.12 |
三、减值准备 | |||
1.2020年1月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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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2020年6月30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6,062,902.24 | 153,267,446.08 | 509,330,348.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2,605,175.31 | 155,497,498.21 | 478,102,673.52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固定资产 | 2,257,731,811.72 | 2,314,891,145.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减:减值准备 | 1,058,216.90 | 1,058,216.90 |
合 计 | 2,256,673,594.82 | 2,313,832,928.14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年1月1日 | 2,487,301,916.37 | 849,849,013.89 | 251,205,638.64 | 375,083,749.51 | 3,963,440,31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4,659.73 | 5,257,574.79 | 7,827,268.48 | 7,512,975.91 | 25,542,478.91 |
(1)购置 | 4,690,284.41 | 5,257,574.79 | 7,439,643.24 | 7,512,975.91 | 24,900,478.35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4,375.32 | 254,375.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387,625.24 | 387,625.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776.00 | 3,084,879.05 | 3,599,420.52 | 2,036,257.41 | 9,062,332.98 |
(1)处置或报废 | 341,776.00 | 3,084,879.05 | 3,048,079.81 | 2,036,257.41 | 8,510,992.27 |
(2)出售子公司减少 | |||||
(3)其他减少 | 551,340.71 | 551,340.71 | |||
4.2020年6月30日 | 2,491,904,800.10 | 852,021,709.63 | 255,433,486.60 | 380,560,468.01 | 3,979,920,464.34 |
二、累计折旧 | |||||
1.2020年1月1日 | 621,354,556.32 | 597,344,762.93 | 178,497,247.92 | 251,352,606.20 | 1,648,549,173.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427,691.38 | 20,434,194.60 | 9,319,360.26 | 14,698,054.31 | 80,879,300.55 |
(1)计提 | 36,427,691.38 | 20,434,194.60 | 9,319,360.26 | 14,698,054.31 | 80,879,300.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3,675.57 | 2,570,424.57 | 3,130,100.24 | 1,335,620.92 | 7,239,821.30 |
(1)处置或报废 | 203,675.57 | 2,570,424.57 | 2,847,593.97 | 1,335,620.92 | 6,957,315.03 |
(2)其他减少 | 282,506.27 | 282,506.27 | |||
4.2020年6月30日 | 657,578,572.13 | 615,208,532.96 | 184,686,507.94 | 264,715,039.59 | 1,722,188,652.6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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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三、减值准备 | |||||
1.2020年1月1日 | 231,752.96 | 685,113.94 | 141,350.00 | 1,058,216.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0年6月30日 | 231,752.96 | 685,113.94 | 141,350.00 | 1,058,216.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4,094,475.01 | 236,128,062.73 | 70,605,628.66 | 115,845,428.42 | 2,256,673,594.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65,715,607.09 | 251,819,137.02 | 72,567,040.72 | 123,731,143.31 | 2,313,832,928.14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33,074,470.96 | 正在办理中 |
运输工具 | 78,376.57 | 正在办理中 |
合 计 | 133,152,847.53 | —— |
类 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1,694,826.39 | 69,306,333.50 | 231,752.96 | 2,156,739.93 |
机器设备 | 298,134,468.27 | 284,937,889.96 | 685,113.94 | 12,511,464.37 |
运输工具 | 80,240,824.59 | 76,318,135.87 | 3,922,688.72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21,074,451.92 | 115,253,019.29 | 5,821,432.63 | |
合 计 | 571,144,571.17 | 545,815,378.62 | 916,866.90 | 24,412,325.65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在建工程项目 | 341,988,798.16 | 300,722,025.12 |
工程物资 | ||
减:减值准备 | ||
合 计 | 341,988,798.16 | 300,722,025.12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306,138,757.36 | 306,138,757.36 | 269,584,039.83 | 269,584,039.83 | ||
其他 | 35,850,040.80 | 35,850,040.80 | 31,137,985.29 | 31,137,985.29 | ||
合 计 | 341,988,798.16 | 341,988,798.16 | 300,722,025.12 | 300,722,025.1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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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0年 1月1日 | 本期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转入 无形资产 | 其他减少 | 2020年 6月30日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498,000,000.00 | 269,584,039.83 | 36,554,717.53 | 306,138,757.36 | |||
合 计 | 498,000,000.00 | 269,584,039.83 | 36,554,717.53 | 306,138,757.36 |
项目名称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61.47 | 61.47 | 自筹 | |||
合 计 | —— | —— | ——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39,261,548.81 | 1,270,452.39 | 7,761,374.52 | 32,770,626.68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38,745,228.31 | 1,270,452.39 | 7,683,121.07 | 32,332,559.63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516,320.50 | 78,253.45 | 438,067.0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 12,275,144.86 | 5,429,487.06 | 2,186,006.88 | 15,518,625.04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12,072,960.07 | 5,328,394.66 | 2,186,006.88 | 15,215,347.85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202,184.79 | 101,092.40 | 303,277.19 | |
三、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 26,986,403.95 | —— | —— | 17,252,001.64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6,672,268.24 | —— | —— | 17,117,211.78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314,135.71 | —— | —— | 134,789.86 |
四、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累计合计 |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
五、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 26,986,403.95 | —— | —— | 17,252,001.64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6,672,268.24 | —— | —— | 17,117,211.78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314,135.71 | —— | —— | 134,789.86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年1月1日 | 868,568,673.65 | 260,873,749.26 | 130,908,956.78 | 360,841,081.45 | 1,621,192,461.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5,392.00 | 4,235.00 | 4,673,878.72 | 101,797,878.99 | 107,041,384.71 |
(1)购置 | 565,392.00 | 4,235.00 | 4,673,878.72 | 5,243,505.7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69 -
项 目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其他 | 合 计 |
(4)其他增加 | 101,797,878.99 | 101,797,878.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28,731.28 | 17,928,731.28 | |||
(1)处置 | 17,928,731.28 | 17,928,731.28 | |||
(2)出售子公司减少 | |||||
(3)其他减少 | |||||
4.2020年6月30日 | 851,205,334.37 | 260,877,984.26 | 135,582,835.50 | 462,638,960.44 | 1,710,305,114.57 |
二、累计摊销 | |||||
1.2020年1月1日 | 177,581,498.20 | 245,038,742.52 | 98,774,754.11 | 12,940,315.40 | 534,335,310.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90,549.01 | 8,500,656.37 | 3,802,003.45 | 950,558.86 | 23,243,767.69 |
(1)计提 | 9,990,549.01 | 8,500,656.37 | 3,802,003.45 | 950,558.86 | 23,243,767.69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42,964.23 | 3,542,964.23 | |||
(1)处置 | 3,542,121.83 | 3,542,121.83 | |||
(2)出售子公司减少 | |||||
(3)其他减少 | 842.40 | 842.40 | |||
4.2020年6月30日 | 184,029,082.98 | 253,539,398.89 | 102,576,757.56 | 13,890,874.26 | 554,036,113.69 |
三、减值准备 | |||||
1.2020年1月1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0年6月30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7,176,251.39 | 7,304,851.08 | 33,039,812.23 | 448,748,086.18 | 1,156,269,000.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0,987,175.45 | 15,835,006.74 | 32,134,202.67 | 347,900,766.05 | 1,086,857,150.91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计入当期损益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
备品备件服务平台 | 1,994,362.33 | 1,994,362.33 | ||||
钢铝型附着式脚手架项目 | 302,890.74 | 302,890.74 | ||||
合 计 | 2,297,253.07 | 2,297,253.07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十二冶大厦地下车库租赁成本 | 9,749,133.40 | 124,988.88 | 9,624,144.52 | ||
其他 | 17,389,117.88 | 5,497,764.20 | 5,185,500.89 | 17,701,381.19 | |
合 计 | 27,138,251.28 | 5,497,764.20 | 5,310,489.77 | 27,325,525.71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0 -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离退休及辞退福利 | 126,776,565.87 | 652,656,000.00 |
资产减值准备 | 630,428,677.00 | 3,125,794,027.37 |
可抵扣亏损 | 35,334,293.78 | 175,626,579.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30,552.30 | 15,537,015.33 |
其他 | 45,805,027.82 | 298,057,222.68 |
小 计 | 840,675,116.77 | 4,267,670,845.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评估增值 | 72,850,982.26 | 374,943,645.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3,439.35 | 5,089,595.58 |
其他 | 52,224,780.23 | 509,696,162.30 |
小 计 | 125,839,201.84 | 889,729,403.31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离退休及辞退福利 | 131,116,515.22 | 679,935,000.00 |
资产减值准备 | 624,637,922.98 | 3,048,672,369.54 |
可抵扣亏损 | 28,209,344.96 | 147,126,784.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30,759.26 | 11,538,395.05 |
其他 | 45,620,384.75 | 296,620,140.51 |
小 计 | 831,314,927.17 | 4,183,892,689.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评估增值 | 73,564,855.47 | 378,787,509.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21,304.85 | 4,808,698.91 |
其他 | 49,675,380.23 | 496,753,802.30 |
小 计 | 123,961,540.55 | 880,350,010.59 |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0年6月30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0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941,785.56 | 789,733,331.21 | 48,671,271.68 | 782,643,655.49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1 -
项 目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0年6月30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0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941,785.56 | 74,897,416.28 | 48,671,271.68 | 75,290,268.87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2,181,416.95 | 105,272,742.53 |
可抵扣亏损 | 1,447,304,525.95 | 983,317,998.69 |
合 计 | 1,559,485,942.90 | 1,088,590,741.22 |
年 度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备 注 |
2020年度 | 44,676,929.94 | 59,459,377.33 | |
2021年度 | |||
2022年度 | 32,061,940.20 | 32,061,940.20 | |
2023年度 | 259,261,223.54 | 259,261,223.54 | |
2024年度 | 632,535,457.62 | 632,535,457.62 | |
2025年度 | 478,768,974.65 | ||
合 计 | 1,447,304,525.95 | 983,317,998.69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PPP高速公路建设期投入 | 3,985,570,685.64 | 2,505,671,962.22 |
一年以后才予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 | 155,573,528.97 | 107,004,700.82 |
预付购房款 | 54,581,060.00 | 38,581,060.00 |
预付投资款 | ||
其他 | 130,469.16 | 130,469.16 |
长期合同资产 | 805,475,231.91 | 799,919,319.88 |
减:坏账准备 | 5,955,688.77 | 5,927,964.68 |
合 计 | 4,995,375,286.91 | 3,445,379,547.4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2 -
借款条件
借款条件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银行借款 | ||
其中:质押借款 | 15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469,732,040.45 | 1,354,004,560.55 |
信用借款 | 5,258,060,200.00 | 4,439,160,200.00 |
小 计 | 6,777,792,240.45 | 6,193,164,760.55 |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 1,402,701,777.58 | 1,000,517,480.01 |
企业间委托贷款 | ||
小 计 | 8,180,494,018.03 | 7,193,682,240.56 |
合同约定付息日前计提的尚未到期支付的利息支出 | 7,733,240.99 | 4,613,028.47 |
合 计 | 8,188,227,259.02 | 7,198,295,269.03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590,437,771.04 | 930,726,218.53 |
商业承兑汇票 | 35,396,586.30 | 26,540,000.00 |
合 计 | 625,834,357.34 | 957,266,218.53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10,189,426,686.88 | 11,250,983,352.35 |
1年以上 | 4,205,294,458.12 | 4,486,953,798.91 |
合 计 | 14,394,721,145.00 | 15,737,937,151.26 |
债权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未偿还原因 |
债权人一 | 305,904,260.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二 | 220,914,884.11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三 | 78,447,448.76 | 未到付款条件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3 -
债权单位名称
债权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未偿还原因 |
债权人四 | 54,578,127.54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五 | 45,584,219.12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六 | 43,877,461.47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七 | 35,744,728.4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八 | 32,464,647.84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九 | 28,270,281.95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十 | 28,031,903.88 | 未到付款条件 |
合 计 | 873,817,963.07 | ——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2,282,022,362.98 | 2,216,769,397.00 |
1年以上 | 171,198,805.90 | 164,622,412.44 |
合 计 | 2,453,221,168.88 | 2,381,391,809.44 |
债权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结转原因 |
客户一 | 52,880,905.38 | 已预收款项,但尚未完成合同承诺商品的转让 |
客户二 | 52,166,560.26 | 已预收款项,但尚未完成合同承诺商品的转让 |
客户三 | 30,662,749.46 | 已预收款项,但尚未完成合同承诺商品的转让 |
客户四 | 21,503,952.73 | 项目尚未结算 |
客户五 | 19,974,000.00 | 已预收款项,但尚未完成合同承诺商品的转让 |
合 计 | 177,188,167.83 | ——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短期薪酬 | 113,580,823.02 | 918,564,000.63 | 924,456,144.34 | 107,688,679.31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35,679.28 | 66,827,446.73 | 61,420,348.54 | 12,042,777.47 |
辞退福利 | 80,447,000.00 | 2,311,320.10 | 42,917,320.10 | 39,841,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200,663,502.30 | 987,702,767.46 | 1,028,793,812.98 | 159,572,456.78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004,539.63 | 693,272,832.52 | 707,363,199.41 | 67,914,172.74 |
职工福利费 | 29,196,539.81 | 29,196,539.81 | ||
社会保险费 | 3,961,310.91 | 50,163,924.41 | 47,760,992.32 | 6,364,243.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4 -
项 目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其中: 医疗保险费 | 3,602,060.84 | 46,419,455.85 | 44,423,856.01 | 5,597,660.68 |
工伤保险费 | 237,311.03 | 2,726,275.71 | 2,500,561.37 | 463,025.37 |
生育保险费 | 121,939.04 | 1,018,192.85 | 836,574.94 | 303,556.95 |
住房公积金 | 3,806,614.91 | 70,973,333.74 | 64,272,806.39 | 10,507,142.26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822,710.92 | 12,842,027.29 | 13,629,320.49 | 18,035,417.72 |
非货币性福利 | 12,530,938.42 | 12,530,938.42 | ||
其他短期薪酬 | 4,985,646.65 | 49,584,404.44 | 49,702,347.50 | 4,867,703.59 |
合 计 | 113,580,823.02 | 918,564,000.63 | 924,456,144.34 | 107,688,679.31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4,607,804.02 | 48,081,188.17 | 42,383,222.19 | 10,305,770.00 |
失业保险费 | 680,799.44 | 1,734,588.49 | 1,444,714.30 | 970,673.63 |
企业年金缴费 | 1,347,075.82 | 17,011,670.07 | 17,592,412.05 | 766,333.84 |
合 计 | 6,635,679.28 | 66,827,446.73 | 61,420,348.54 | 12,042,777.47 |
税 种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增值税 | 64,794,327.15 | 71,302,289.53 |
企业所得税 | 56,270,863.19 | 153,317,654.02 |
房产税 | 2,090,250.03 | 1,694,760.41 |
土地使用税 | 1,713,374.66 | 1,296,336.27 |
土地增值税 | 1,765,281.99 | 1,779,520.81 |
个人所得税 | 5,099,287.25 | 10,639,813.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98,323.61 | 10,615,431.14 |
教育费附加 | 5,918,485.27 | 7,158,998.18 |
其他税费 | 6,553,158.72 | 9,253,937.70 |
合 计 | 153,203,351.87 | 267,058,741.21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7,777,692.29 | 3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项 | 2,377,247,504.41 | 4,949,140,933.59 |
合 计 | 2,525,025,196.70 | 4,979,140,933.59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75 -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超过1 年未支付原因 |
普通股股利 | 68,427,692.29 | ||
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79,350,000.00 | 30,000,000.00 | |
合 计 | 147,777,692.29 | 30,000,000.00 |
款项性质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付永续债赎回款 | 2,511,257,595.00 | |
应付保证金和押金 | 1,113,397,117.79 | 1,051,550,721.03 |
暂收款 | 81,271,437.10 | 619,313,038.40 |
往来款 | 594,983,147.30 | 287,485,269.74 |
其他 | 587,595,802.22 | 479,534,309.42 |
合 计 | 2,377,247,504.41 | 4,949,140,933.59 |
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未偿还原因 |
债权人一 | 77,611,992.9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二 | 33,987,500.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三 | 23,425,466.52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四 | 11,314,219.2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五 | 9,573,101.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六 | 7,556,000.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七 | 5,126,907.73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八 | 5,030,000.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九 | 5,000,000.00 | 未到付款条件 |
债权人十 | 4,684,050.01 | 未到付款条件 |
合 计 | 183,309,237.36 | ——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4,642,776.85 | 859,157,001.8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利息支出 | 4,442,073.29 | 1,635,519.7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70,655.93 | 12,153,554.05 |
合 计 | 1,049,955,506.07 | 872,946,075.66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待结转销项税 | 1,525,990,493.67 | 1,560,745,950.85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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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应付债券
短期应付债券 | 1,000,400,821.92 | 1,016,916,666.67 |
ABS继续涉入负债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合 计 | 2,545,291,315.59 | 2,596,562,617.52 |
债券名称 | 面 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19中铝国工SCP001 | 1,000,000,000.00 | 2019年7月11日 | 270天 | 1,000,000,000.00 |
20中铝国工SCP001 | 1,000,000,000.00 | 2020年3月27日 | 30天 | 1,000,000,000.00 |
20中铝国工SCP002 | 1,000,000,000.00 | 2020年4月22日 | 37天 | 1,000,000,000.00 |
20中铝国工SCP003 | 1,000,000,000.00 | 2020年5月27日 | 34天 | 1,000,000,000.00 |
20中铝国工SCP004 | 1,000,000,000.00 | 2020年6月24日 | 30天 | 1,000,000,000.00 |
合 计 | 5,0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0 |
债券名称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2020年6月30日 |
19中铝国工SCP001 | 1,016,916,666.67 | 8,903,005.46 | 1,025,819,672.13 | |||
20中铝国工SCP001 | 1,000,000,000.00 | 2,136,986.30 | 1,002,136,986.30 | |||
20中铝国工SCP002 | 1,000,000,000.00 | 2,230,136.99 | 1,002,230,136.99 | |||
20中铝国工SCP003 | 1,000,000,000.00 | 1,946,849.32 | 1,001,946,849.32 | |||
20中铝国工SCP004 | 1,000,000,000.00 | 400,821.92 | 1,000,400,821.92 | |||
合 计 | 1,016,916,666.67 | 4,000,000,000.00 | 15,617,799.99 | —— | 4,032,133,644.74 | 1,000,400,821.92 |
借款条件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银行借款 | ||
其中: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229,390,000.00 | 1,030,324,000.00 |
信用借款 | 1,923,085,978.00 | 2,201,612,778.00 |
小 计 | 3,152,475,978.00 | 3,251,936,778.00 |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 1,317,959,372.35 | 273,718,449.09 |
企业间借款 | 1,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4,642,776.85 | 859,157,001.87 |
合 计 | 4,435,792,573.50 | 4,666,498,225.2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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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连带担保。
3.截至2020年6月30日从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保证借款1,285,000,000.00元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4.截至2020年6月30日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市前海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20,403,661.12元,以应收账款20,403,661.12元提供质押担保;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市柏霖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6,800,577.19元,以应收账款6,800,577.19元提供质押担保;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2,999,248.21元,以应收账款2,999,248.21元提供质押担保;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1,064,725.93元,以应收账款1,064,725.93元提供质押担保;从非银行金融机构逸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1,534,250.00元,以应收账款1,534,250.00元提供质押担保;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圳市前海平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156,909.90元,以应收账款156,909.90元提供质押担保。
2.一年以上长期借款偿还期限
偿还期限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银行借款 | 非银行借款 | 银行借款 | 非银行借款 | |
1至2年 | 17,000,000.00 | 1,109,816,595.50 | 1,503,000,000.00 | 212,561,447.22 |
2至5年 | 1,813,590,000.00 | 1,000,000,000.00 | 567,524,000.00 | 2,000,000,000.00 |
5年以上 | 495,385,978.00 | 383,412,778.00 | ||
合 计 | 2,325,975,978.00 | 2,109,816,595.50 | 2,453,936,778.00 | 2,212,561,447.22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租赁付款额 | 16,113,894.62 | 28,342,211.2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83,937.96 | 2,279,255.5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70,655.93 | 12,153,554.04 |
合 计 | 4,259,300.73 | 13,909,401.66 |
款项性质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长期应付款项 | ||
专项应付款 | 4,898,377.18 | 4,598,530.23 |
合 计 | 4,898,377.18 | 4,598,530.23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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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形成原因 |
石油焦在罐式炉煅烧过程中结焦性能的研究 | 195,000.00 | 195,000.00 | 中铝集团青年人才新立项目资金 | ||
其他 | 4,403,530.23 | 450,000.00 | 150,153.05 | 4,703,377.18 | —— |
合 计 | 4,598,530.23 | 450,000.00 | 150,153.05 | 4,898,377.18 | ——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52,656,000.00 | 679,935,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39,841,000.00 | 80,447,000.00 |
合 计 | 612,815,000.00 | 599,488,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2020年1月1日 | 679,935,000.00 | 819,081,000.00 |
二、利息净额 | 9,590,591.56 | 24,942,786.21 |
三、已支付的福利 | -38,859,414.32 | -118,637,554.17 |
四、精算损失(利得) | 110,000.00 | 21,880,317.65 |
五、过去服务成本 | -68,471,349.69 | |
六、当期服务成本 | 1,879,822.76 | 1,139,800.00 |
五、2020年6月30日 | 652,656,000.00 | 679,935,000.00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贴现率 | 3.00% | 3.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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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036,425.27 | 20,370,000.00 | 2,001,211.56 | 71,405,213.71 | 受益期未满 |
合 计 | 53,036,425.27 | 20,370,000.00 | 2,001,211.56 | 71,405,213.71 | ——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0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舞钢土地出让金减免 | 14,631,586.35 | 1,660,878.22 | 12,970,708.13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重工建厂土地补贴款 | 5,600,000.00 | 200,000.00 | 5,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抗污染型中空纤维膜清洁能源制备工艺 | 4,666,668.00 | 4,666,668.00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工程整体搬迁政策支持款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铜川新区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整体打包PPP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2,138,170.92 | 370,000.00 | 140,333.34 | 12,367,837.58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53,036,425.27 | 20,370,000.00 | 2,001,211.56 | 71,405,213.71 | ——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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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股本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次变动增减(+、-) | 2020年6月30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959,066,667.00 | 2,959,066,667.00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76,758,534.00 | 2,176,758,534.00 |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 | 86,925,466.00 | 86,925,466.0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36,316,000.00 | 36,316,000.00 | |||||
境外上市H股持有人 | 363,160,000.00 | 363,160,000.00 | |||||
社会公众普通股持有人 | 295,906,667.00 | 295,906,667.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17年中工Y1可续期公司债 | 5,000,000.00 | 497,500,000.00 | 5,000,000.00 | 497,500,000.00 | ||||
19年中工Y1可续期公司债 | 15,000,000.00 | 1,498,584,905.65 | 15,000,000.00 | 1,498,584,905.65 | ||||
兴业银行可续期信托贷款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合 计 | —— | 2,996,084,905.65 | —— | —— | 497,500,000.00 | 1,015,000,000.00 | 2,498,584,905.65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一、资本溢价 | 787,202,527.65 | 2,500,000.00 | 784,702,527.65 | |
二、其他资本公积 | 8,139,282.04 | 73,826,209.46 | 81,965,491.50 | |
合 计 | 795,341,809.69 | 73,826,209.46 | 2,500,000.00 | 866,668,019.15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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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期资本公积增加中71,977,810.24元系九冶购买少数股东增资导致,另1,848,399.22元系子公司铝材公司和长勘院联营企业股东增资导致。
2.本期资本公积减少2,500,000.00元系本公司赎回永续债相关之影响。
(四十一)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发生额 | 2020年6月30日 | |||||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580,600.43 | -3,755,723.61 | -563,558.54 | -3,205,216.47 | 13,051.40 | 92,375,383.9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00,753,488.57 | -38,000.00 | -5,900.00 | -28,709.18 | -3,390.82 | 100,724,779.39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72,888.14 | -3,717,723.61 | -557,658.54 | -3,176,507.29 | 16,442.22 | -8,349,395.43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246,129.56 | 29,533,122.04 | 2,549,400.00 | 26,983,722.04 | 155,229,851.6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2,942,360.00 | 2,549,400.00 | 10,392,960.00 | 10,392,960.0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8,246,129.56 | 16,590,762.04 | 16,590,762.04 | 144,836,891.6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3,826,729.99 | 25,777,398.43 | 1,985,841.46 | 23,778,505.57 | 13,051.40 | 247,605,235.5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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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专项储备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变动原因 |
安全生产费 | 124,905,233.17 | 99,664,575.64 | 132,842,766.22 | 91,727,042.59 | 计提与使用 |
合 计 | 124,905,233.17 | 99,664,575.64 | 132,842,766.22 | 91,727,042.59 | ——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0年6月30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01,586,598.10 | 201,586,598.10 | ||
合 计 | 201,586,598.10 | 201,586,598.10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
金 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调整前上期未分配利润 | 4,021,247,997.05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021,247,997.0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153,691.9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永续债股利 | 105,933,333.72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652,640.00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61,508,331.39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9,853,145,763.70 | 8,950,976,453.06 | 13,384,596,186.57 | 12,203,933,079.80 |
工程承包 | 7,287,379,807.07 | 6,657,259,048.52 | 8,532,728,204.25 | 7,696,422,016.04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1,079,423,445.49 | 877,885,754.65 | 1,222,859,320.05 | 921,720,564.51 |
装备制造 | 551,326,147.93 | 498,726,116.79 | 646,496,907.55 | 663,726,754.41 |
贸易销售 | 1,440,691,786.95 | 1,419,605,459.16 | 3,070,626,922.41 | 3,009,837,384.21 |
减:板块间抵销 | 505,675,423.74 | 502,499,926.06 | 88,115,167.69 | 87,773,639.37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93,464,698.80 | 66,030,209.54 | 131,902,685.29 | 90,622,286.75 |
材料销售 | 40,179,314.14 | 31,447,766.76 | 57,085,542.72 | 48,414,060.38 |
租赁 | 36,265,069.64 | 10,859,438.64 | 35,180,160.26 | 10,262,383.89 |
其他 | 23,195,198.27 | 23,723,004.14 | 43,558,141.98 | 31,966,532.14 |
减:板块间抵销 | 6,174,883.25 | 3,921,159.67 | 20,689.6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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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 计 | 9,946,610,462.50 | 9,017,006,662.60 | 13,516,498,871.86 | 12,294,555,366.55 |
收入确认时间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
工程咨询 | 28,797,097.00 | 53,255,917.10 |
装备制造 | 143,777,808.76 | 218,310,178.32 |
贸易销售 | 1,440,691,786.95 | 3,099,207,228.8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工程承包 | 7,331,793,436.27 | 8,566,126,679.27 |
工程勘察与设计 | 1,057,426,949.31 | 1,161,090,681.24 |
装备制造 | 419,708,621.56 | 475,364,354.18 |
合 计 | 10,422,195,699.85 | 13,573,355,038.96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190,097.71 | 14,016,687.84 |
教育费附加 | 8,379,957.92 | 6,325,597.37 |
其他 | 26,653,661.56 | 30,638,974.01 |
合 计 | 46,223,717.19 | 50,981,259.22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职工薪酬 | 32,034,161.43 | 32,269,860.92 |
差旅费 | 3,458,924.98 | 7,177,542.35 |
仓储及物流 | 801,419.18 | 2,758,001.48 |
业务经费 | 4,382,147.43 | 4,403,359.25 |
其他 | 3,320,584.85 | 4,524,892.20 |
合 计 | 43,997,237.87 | 51,133,656.2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职工薪酬 | 291,935,271.52 | 345,347,083.76 |
折旧及摊销 | 56,487,331.15 | 56,711,146.19 |
办公支出 | 52,245,751.41 | 57,688,428.35 |
差旅费 | 10,422,637.28 | 16,517,687.71 |
中介费用 | 25,265,731.34 | 11,911,326.21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4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业务招待费 | 4,359,973.57 | 7,347,641.34 |
党建经费 | 384,983.75 | |
其他 | 24,015,441.94 | 30,359,082.87 |
合 计 | 465,117,121.96 | 525,882,396.43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职工薪酬 | 91,493,544.85 | 84,370,714.73 |
原料及主要材料 | 58,249,593.92 | 67,203,606.23 |
燃料及动力 | 654,458.32 | 1,088,447.89 |
折旧及摊销 | 5,399,181.03 | 7,760,220.55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1,186,627.37 | 4,389,485.80 |
辅助材料 | 621,623.62 | 1,105,657.78 |
其他费用 | 5,007,921.65 | 7,263,740.62 |
合 计 | 162,612,950.76 | 173,181,873.6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利息费用 | 310,655,807.61 | 353,906,746.61 |
精算费用利息支出 | 9,662,591.56 | 12,394,000.00 |
减:利息收入 | 98,842,810.55 | 119,500,230.46 |
汇兑损失 | 344,489,148.04 | 247,017,140.71 |
减:汇兑收益 | 349,429,229.29 | 261,449,637.14 |
手续费支出 | 20,424,767.20 | 26,627,638.32 |
其他支出 | 5,746,021.03 | 3,161,451.76 |
合 计 | 242,706,295.60 | 262,157,109.8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11,997,892.84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 | 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重工建厂土地补贴款 | 1,485,813.87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度企业研发财政奖补 | 1,340,700.00 | 与收益相关 |
硫化铜精矿加压浸出铜冶炼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 1,2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观山湖区2018年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兑现奖 | 1,22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5,262,044.30 | |
其中:收益相关 | 14,982,646.61 | 与收益相关 |
资产相关 | 279,397.69 | 与资产相关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5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38,554,451.01 | —— |
项 目 | 2019年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安顺市平坝区土地补偿财政专户补偿土地款 | 2,26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3,838,333.24 | |
其中:收益相关 | 3,733,999.90 | 与收益相关 |
资产相关 | 104,333.34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6,103,533.24 | —— |
类 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72,919.15 | -2,525,244.6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2,268.94 | -14,856,942.88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0,264.37 | 2,196,536.7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21,011,252.42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00,000.00 | 8,819,652.57 |
债务重组损益 | 158,620.93 | |
合 计 | -23,173,017.33 | -6,343,498.25 |
债务重组方式 | 债务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利得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 ||
修改其他条款 | 5,785,226.14 | 458,835.06 |
其他 | ||
合 计 | 5,785,226.14 | 458,835.06 |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损失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300,214.13 | 300,214.13 |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 ||
修改其他条款 | ||
组合方式 | ||
合 计 | 300,214.13 | 300,214.13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6 -
(五十三)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衍生工具 | 164,450.00 | |
合 计 | 164,450.0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84,237,955.90 | -23,140,692.92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21,031,969.73 | -5,086,156.58 |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4,063,473.64 | 3,637,962.42 |
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 12,136,063.88 | -10,939,281.50 |
合 计 | -89,070,388.11 | -35,528,168.58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26,695.94 | 3,496,137.16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9,512,290.55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320,412.94 | |
合 计 | 10,018,573.55 | 3,496,137.16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61,152.26 | 4,890,414.37 |
“三供一业”净收入 | 3,557,700.00 | |
违约金赔偿收入 | 5,896,173.53 | 1,946,254.08 |
经批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27,382,408.67 | 6,298,996.24 |
其他 | 1,975,246.18 | 4,027,559.62 |
合 计 | 38,872,680.64 | 17,163,224.31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赔偿支出 | 216,531.00 | 3,387,457.10 |
“三供一业”净支出 | 20,149,860.16 | |
其他 | 2,380,344.11 | 6,569,546.42 |
合 计 | 2,596,875.11 | 30,106,863.68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7 -
(五十八)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081,186.82 | 65,085,291.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470,319.78 | -46,575,375.06 |
合 计 | 24,610,867.04 | 18,509,916.37 |
项 目 | 金 额 |
利润总额 | -58,448,098.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767,214.8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122,064.0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920,091.7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898,121.2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478,253.2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39,103.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676,971.29 |
计入权益的永续债利息的所得税影响 | -34,265,101.76 |
其他 | -10,972,843.50 |
所得税费用 | 24,610,867.04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790,944.23 | 459,039,246.98 |
其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010,630.15 | 13,651,297.61 |
收到的活期存款利息 | 44,956,711.68 | 49,964,813.72 |
受限资金的减少 | 366,054,616.32 | 157,525,164.93 |
收回押金及保证金 | 28,620,130.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975,932.13 | 481,910,234.26 |
其中:支付押金及保证金 | 132,994,377.91 | |
支付办公费 | 52,362,450.84 | 57,894,723.34 |
支付的差旅费 | 14,364,446.65 | 23,582,353.94 |
支付的中介费用 | 29,772,943.56 | 16,300,812.01 |
支付业务招待费 | 8,763,332.82 | 11,380,939.55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24,099,092.41 | 34,473,289.79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8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支付的诉讼损失 | 5,864,989.58 | 3,150,240.16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其中: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小于购买日子公司现金的差额 | ||
收回的期货保证金 | 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支付的期货保证金 | 100,000,000.0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票据融资收到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9,437,446.22 | 5,010,994.11 |
其中:赎回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永续债 | 500,000,0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 | ||
赎回子公司永续债 | 2,424,205,000.00 | |
偿还的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4,336,909.94 | 5,010,994.11 |
发行债券和永续债费用 | 225,536.28 | |
支付给少数股东的减资款 | 30,670,000.0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058,965.87 | 95,046,107.8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89,070,388.11 | 35,528,168.58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86,895,402.51 | 81,627,428.82 |
无形资产摊销 | 23,243,767.69 | 23,363,754.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310,489.77 | 3,730,465.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18,573.55 | -3,496,137.1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3,213.20 | 215,824.20 |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4,45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0,860,980.99 | 290,100,992.44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89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0,385.84 | 6,343,498.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89,675.72 | 2,630,593.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2,852.59 | -44,927,279.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484,580.59 | -221,403,794.77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9,785,535.69 | -1,506,770,136.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5,327,250.57 | 467,275,289.3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66,562,725.92 | -315,951,424.4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6,940,887.41 | -1,086,851,099.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23,496,502.26 | 5,606,345,880.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120,495,450.16 | 5,831,581,515.9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96,998,947.90 | -225,235,635.48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80,395,600.00 | |
其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 | 180,395,600.00 |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440.20 | |
其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 | 1,440.20 |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418.56 | 67,474,379.80 |
其中: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 | 25,418.56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7,474,379.80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418.56 | 247,868,539.6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66,18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90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其中:苏州中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66,180.0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1,144.89 | |
其中:苏州中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81,144.89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处置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9,770,800.00 | |
其中: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89,770,800.00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855,835.11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一、现金 | 5,523,496,502.26 | 9,120,495,450.16 |
其中:库存现金 | 969,865.00 | 4,371,601.61 |
银行存款 | 5,590,434,009.29 | 9,169,931,009.29 |
其他货币资金 | 471,467,926.56 | 851,622,754.17 |
减: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 ||
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 539,375,298.59 | 905,429,914.91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23,496,502.26 | 9,120,495,450.1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91 -
公司中色科技处以增资方式收购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影响;-2,018,949.51元系子公司中色科技处置非全资子公司苏州中色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影响。
(六十二)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9,375,298.59 | 被冻结、质押 |
应收票据 | 56,304,844.39 | 质押 |
应收账款 | 474,376,890.70 | 质押 |
固定资产 | 174,667,435.41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5,241,637.85 | 抵押 |
合 计 | 1,269,966,106.94 | ——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8,153,735.58 | 7.0795 | 482,494,371.04 |
越南盾 | 9,294,215,142.00 | 0.0003 | 2,835,526.66 |
印度卢比 | 57,794,407.00 | 0.0938 | 5,418,919.33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9,411,991,889.00 | 0.0006 | 5,260,011.7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33,039,199.37 | 7.0795 | 941,851,011.94 |
越南盾 | 88,965,693,901.00 | 0.0003 | 27,142,108.60 |
印度卢比 | 27,190,070.00 | 0.0938 | 2,549,395.41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32,733,769,339.00 | 0.0006 | 18,293,684.6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680,494.81 | 7.0795 | 82,692,063.01 |
越南盾 | 60,304,392,915.00 | 0.0003 | 18,397,972.40 |
印度卢比 | 447,747.00 | 0.0938 | 41,981.66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21,824,232.00 | 7.0795 | 154,504,650.4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20,000,000.00 | 7.0795 | 141,590,000.00 |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日常活动收入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92 -
(六十四) 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
本期公司所属白音华项目利用期货合约对采购的主要产品铝母线、钢材市场价格的变动进行了套期保值,通过项目部实际的采购数量,制定对应的保值方案,被套期项目为铝锭、螺纹钢的期货合约,平仓损益抵减现货公允值变动和现金流量变动后的净损益为10,392,960.00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2020年1-6月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2020年1-6月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二) 2020年1-6月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1-6月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三) 2020年1-6月发生的反向购买
2020年1-6月无反向购买。
(四) 2020年1-6月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
2020年1-6月无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
(五)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
2020年1-6月无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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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高新区 | 115,150,000.00 | 河南洛阳 | 技术开发及设备销售 | 73.50 | 2 | |
2 |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涧西区 | 5,000,000.00 | 河南洛阳 | 建设监理 | 100.00 | 2 | |
3 | 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高新区 | 20,500,000.00 | 河南洛阳 | 其他建筑安装业 | 51.22 | 2 | |
4 | 苏州中色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 | 苏州高新区 | 25,000,000.00 | 江苏苏州 | 环保技术开发及销售 | 62.50 | 1 | |
5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 | 郑州市淮河路 | 1,796,165,278.44 | 河南郑州 | 建筑工程 | 100.00 | 2 | |
6 | 六冶洛阳建设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涧西区 | 16,597,999.94 | 河南洛阳 | 建筑工程 | 100.00 | 1 | |
7 | 六冶洛阳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涧西区 | 11,173,295.18 | 河南洛阳 | 建筑工程 | 100.00 | 1 | |
8 | 六冶(郑州)科技重工有限公司 | 1 | 新密市产业集聚区 | 85,000,000.00 | 河南郑州 | 工程机械制造 | 100.00 | 1 | |
9 | 河南六冶贸易有限公司 | 1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30,000,000.00 | 河南郑州 | 贸易业务 | 100.00 | 1 | |
10 | 盘州市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贵州省六盘水市 | 贵州贵阳 | 建筑工程 | 30.00 | 1 | ||
11 | 铜川浩通建设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铜川市 | 120,000,000.00 | 陕西铜川 | 建筑工程 | 80.00 | 1 | |
12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1 | 郑州市上街区 | 268,536,261.10 | 河南 | 工程施工承包 | 100.00 | 2 | |
13 | 淮安通运建设有限公司 | 1 | 淮安市淮阴区 | 100,777,300.00 | 江苏 | 建筑工程 | 100.00 | 1 | |
14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芙蓉区 | 708,838,200.00 | 湖南长沙 | 勘察设计 | 100.00 | 2 | |
15 | 华楚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1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000,000.00 | 长沙 | 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 100.00 | 2 | |
16 |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芙蓉区 | 6,000,200.00 | 湖南 | 咨询监理服务 | 100.00 | 2 | |
17 | 湖南长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芙蓉区 | 3,299,900.00 | 湖南 | 施工图审查 | 100.00 | 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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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8 | 华楚高新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1 | 湘潭九华示范区 | 35,000,000.00 | 湘潭 | 设备销售 | 100.00 | 1 | |
19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1 | 淄博张店南定镇 | 152,900,000.00 | 山东 | 建筑安装 | 100.00 | 2 | |
20 | 温州通润建设有限公司 | 1 | 温州市鹿城区 | 100,000,000.00 | 温州 | 建筑工程 | 60.00 | 40.00 | 1 |
21 | 温州通汇建设有限公司 | 1 | 温州市龙湾区 | 30,000,000.00 | 温州 | 建筑工程 | 90.00 | 10.00 | 1 |
2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咸阳市 | 320,000,000.00 | 咸阳 | 工程施工 | 72.08 | 3 | |
23 | 河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 | 河南省郑州市 | 50,000,000.00 | 郑州 | 工程施工 | 100.00 | 3 | |
24 | 郑州九冶三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 | 河南省郑州市 | 100,000,000.00 | 郑州 | 装备制造 | 100.00 | 3 | |
25 | 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勉县 | 120,000,000.00 | 陕西省汉中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3 | |
26 | 安康市九冶畅佳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安康市 | 1,000,000.00 | 陕西省安康市 | 混凝土生产 | 100.00 | 3 | |
27 | 新疆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 | 新疆昌吉州 | 60,000,000.00 | 新疆 | 工程施工 | 100.00 | 3 | |
28 | 咸阳九冶钢结构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咸阳市 | 6,300,000.00 | 咸阳市 | 装备制造 | 100.00 | 3 | |
29 | 勉县九冶幼儿园 | 1 | 陕西省勉县 | 500,000.00 | 汉中勉县 | 学前教育 | 100.00 | 3 | |
30 | 九冶汉中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勉县 | 500,000.00 | 陕西省汉中市 | 勘察设计 | 100.00 | 3 | |
31 | 陕西中勉投资有限公司 | 1 | 陕西省勉县 | 100,000,000.00 | 陕西 | 温泉项目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 | 51.00 | 1 | |
32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沈阳市和平区 | 490,743,216.49 | 沈阳 | 工程勘察设计 | 100.00 | 1 | |
33 |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 | 沈阳市苏家屯区 | 20,250,000.00 | 辽宁 | 工业制造业 | 100.00 | 1 | |
34 |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 1 | 沈阳市和平区 | 10,500,000.00 | 辽宁 | 技术服务 | 100.00 | 1 | |
35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 | 沈阳市和平区 | 4,118,028.14 | 辽宁 | 施工监理 | 100.00 | 1 | |
36 | 北京华宇天控科技有限公司 | 1 | 北京市海淀区 | 17,500,000.00 | 北京 | 技术研究开发 | 60.00 | 1 | |
37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 | 山西省太原市 | 533,419,395.00 | 山西 | 建筑工程 | 100.00 | 2 | |
38 | 中色十二冶金重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 | 重庆市南岸区 | 12,000,000.00 | 重庆 | 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1 | |
39 | 山西中色十二冶物贸有限公司 | 1 | 山西省太原市 | 15,000,000.00 | 太原 | 物资贸易 | 100.00 | 1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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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40 | 山西龙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 | 山西省太原市 | 2,000,000.00 | 山西省太原市 | 建筑安装业 | 100.00 | 1 | |
41 | 中铝国际12MCC建设有限公司 | 3 | 韩国仁川 | 3,511,187.50 | 韩国仁川 | 建筑安装业 | 80.00 | 1 | |
42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芙蓉区 | 183,730,014.27 | 湖南 | 勘察设计 | 100.00 | 2 | |
43 |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 | 深圳市深南东路 | 15,020,000.00 | 广东 | 技术服务 | 100.00 | 2 | |
44 | 长沙通湘建设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岳麓区 | 25,000,000.00 | 长沙 | 建筑工程 | 40.00 | 60.00 | 1 |
45 | 湖南通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 | 长沙市芙蓉区 | 10,000,000.00 | 长沙 | 投资 | 60.00 | 40.00 | 1 |
46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 | 北京市海淀区 | 200,000,000.00 | 北京 | 设备销售 | 100.00 | 1 | |
47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1 | 淄博高新区 | 50,000,000.00 | 山东 | 设备销售 | 100.00 | 1 | |
48 | 中铝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1 | 天津空港经济区 | 50,000,000.00 | 天津 | 贸易 | 100.00 | 1 | |
49 | 上海中铝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 | 上海浦东新区 | 21,000,000.00 | 上海浦东新区 | 贸易 | 100.00 | 1 | |
50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3 | 香港 | 65,572,000.00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1 | |
51 | 中铝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3 | 马来西亚 | 1,579,202.10 | 马来西亚 | 工程勘察设计 | 100.00 | 1 | |
52 | 上海中铝丰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 | 上海 | 459,305,803.21 | 上海 | 贸易 | 99.95 | 1 | |
53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 | 上海 | 494,000,000.00 | 上海 | 贸易 | 5.06 | 94.94 | 1 |
54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1 | 天津市 | 211,000,000.00 | 天津 | 工程施工 | 100.00 | 2 | |
55 | 鑫诚通(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天津市蓟县 | 100,000.00 | 天津 | 建筑工程 | 100.00 | 1 | |
56 |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 | 北京市海淀区 | 60,000,000.00 | 北京 | 技术研究开发 | 100.00 | 1 | |
57 | 中铝国际工程(印度)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3 | 印度西孟加拉邦 | 5,942,398.83 | 印度 | 建筑工程 | 99.99 | 0.01 | 1 |
58 | 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 | 北京市海淀区 | 78,000,000.00 | 北京 | 投资咨询 | 100.00 | 1 | |
59 | 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1 | 都匀经济开发区 | 10,000,000.00 | 贵州 | 工程建造 | 50.00 | 50.00 | 1 |
60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贵阳市观山湖区 | 700,000,000.00 | 贵州 | 设计咨询 | 100.00 | 1 | |
61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 1 | 贵阳市观山湖区 | 45,000,000.00 | 贵州 | 工程建造 | 100.00 | 1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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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实收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62 |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贵州省贵阳市 | 30,000,000.00 | 贵州 | 技术开发及软件设计 | 100.00 | 1 | |
63 |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 | 贵阳市高新区 | 10,000,000.00 | 贵州 | 技术开发及软件设计 | 100.00 | 1 | |
64 |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 | 贵州省贵阳市 | 13,419,476.99 | 贵州 | 工程监理及咨询 | 100.00 | 1 | |
65 | 贵州匀都置业有限公司 | 1 | 贵州省都匀市 | 128,000,000.00 | 贵州省都匀市 | 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 | 100.00 | 1 | |
66 |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安顺市平坝县 | 61,980,000.00 | 贵州 | 装备制造 | 100.00 | 3 | |
67 | 广西通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 | 南宁市良庆区 | 250,000,000.00 | 广西 | 建筑施工 | 100.00 | 1 | |
68 | 中铝国际铝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 | 北京市海淀区 | 144,500,000.00 | 北京 | 贸易和技术服务 | 100.00 | 1 | |
69 | 山西中色十二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 1 | 山西省太原市 | 23,588,234.94 | 山西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6.00 | 1 | |
70 | 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 青岛市市南区 | 10,000,000.00 | 山东 | 商业开发经营 | 90.00 | 3 | |
71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 | 淄博市张店区 | 274,607,057.02 | 山东 | 其他建筑安装业 | 60.00 | 2 | |
72 |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 1 | 淄博市张店区 | 63,810,000.00 | 山东 | 其他建筑安装业 | 96.57 | 2 | |
73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昆明市盘龙区 | 108,500,000.00 | 昆明 | 工程勘察设计 | 100.00 | 2 | |
74 | 昆明勘察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 | 昆明市盘龙区 | 2,000,000.00 | 昆明 | 其他建筑安装业 | 100.00 | 2 | |
75 | 中铝西南建设投资公司 | 1 | 昆明市西山区 | 200,000,000.00 | 昆明 | 项目投资 | 100.00 | 1 | |
76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 | 云南省玉溪市 | 700,000,000.00 | 云南省玉溪市 | 建筑工程 | 43.60 | 10.20 | 3 |
77 | 洛阳开盈科技有限公司 | 1 | 洛阳市洛龙区 | 200,000,000.00 | 河南洛阳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100.00 | 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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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当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当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累计少数股东权益 |
1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0 | -3,031,256.29 | 24,854,755.63 | |
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26.92 | -15,567,672.87 | 55,832,000.00 | 243,431,901.67 |
3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 | -1,655,603.01 | 156,345,348.28 |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62,737,519.92 | 845,048,094.98 | 2,007,785,614.90 | 1,869,018,691.23 | 30,121,012.43 | 1,899,139,703.66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8,237,126,209.45 | 868,727,193.10 | 9,105,853,402.55 | 7,075,931,746.36 | 1,051,457,283.80 | 8,127,389,030.16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95,180,512.70 | 143,040,577.60 | 1,438,221,090.30 | 1,027,708,761.76 | 16,000,000.00 | 1,043,708,761.76 |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1月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22,983,707.41 | 856,740,826.88 | 1,979,724,534.29 | 1,759,209,038.33 | 99,493,897.43 | 1,858,702,935.76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9,008,613,740.02 | 853,256,754.94 | 9,861,870,494.96 | 8,033,208,147.31 | 656,390,772.96 | 8,689,598,920.27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412,710,353.51 | 129,180,437.34 | 1,541,890,790.85 | 1,126,722,822.25 | 16,000,000.00 | 1,142,722,822.25 |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196,280.22 | -13,654,462.39 | -13,666,362.39 | 48,295,544.91 | 264,756,688.45 | -22,466,254.38 | -22,444,154.38 | 80,188,055.43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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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919,292,937.17 | 52,853,114.32 | 52,982,533.54 | 22,647,665.85 | 2,341,924,741.61 | 49,859,778.27 | 50,013,167.83 | -3,750,230.86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63,840,693.06 | -4,561,159.07 | -4,561,159.07 | 99,171.55 | 544,843,983.86 | 12,661,932.80 | 12,661,932.80 | -155,795,726.00 |
项 目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购买成本对价 | 30,670,000.00 |
其中:现金 | 30,67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对价合计 | 30,670,000.00 |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2,647,810.24 |
差额 | 71,977,810.24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1,977,810.24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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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1)重要的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 | 上海 | 投资公司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江苏 | 盐城市 | 实业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
贵州通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阳 | 建筑安装业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
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洛阳 | 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9.79 | 权益法核算 |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 | 长沙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 15.00 | 权益法核算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20年1月1日/2019年1-6月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70,516,378.45 | 189,603,844.76 | 70,402,084.57 | 166,101,574.85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850,241.49 | 10,071,031.46 | 2,735,947.61 | 27,715,206.20 |
非流动资产 | 465.97 | 18,806,813.35 | 465.97 | 19,875,032.91 |
资产合计 | 70,516,844.42 | 208,410,658.11 | 70,402,550.54 | 185,976,607.7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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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20年1月1日/2019年1-6月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负债 | 10,530,619.40 | 143,712,363.68 | 10,462,653.16 | 111,144,828.84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0,530,619.40 | 143,712,363.68 | 10,462,653.16 | 111,144,828.84 |
少数股东权益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8,986,225.02 | 64,698,294.43 | 58,939,897.38 | 74,831,778.9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986,225.02 | 31,702,164.27 | 8,939,897.38 | 36,193,840.92 |
调整事项 | ||||
其中: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803,733.51 | 21,052,972.21 | ||
财务费用 | -3,703.07 | -9,753.72 | -5,937.24 | -58,640.52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46,327.64 | -9,833,877.36 | 22,375.08 | -1,646,315.1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6,327.64 | -9,833,877.36 | 22,375.08 | -1,646,315.1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1 -
项 目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20年1月1日/2019年1-6月 | ||||
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通冶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通冶建设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91,025,136.34 | 107,519,983.38 | 1,218,137,571.09 | 110,373,032.82 | 109,432,986.41 | 1,259,056,142.9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941,767.94 | 712,258.01 | 2,172,239.28 | 3,320,341.43 | 66,463.94 | 2,074,637.92 |
非流动资产 | 118,404,598.77 | 33,082,028.47 | 452,708.29 | 7,719,030.71 | 34,880,739.31 | 532,964.05 |
资产合计 | 309,429,735.11 | 140,602,011.85 | 1,218,590,279.38 | 118,092,063.53 | 144,313,725.72 | 1,259,589,106.99 |
流动负债 | 145,366,524.42 | 98,554,416.56 | 57,829,340.39 | 2,480,015.51 | 98,656,983.49 | 97,470,857.96 |
非流动负债 | 1,113,599,458.59 | 1,113,599,458.59 | ||||
负债合计 | 145,366,524.42 | 98,554,416.56 | 1,171,428,798.98 | 2,480,015.51 | 98,656,983.49 | 1,211,070,316.5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4,063,210.69 | 42,047,595.29 | 47,161,480.40 | 115,612,048.02 | 45,656,742.23 | 48,518,790.4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4,961,175.58 | 12,614,278.59 | 21,222,666.26 | 57,623,284.13 | 13,697,022.67 | 21,833,455.78 |
调整事项 | ||||||
其中: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4,961,175.58 | 12,614,278.59 | 21,222,666.26 | 57,623,284.13 | 13,697,022.67 | 21,833,455.7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4,490,721.42 | 108,569,207.97 | -47,736,270.45 | 37,545,453.11 | 122,232,249.54 | 45,899,940.28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4,026,619.17 | -3,609,146.94 | -1,357,310.04 | 3,311,556.48 | -5,196,205.31 | -1,768,601.2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2 -
项 目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20年1月1日/2019年1-6月 | ||||
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通冶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通冶建设有限公司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26,619.17 | -3,609,146.94 | -1,357,310.04 | 3,311,556.48 | -5,196,205.31 | -1,768,601.2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20年1月1日/2019年1-6月 |
一、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14,961,275.39 | 632,019,231.8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17,765.16 | -3,349,384.5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17,765.16 | -3,349,384.5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3 -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各类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衍生金融工具、长短期借款、应收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报告相关项目。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业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控制该项风险的具体措施如下:
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产生于工程施工业务。本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对承接的每一施工项目均应于投标前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同时考虑到本公司承接的重点项目工期超过一年,因而会定期对客户信用重新评估;设立合同评审制度,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多部门联合评议,拟定合理收款条款,确保本公司的垫资风险已降至最低;设立经营活动现金流业绩考核制度,以敦促下属子公司积极开展应收款的清收工作;于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收回情况,对重点客户存在的潜在结构性风险获取额外保证,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详见上文“三、(十一)”。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委托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信用评级较高的商业银行获取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下表按资产负债表日起至合同到期日余下期间将本集团将按净额基准偿付的非衍生金融负债分为相关到期组别进行分析。该表所披露的金额为未贴现的合同现金流量。由于贴现的影响不大,故于十二个月内到期的结余相等于其账面结余。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4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总 计 | |
借款 | 9,222,870.04 | 1,126,816.60 | 2,813,590.00 | 495,385.98 | 13,658,662.61 |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非金融负债) | 22,549,518.84 | 4,898.38 | 22,554,417.22 | ||
应付股息 | 147,777.69 | 147,777.69 | |||
已发出财务担保所担保的最高金额 | 1,517,030.00 | 1,517,030.00 |
项 目 | 2020年1月1日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总 计 | |
借款 | 8,057,452.27 | 1,715,561.45 | 2,567,524.00 | 383,412.78 | 12,723,950.50 |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非金融负债) | 26,889,357.47 | 4,598.53 | 26,893,956.00 | ||
应付股息 | 30,000.00 | 30,000.00 | |||
已发出财务担保所担保的最高金额 | 970,900.00 | 970,9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5 -
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资本总额乃按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权益加债务净额减非控股权益计算。本集团旨在将资本负债比率维持在60%至90%内。本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管理情况,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借款及其他负债总额 | 36,500,161.01 | 39,795,821.48 |
减: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39,375.30 | -905,429.91 |
债务净额 | 35,960,785.71 | 38,890,391.56 |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的权益总额 | 10,626,746.80 | 11,322,059.94 |
资本总额 | 46,587,532.51 | 50,212,451.50 |
资本负债率 | 77.19% | 77.45% |
项 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2020年6月30日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67,718,520.16 | 63,605,240.25 | 331,323,760.41 | |
(一)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
(二)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267,718,520.16 | 44,705,240.25 | 312,423,760.41 | |
(1)应收款项融资 | 267,718,520.16 | 267,718,520.1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4,705,240.25 | 44,705,240.2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6 -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人民币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矿产资源开发(不含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 | 25,200,000,000.00 | 76.50 | 76.50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之合营企业 |
中铝淄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之合营企业 |
浙江中铝汽车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河南九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中铝国储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7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流集团西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重庆西南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重庆西南铝运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河南洛阳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陇西西北铝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8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红河云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会理县五龙富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昆明科汇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拉萨天利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青海泽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曲靖云铝淯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上海沪鑫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香格里拉市鼎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铜业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新平金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09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秘鲁铜业公司(Minera Chinalco Peru)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广西稀有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广西有色金源稀土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稀(常熟)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广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贵州贵铝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贵州铝厂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中铝装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河南中州铝厂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晋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兰州铝厂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平果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东山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10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郑州中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淄博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淄博东山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太原中色十二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重庆尚江宸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政策及决策程序 | 2020年1-6月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515,943,630.44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03,201,667.44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装备制造及销售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252,966,164.41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423,209.15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工程、建设和监理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1,914,410.61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07,552,296.49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8,097,240.90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9年1—6月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工程、建设和监理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64,624,900.92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52,823,807.56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7,993,986.23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612,237,661.18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04,467,616.03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装备制造及销售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89,954,672.75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1,600,335.04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 20,765,875.0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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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 情况 | 2020年1-6月确认的 租赁费用 | 2019年1-6月确认的 租赁费用 |
中铝(上海)有限公司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802,616.87 | 1,624,017.21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4,834.12 |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34,294.51 | 520,990.56 |
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53,719.37 | 230,531.12 |
郑州中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57,954.28 | 394,819.66 |
合 计 | —— | —— | 3,053,419.15 | 2,770,358.55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本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1,136,357.03 |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423,209.15 | 423,209.15 |
合 计 | —— | —— | 423,209.15 | 1,559,566.18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2019-10-30 | 债券赎回日 | 否 |
关联方 | 拆入/拆出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19-07-12 | 2020-07-11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50,000,000.00 | 2019-09-17 | 2020-09-16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01-08 | 2021-01-07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50,000,000.00 | 2020-02-21 | 2021-02-19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03-05 | 2021-03-04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05-21 | 2021-05-20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50,000,000.00 | 2020-06-30 | 2021-06-29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30,000,000.00 | 2019-11-01 | 2020-10-30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90,000,000.00 | 2019-08-15 | 2020-08-14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20,000,000.00 | 2020-04-16 | 2021-04-15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50,000,000.00 | 2020-01-08 | 2021-01-07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50,000,000.00 | 2020-03-10 | 2021-03-09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30,000,000.00 | 2019-08-12 | 2020-08-11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70,000,000.00 | 2020-01-02 | 2020-12-31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30,000,000.00 | 2019-10-21 | 2020-10-20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0 | 2020-04-16 | 2023-04-16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98,000,000.00 | 2019-04-17 | 2021-04-16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48,000,000.00 | 2019-04-23 | 2021-04-22 | 直接借款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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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入/拆出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05-20 | 2022-05-19 | 直接借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拆入 | 39,000,000.00 | 2019-10-21 | 2020-12-18 | 直接借款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20-04-02 | 2020-09-30 | 直接借款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拆入 | 40,000,000.00 | 2020-04-23 | 2020-09-30 | 直接借款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拆入 | 38,500,000.00 | 2019-09-09 | 2020-09-23 | 直接借款 |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 | 2019-09-30 | 2020-09-30 | 直接借款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拆入 | 1,000,000,000.00 | 2019-04-02 | 2022-04-01 | 委托贷款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存款服务 | 2,120,351,434.24 | —— | —— | 存款余额 |
合 计 | —— | 5,803,851,434.24 | —— | —— |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合 计 | 1,803,333.78 | 1,542,167.2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64,000.00 | 320.00 | ||
应收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194,606,327.17 | 8,371,638.03 | 816,585,143.26 | 8,958,908.48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2,774,505,729.73 | 151,207,296.47 | 2,667,813,500.00 | 127,581,169.61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70,461,707.19 | 3,195,857.56 | 56,279,233.91 | 1,712,978.36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516,045.40 | 258,022.70 | 516,045.40 | 258,022.70 |
小计 | —— | 3,040,153,809.49 | 163,033,134.76 | 3,541,193,922.57 | 138,511,079.15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259,823.31 | 12,707.23 | 3,792,686.29 | 530,239.34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2,667,900.73 | 55,414.51 | 1,980,272.71 | 51,976.37 |
其他应收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149,002,327.89 | 6,372,581.63 | 106,826,500.00 | 4,376,616.61 |
其他应收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410,000.00 | 50,075.00 | 410,000.00 | 36,775.00 |
小计 | —— | 152,340,051.93 | 6,490,778.37 | 113,009,459.00 | 4,995,607.32 |
预付账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28,360,886.07 | 10,719,844.29 | ||
预付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7,158,456.90 | |||
小计 | —— | 35,519,342.97 | 10,719,844.29 | ||
长期应收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32,964,881.27 | 2,541,966.68 | ||
合 计 | —— | 3,228,013,204.39 | 169,523,913.13 | 3,697,888,107.13 | 143,506,686.4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付账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198,852,233.75 | 233,796,421.49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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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22,438,142.58 | 5,017,370.12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3,981,215.64 | 31,068,827.91 |
小 计 | —— | 225,271,591.97 | 269,882,619.52 |
合同负债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150,288,307.99 | 110,159,472.98 |
合同负债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347,064,335.09 | 412,966,115.36 |
合同负债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7,760,437.14 | 10,615,544.28 |
小 计 | —— | 505,113,080.22 | 533,741,132.62 |
其他应付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55,108,421.00 | 60,187,603.77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1,070,306.28 | 1,062,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423,412.00 | 423,412.00 |
小 计 | —— | 56,602,139.28 | 61,673,615.77 |
短期借款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1,321,912.52 | 1,247,222.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1,512,263.89 | 253,333.34 |
小 计 | —— | 2,834,176.41 | 1,500,556.26 |
应付股利 | 本公司的母公司 | 7,836,330.72 | |
应付股利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312,931.68 | |
合 计 | —— | 789,820,987.88 | 866,797,924.17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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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承诺函在与相关债权人洽谈后在上述增信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实际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和提供增信情况如下:
宁永高速获得80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34.29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发放贷款23亿元,其中9.86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临云高速获得30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12.86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已放贷款10亿元,其中4.29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临双高速获得23.6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10.11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已放贷款16.2亿元,其中6.94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
(二)或有事项
1.本公司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唐钢铁”)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2014年11月,京唐钢铁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按照六冶公司完成的工程量,并扣除应由六冶公司承担的费用后,六冶公司自京唐钢铁处超领工程款共计人民币2,578万元,请求判令六冶返还超领工程款。2015年3月,六冶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工程完工后,京唐钢铁未按合同约定方式计价、未对六冶申报的部分工程预算造价进行审核和结算,请求判令京唐钢铁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9,22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六冶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递交了申请书,申请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审理京唐钢铁诉六冶(2014)唐民初字第205号民事案件,并申请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提审,与六冶诉京唐钢铁(2015)冀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案件合并审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六冶的申请,并于2015年12月对合并后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首钢京唐联合有限公司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6,349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2019年7月,二审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冀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发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中合鞍山盛仕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盛仕德”)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讼。
2016年9月,六冶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合盛仕德支付拖欠工程款5,511万元及相应利息,和六冶对中合盛世豪庭二期工程5#、6#、7#、8#楼及地下车库享有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由中合盛仕德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8年5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六冶的诉讼请求。六冶于2018年6月就上述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6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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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本公司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与新疆庆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华投资”)、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华能源”)的合同纠纷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六冶向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求依法裁决庆华投资及庆华能源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共计6,136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仲裁申请,并于2019 年 2 月 18 日出具《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2018)乌仲字第 0375 号)。2019年8月,伊宁县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裁定冻结庆华能源分别在伊犁庆华能源开发公司、伊宁县庆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股权,期限2年。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4.本公司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与信阳捷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捷鸣”)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7年9月,信阳捷鸣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城建设”)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共计7,212万元,并由新长城建设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判令六冶对新长城建设前述支付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9年7月,一审判决新长城建设支付信阳捷鸣5,175.67万元及利息,六冶承担连带责任。新长城建设、信阳捷鸣、六冶分别于2019年8月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等上诉。2020年7月6日收到二审判决六冶在5,360.71万元范围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目前,案件准备启动再审程序。
2020年8月,新长城建设就与信阳捷鸣之间的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判决确认新长城建设分包给信阳捷鸣的工程总造价为2,692.37万元;请求判决信阳捷鸣返还新长城建设多支付的工程款人民币6,613.61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信阳捷鸣承担。六冶为此案件第三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并裁定冻结信阳捷鸣银行存款人民币5,8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本公司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与河南鸿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轩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5月31日,六冶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鸿轩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7,707万元,并由鸿轩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同时,鸿轩公司也另案起诉六冶公司,要求六冶公司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并赔付违约金2,998万元。2019年9月,安阳北关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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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做出(2019)豫0503民初28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鸿轩公司诉六冶一案撤诉。六冶诉鸿轩公司一案正在审理中。
6.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置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年6月,六冶向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请求判令贵安置业支付工程欠款7,813.24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1,236.84万元,共计9,050.08万元,并由贵安置业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9年7月12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诉讼请求。2019年12月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2019)黔04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贵安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六冶工程款7,813.24元及逾期利息。
贵安置业对此一审判决不服,已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2020年8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贵安置业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7.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铝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年7月,六冶向营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忠旺铝业支付工程欠款4,953.4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由忠旺铝业承担全部仲裁申请费。2019年7月份,营口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仲裁申请。2019年7月31日,忠旺铝业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营口仲裁委员会提起反请求申请,请求裁决六冶赔偿工程质量损失暂估50万元及仲裁申请费、鉴定费等。2020年7月23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2019)辽08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忠旺铝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六冶工程款3,018.62万元。
8.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仇海杰、张军、郭志明、曾明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4月,仇海杰、张军、郭志明、曾明海向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请求判令六冶支付工程欠款2,600万元,因涉讼金额超过法院规定受理金额,此案移交给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18年5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冻结六冶银行存款3,600万元或六冶应享有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付款项3,600万元。2019年6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诉请金额由3,600万元增加至6,095.49万元。2018年六冶不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内民辖终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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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开阳县融和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阳融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年1月,六冶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请求判令开阳融和支付工程款8,031.59万以及逾期利息,并由开阳融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10.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台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年6月,河南台兴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六冶支付工程逾期延误违约金及利息,共计5,959.86万,并由六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因河南台兴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河南台兴撤回起诉处理。2020年8月,河南台兴重新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内容及涉案的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019年11月,六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并请求判决河南台兴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赔偿金等,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11.本公司子公司六冶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年8月,六冶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河南中孚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7,615.60万元,并由河南中孚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六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冻结河南中孚人民币7,615.6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目前尚未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财产保全申请作出的裁定,案件正在审理中。
12.本公司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建设”)与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基伟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长城建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9年4月25日将宏基伟业诉至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宏基伟业支付长城建设工程欠款8,943.23万元、利息447.16万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2%暂计算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4月18日),本息暂计9,390.39万元,工程款的利息请求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
(2)依法判令长城建设在宏基伟业欠付的8,943.23万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长葛市葛天大道中段北侧的长葛钻石城A区27#-、31#楼高层建筑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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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偿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由宏基伟业承担。
2020年1月8日,长城建设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变更为:
(1)依法判定宏基伟业支付长城建设工程款5,621.5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8年11月19日请求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
(2)依法判令长城建设在宏基伟业欠付的5,621.55万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城建的位于长葛市葛天大道中段北侧的长葛钻石城A区27#-、31#楼高层建筑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本案保全担保费2.54万元,鉴定费85万元由被告宏基伟业承担。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宏基伟业承担。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13.本公司子公司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与淮南中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中圣”)、智荣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荣诚”)、北京五洲恒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恒友”)、赣州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华隆”)及陈权宏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6年4月,十二冶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淮南中圣立即向十二冶偿还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垫资款本金人民币4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15,118万元以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15,081万元,判令智荣诚和赣州华隆在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判令陈权荣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4月受理本案,并于2016年7月作出(2016)晋民初2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淮南中圣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座落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国庆西路南侧面积为90,250.79平方米、淮南市田家庵区十涧湖东路北侧16,481.4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6年9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民初27-1号裁定,追加冻结被告淮南中圣公司、智荣成投资公司、北京五洲恒友公司、赣州华隆房地产公司、陈权宏银行存款5.09亿元或相应财产。随后查封了淮南中圣坐落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国庆西路南侧面积分别为42,871.68平方米、33,201.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最高院于2019年10月14日出具二审终审裁决,判决田家庵区政府向淮南中圣支付4.43亿元,2019年12月24日,十二冶代淮南中圣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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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公司子公司十二冶与安徽万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特”)、安徽万特六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6年6月,十二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徽万特及六安分公司向十二冶支付欠付工程款15,221万元及违约利息2,740万元,赔偿安徽万特及六安分公司给十二冶造成的损失2,774万元,并返还履约保证金400万元及利息38万元。十二冶于2016年6月申请冻结被告银行账户128万元、蚌埠在售房屋61套、商铺212套。2016年6月一审裁定冻结安徽万特及六安分公司银行存款1.7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019年1月安徽万特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二审驳回安徽万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万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目前正在申请强制执行。
15.本公司子公司十二冶与太原市佳信棕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信棕榈”)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年9月,十二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佳信棕榈支付工程欠款、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共计5,331万元。同时请求解除双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2日受理案件。十二冶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佳信棕榈名下41套房屋,查封期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目前,本案处于一审阶段。
16.本公司子公司十二冶与中国航油集团北方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储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0年6月,十二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判令北方储运支付工程欠款、欠款工程款利息,共计7,286.84万元,并由北方储运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北京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17.本公司子公司九冶与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郑州”)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年4月,九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请求判令格力郑州支付工程欠款5,644.88万元及利息,并由格力郑州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2020年2月4日,九冶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2019)豫01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格力郑州支付九冶工程款680.87万元及利息。九冶于2020年3月24日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18.本公司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与高卫华以及天紫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紫环保”)等7家企业的欠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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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天津建设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紫环保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设备采购、保管、管理费费人民币3,575万元,其余7被告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5月受理此案。2016年6月,天津建设提交了《追加被告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增加中国工商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保税区分行”)为被告,并增加请求判令天紫环保偿还欠付的工程垫资款本息及设备投资款人民币17,670万元,请求判令华之源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保税区分行对全部诉请款项在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017年3月一审判决天津建设胜诉,天紫环保已上诉至天津市高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19.本公司子公司贵阳院之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院承包公司”)与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大”)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贵阳院承包公司因与贵州华大项目总承包合同纠纷,于2018年12月向贵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20年1月20日,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2019)贵仲裁字第0727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确认贵阳院承包公司为贵州华大垫资的前期费用15,000万元、工程款7,000万元共计22,000万元债权全部到期,贵州华大在本裁决书送达后三十日内归还贵阳院承包公司到期债权22,000万元。
(2)贵州华大在本裁决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支付贵阳院承包公司垫资的前期费用15,000万元、工程款7,000万元垫资债权的利息,计算到该债权还清时为止。
(3)贵州华大在本裁决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支付贵阳院承包公司逾期归还债权的违约金,以垫资款22,0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9日,按6%年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垫资款付清时为止。
(4)贵州华大在本裁决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支付贵阳院承包公司逾期办理抵押登记的违约金20万元、律师费120万元、保全担保费40万元、保全费0.30万元,仲裁费用共计220.87万元,贵阳院承包公司承担66.26万元,贵州华大承担154.61万元。
2016年1月15日,贵阳院承包公司与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城投”)及华大公司签订了《信用担保合同》,约定西秀城投对贵阳院承包公司垫付资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西秀城投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未按约定履行连带清偿责任。贵阳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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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公司向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西秀城投对华大公司欠付贵阳院承包公司的人民币3.67亿到期债权(以(2019)贵仲裁字第0727 号《裁决书》内容,暂计至2020年4月7日)在人民币 2.5亿元范围内向贵阳院承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西秀城投支付违约金775万,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0.本公司子公司贵阳院及全资子公司贵阳院承包公司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冶土木建筑”)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2020年8月,七冶土木建筑向贵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贵阳院承包公司向七冶土木建筑支付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390.17万元;请求裁决贵阳院向七冶土木建筑支付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4,980.44万元;请求裁决因贵阳院违约向七冶土木建筑支付涉案工程B栋部分预期可得利益(预期合理利润)491.45万元;请求裁决因贵阳院及贵阳院承包公司违约支付工程款造成七冶土木建筑停工损失441.08万元;请求裁决因涉案项目拆迁滞后造成七冶土木建筑长期窝工损失238.17万;请求裁决贵阳院向七冶土木建筑给付因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所应当给付的合理利润至款项付清之日;请求裁决七冶土木建筑对涉案工程的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贵阳院及贵阳院承包公司承担仲裁费用、保全费、律师费。贵阳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1.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与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水电”)的合同纠纷
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向位于青海省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西部水电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共计14,267万元,并由西部水电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诉讼请求并立案,同时出具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青民初 207 号)。2019年5月1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支付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酬金及成本约1.3亿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约0.93亿元(计算至起诉日2018年12月22日,将继续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因西部水电未如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本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1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西部水电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7月16日做出执行裁定书((2020)青01执恢50号之一)终结强制执行程序。
2018年12月21日,设备公司向位于青海省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西部水电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共计19,624万元,并由西部水电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诉讼请求并立案,同时出具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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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2018)青民初208号)。2019年8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支付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欠款约1.61亿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因西部水电未如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设备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1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西部水电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7月16日做出执行裁定书((2020)青01执恢51号之一)终结强制执行程序。
公司应收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合计往来款余额27,477.28万元,由于青投下属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6,137.74万元。公司会积极催收回款,持续跟进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情况,并根据重整情况判断坏账损失情况,及时、准确计提坏账准备。
22.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富”)、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良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房”)、梁永建、王晓宁的合同纠纷
2017年至2018年,本公司与青岛新富、梁永建、王晓宁和山东省房分别签订了《青岛市香港置地商场(汀town)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为盘活汀 town项目,本公司向青岛新富提供借款,本公司对青岛新富享有的到期债权本金共计为人民币61,634.97万元,青岛新富对本公司的各期借款最后清偿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该等债务的利息计算执行各期借款合同的约定,项目回款按比例优先偿还本公司。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与梁永建、王晓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梁永建、王晓宁将其持有的青岛新富1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担保青岛新富在《合作协议》项下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2017年6月26日,公司与青岛良友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并与梁永建和王晓宁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青岛良友、梁永建及王晓宁均需对《合作协议》所确认的青岛新富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本息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7月29日,担保范围扩大至补充协议项下的借款。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各方相互合作,通过项目销售回款实现各方债权,但山东省房未补缴项目土地出让金等行为导致项目无法销售并回款,山东省房的行为违反了《合作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
由于青岛新富未偿还上述到期借款,青岛良友、梁永建和王晓宁应履行担保义务,山东省房的行为构成违约,公司向位于北京市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青岛新富偿还到期借款本金人民币61,634.97万元及暂计利息及违约金24,495.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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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对青岛新富的债权优先于山东省房和梁永建分别对青岛新富的债权;
(3)申请对青岛新富购买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3号的香港置地商场负一层至地上四层的房屋予以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合同约定优先清偿第(1)项仲裁请求债务;
(4)申请对梁永建、王晓宁分别持有的青岛新富6%股权(出资额60万元)和4%股权(出资额40万元)予以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第(1)项仲裁请求债务;
(5)请求裁决梁永建、王晓宁、青岛良友在第(1)项仲裁请求范围内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裁决山东省房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公司的利息损失暂计为人民币4,610.13万元,并在公司第(1)项请求债权不能得到完全清偿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7)判决五名申请人共同承担本公司的律师费、保全费、仲裁费。
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6月2日出具了《关于(2020)京仲案字第1571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受理了本公司的仲裁申请。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3.本公司子公司设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化工”)与山东嘉特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特”)、黄春庆、黄峰、林玉雷、黄忠庆、黄顺庆、赵友杰的合同纠纷
2019年11月,山东化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东嘉特支付货款7,461.07万元及利息303.82万元,判令拍卖、变卖《应收账款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且山东化工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拍卖、变卖《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且山东化工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判令黄春庆等6名自然人就山东嘉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5日受理案件。
同时,山东化工对该案提起保全申请。2019年12月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鲁03民初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山东嘉特及黄春庆等6名自然人银行存款7,764.8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20年4月22日开庭审理,6月16日法院判决山东化工胜诉,判决山东嘉特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货款7,201.36万元及违约金480.32万元。山东化工有权在15,000万元范围内以黄春庆、黄峰、林玉雷在山东嘉特的质押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黄春庆、黄峰、林玉雷、黄忠庆、黄顺庆、赵友杰对上述第一款项下的债务在15,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山东化工已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24.本公司子公司设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铝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供应链”) 与上海金象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铝业”)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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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中铝供应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象铝业支付合同款5,325.49万元及违约金511.27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已受理中铝供应链的诉讼请求。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对外担保
1.本公司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5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6日。截止2020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3,450万元。
2.本公司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勉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贷款到期日为2027年10月19日。截止2020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6,815万元。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额度自2018年7月25日起2年内有效。2020年7月,本公司发行2020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0亿元。
(二)支付2019年度股息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批准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普通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0036元(含税),总计人民币10,652,640.00元。2020年7月本公司已支付该股息。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赁
1.出租情况—经营租赁
项 目 | 金 额 |
①收入情况 | |
租赁收入 | 36,265,069.64 |
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②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216,706,063.00 |
第1年 | 44,141,285.00 |
第2年 | 48,745,966.00 |
第3年 | 41,270,466.00 |
第4年 | 41,275,1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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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金 额 |
第5年 | 41,273,182.00 |
③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项 目 | 金 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15,566,731.4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336,90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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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部报告的财务信息
(1)2020年1-6月
项 目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工程承包 | 装备制造 | 贸易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一、营业收入 | 1,110,576,747.62 | 7,337,792,645.93 | 567,798,357.16 | 1,442,293,018.78 | 511,850,306.99 | 9,946,610,462.50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086,224,046.31 | 7,331,793,436.27 | 563,486,430.32 | 1,440,691,786.95 | 506,965,807.14 | 9,915,229,892.71 |
租赁收入 | 24,352,701.31 | 5,999,209.66 | 4,311,926.84 | 1,601,231.83 | 4,884,499.85 | 31,380,569.79 |
二、分部收益 | 7,075,126.22 | -18,023,639.49 | -37,812,282.34 | -9,687,303.22 | -58,448,098.83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24,610,867.04 |
净利润 | —— | —— | —— | —— | —— | -83,058,965.87 |
三、资产总额 | 21,439,080,536.68 | 27,649,182,246.58 | 3,037,576,964.91 | 5,771,710,321.78 | 3,773,521,616.19 | 54,124,028,453.76 |
四、负债总额 | 14,373,509,565.14 | 24,247,576,425.89 | 2,052,609,586.44 | 2,747,094,697.92 | 6,121,670,636.74 | 37,299,119,638.65 |
项 目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工程承包 | 装备制造 | 贸易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一、营业收入 | 1,234,885,767.19 | 8,574,832,181.13 | 697,894,715.98 | 3,100,922,534.92 | 92,036,327.36 | 13,516,498,871.86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214,346,598.34 | 8,566,126,679.27 | 693,674,532.50 | 3,099,207,228.85 | 85,180,169.36 | 13,488,174,869.60 |
租赁收入 | 20,539,168.85 | 8,705,501.86 | 4,220,183.48 | 1,715,306.07 | 6,856,158.00 | 28,324,002.26 |
二、分部收益 | 6,851,866.94 | 82,689,790.73 | -36,768,736.31 | 52,956,717.54 | -7,826,385.36 | 113,556,024.26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18,509,916.37 |
净利润 | —— | —— | —— | —— | —— | 95,046,107.89 |
三、资产总额 | 21,363,317,178.70 | 27,063,607,006.71 | 3,161,914,367.98 | 4,949,890,467.22 | 6,348,270,011.64 | 50,190,459,008.97 |
四、负债总额 | 14,905,865,388.69 | 21,575,855,864.89 | 2,017,625,626.01 | 3,999,566,971.55 | 5,421,083,910.21 | 37,077,829,94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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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数师酬金
核数师酬金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合 计 | 1,170,000.00 | 1,200,000.00 |
董事及监事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工资、补贴、津贴及奖金 | 955,860.00 | 919,000.00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222,983.10 | 306,884.85 |
—退休金 | 127,248.96 | 98,646.10 |
合计 | 1,306,092.06 | 1,324,530.95 |
董事/监事 | 袍金 | 工资、补贴、津贴及奖金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退休金 | 其他 | 合计 | ||
基本工资 | 补贴、津贴 | 奖金 | ||||||
董事 | ||||||||
武建强 | 202,800.00 | 44,596.62 | 33,035.04 | 280,431.66 | ||||
宗小平 | 202,800.00 | 44,596.62 | 27,591.36 | 274,987.98 | ||||
吴志刚 | 172,380.00 | 7,800.00 | 44,596.62 | 22,951.20 | 247,727.82 | |||
张建 | 152,100.00 | 7,800.00 | 44,596.62 | 20,985.12 | 225,481.74 | |||
董事小计 | 730,080.00 | 15,600.00 | 178,386.48 | 104,562.72 | 1,028,629.20 | |||
监事 | ||||||||
范光生 | 172,380.00 | 37,800.00 | 44,596.62 | 22,686.24 | 277,462.86 | |||
监事小计 | 172,380.00 | 37,800.00 | 44,596.62 | 22,686.24 | 277,462.86 | |||
合 计 | 902,460.00 | 53,400.00 | 222,983.10 | 127,248.96 | 1,306,092.06 |
董事/监事 | 袍金 | 工资、补贴、津贴及奖金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退休金 | 其他 | 合计 | ||
基本工资 | 补贴、津贴 | 奖金 | ||||||
董事 | ||||||||
武建强 | 135,200.00 | 42,063.58 | 16,784.20 | 194,047.78 | ||||
贺志辉 | 67,600.00 | 21,793.82 | 8,863.80 | 98,257.62 | ||||
宗小平 | 202,800.00 | 56,440.38 | 23,303.70 | 282,544.08 | ||||
吴志刚 | 172,380.00 | 7,800.00 | 58,872.27 | 16,099.80 | 255,152.07 | |||
张建 | 152,100.00 | 7,700.00 | 63,857.40 | 16,946.10 | 240,603.50 | |||
董事小计 | 730,080.00 | 15,500.00 | 243,027.45 | 81,997.60 | 1,070,605.05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28 -
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 | 袍金 | 工资、补贴、津贴及奖金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退休金 | 其他 | 合计 | ||
基本工资 | 补贴、津贴 | 奖金 | ||||||
监事 | ||||||||
范光生 | 114,920.00 | 5,200.00 | 42,063.58 | 11,050.00 | 173,233.58 | |||
贺斌聪 | 50,700.00 | 2,600.00 | 21,793.82 | 5,598.50 | 80,692.32 | |||
监事小计 | 165,620.00 | 7,800.00 | 63,857.40 | 16,648.50 | 253,925.90 | |||
合 计 | 895,700.00 | 23,300.00 | 306,884.85 | 98,646.10 | 1,324,530.95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6月30日 | |
董事或监事 | 4 | 3 |
非董事或监事 | 1 | 2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工资、补贴、津贴及奖金 | 180,180.00 | 431,938.00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44,596.62 | 107,445.04 |
退休金 | 25,500.96 | 27,679.50 |
合 计 | 250,277.58 | 567,062.54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594,516.07 | 6.21 | 38,831,836.42 | 31.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83,264,508.00 | 93.79 | 303,803,861.65 | 16.13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1,882,564,508.00 | 93.76 | 303,803,861.65 | 16.14 |
组合2:应收子公司款项 | 700,000.00 | 0.03 | ||
合 计 | 2,007,859,024.07 | 100.00 | 342,635,698.07 | 17.06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29 -
类 别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612,810.95 | 1.88 | 14,712,810.95 | 43.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57,595,920.21 | 98.12 | 259,760,769.40 | 14.78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1,756,895,920.21 | 98.08 | 259,760,769.40 | 14.79 |
组合2:应收子公司款项 | 700,000.00 | 0.04 | ||
合 计 | 1,791,208,731.16 | 100.00 | 274,473,580.35 | 15.32 |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债务人一 | 81,696,393.72 | 14,739,214.07 | 2年以内、3-4年、5年以上 | 18.04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二 | 18,900,000.00 | 94,500.00 | 1年以内 | 0.50 | ABS继续涉入资产余额 |
债务人三 | 14,866,950.00 | 14,866,9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债务人四 | 7,750,000.00 | 7,75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五 | 918,381.40 | 918,381.4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六 | 400,000.00 | 400,0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对方破产重组,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债务人七 | 62,790.95 | 62,790.95 | 2-3年 | 100.00 | 双方存在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124,594,516.07 | 38,831,836.42 | —— | —— | —— |
账 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577,768,322.37 | 0.50 | 2,888,841.57 | 736,349,844.55 | 0.50 | 3,681,749.21 |
1至2年 | 578,002,328.28 | 10.00 | 57,808,194.16 | 478,448,435.23 | 10.00 | 47,844,843.53 |
2至3年 | 226,256,930.49 | 20.00 | 45,251,386.10 | 41,987,158.49 | 20.00 | 8,397,431.70 |
3至4年 | 343,522,529.74 | 30.00 | 103,056,758.91 | 400,766,341.89 | 30.00 | 120,229,902.56 |
4至5年 | 124,431,432.42 | 50.00 | 62,215,716.21 | 39,474,595.30 | 50.00 | 19,737,297.65 |
5年以上 | 32,582,964.70 | 100.00 | 32,582,964.70 | 59,869,544.75 | 100.00 | 59,869,544.75 |
合 计 | 1,882,564,508.00 | —— | 303,803,861.65 | 1,756,895,920.21 | —— | 259,760,769.40 |
项 目 | 2020 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年初余额 | 274,473,580.35 | 202,862,131.70 |
本年计提 | 68,162,117.72 | 94,536,967.9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0 -
项 目
项 目 | 2020 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本年转回 | ||
本年核销 | -11,772,000.00 | |
其他变动 | -11,153,519.27 | |
年末余额 | 342,635,698.07 | 274,473,580.35 |
单位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453,125,078.82 | 22.57 | 24,209,137.05 |
第二名 | 414,279,839.64 | 20.63 | 108,263,737.11 |
第三名 | 252,338,902.54 | 12.57 | 20,052,331.57 |
第四名 | 233,031,374.66 | 11.61 | 77,017,765.68 |
第五名 | 87,041,068.84 | 4.34 | 435,205.34 |
合 计 | 1,439,816,264.50 | 71.72 | 229,978,176.75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43,861,714.08 | 130,825,077.12 |
其他应收款项 | 6,010,577,331.01 | 5,193,032,939.17 |
减:坏账准备 | 3,622,311.26 | 3,536,476.82 |
合 计 | 6,250,816,733.83 | 5,320,321,539.47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44,168,000.00 |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610,799.93 | 45,610,799.93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29,598,483.96 | 39,955,954.99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21,252,414.21 | 21,252,414.21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440,000.00 |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3,232,015.98 | 1,616,007.99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949,900.00 | |
合 计 | 243,861,714.08 | 130,825,077.1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1 -
2.其他应收款项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39,865.53 | 0.01 | 339,865.53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010,237,465.48 | 99.99 | 3,282,445.73 | 0.05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139,304,372.57 | 2.32 | 3,282,445.73 | 2.36 |
组合2:应收子公司款项 | 5,870,933,092.91 | 97.67 | ||
合 计 | 6,010,577,331.01 | 100.00 | 3,622,311.26 | 0.06 |
类 别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39,865.53 | 0.01 | 339,865.53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192,693,073.64 | 99.99 | 3,196,611.29 | 0.06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24,987,505.00 | 0.48 | 3,196,611.29 | 12.79 |
组合2:应收子公司款项 | 5,167,705,568.64 | 99.51 | ||
合 计 | 5,193,032,939.17 | 100.00 | 3,536,476.82 | 0.07 |
账 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128,820,943.08 | 0.50 | 644,104.72 | 13,235,621.41 | 0.50 | 66,178.11 |
1至2年 | 3,902,799.58 | 10.00 | 390,279.94 | 4,721,352.05 | 10.00 | 472,135.20 |
2至3年 | 966,579.14 | 20.00 | 193,315.83 | 1,113,915.02 | 20.00 | 222,783.01 |
3至4年 | 3,761,400.77 | 30.00 | 1,128,420.24 | 3,613,966.52 | 30.00 | 1,084,189.97 |
4至5年 | 1,852,650.00 | 50.00 | 926,325.00 | 1,902,650.00 | 50.00 | 951,325.00 |
5年以上 | 100.00 | 400,000.00 | 100.00 | 400,000.00 | ||
合 计 | 139,304,372.57 | —— | 3,282,445.73 | 24,987,505.00 | —— | 3,196,611.2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66,178.11 | 694,918.21 | 2,775,380.50 | 3,536,476.82 |
2020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514.00 | 19,514.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752,280.15 | 752,280.15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2 -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7,440.61 | 621,443.71 | -1,133,049.88 | 85,834.44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644,104.72 | 583,595.77 | 2,394,610.77 | 3,622,311.26 |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委托贷款本金、利息 | 1,295,349,069.45 | 21.55 | |
第二名 | 委托贷款本金、利息 | 1,154,272,689.00 | 19.20 | |
第三名 | 委托贷款本金、利息 | 918,184,666.68 | 15.28 | |
第四名 | 委托贷款本金、利息 | 650,189,975.24 | 10.82 | |
第五名 | 委托贷款本金、利息 | 485,509,312.53 | 8.08 | |
合 计 | —— | 4,503,505,712.90 | 74.93 |
款项性质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代垫款 | 69,428,547.76 | 22,390,430.68 |
保证金及押金 | 68,077,835.92 | 1,634,293.36 |
备用金 | 2,137,854.42 | 1,302,646.49 |
其他 | 5,870,933,092.91 | 5,167,705,568.64 |
合 计 | 6,010,577,331.01 | 5,193,032,939.17 |
项 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月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946,665,036.38 | 5,946,665,036.38 | 5,915,995,036.38 | 5,915,995,036.3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46,816,901.42 | 246,816,901.42 | 244,673,836.00 | 244,673,836.00 | ||
合 计 | 6,193,481,937.80 | 6,193,481,937.80 | 6,160,668,872.38 | 6,160,668,872.38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3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98,559,465.50 | 598,559,465.50 |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32,257,365.81 | 332,257,365.81 |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99,761,736.37 | 399,761,736.37 |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255,780,969.93 | 1,255,780,969.93 |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166,737,383.73 | 166,737,383.73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749,165,278.44 | 749,165,278.44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479,260.67 | 121,479,260.67 | ||||
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温州通润建设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温州通汇建设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9,273,189.34 | 69,273,189.34 | ||||
长沙通湘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湖南通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65,572,000.00 | 65,572,000.00 | ||||
中铝国际工程(印度)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5,941,804.59 | 5,941,804.59 | ||||
广西通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九治建设有限公司 | 49,980,000.00 | 30,670,000.00 | 80,65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4 -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6月30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铝国际铝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44,500,000.00 | 144,500,000.00 | ||||
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7,946,928.49 | 187,946,928.49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457,753.51 | 263,457,753.51 | ||||
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75,581,900.00 | 575,581,900.00 | ||||
合 计 | 5,915,995,036.38 | 30,670,000.00 | 5,946,665,036.38 |
投资单位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0年6月30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39,897.38 | 46,327.64 | 8,986,225.02 | ||||||||
小 计 | 8,939,897.38 | 46,327.64 | 8,986,225.02 | ||||||||
二、联营企业 |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601,774.14 | -1,589,167.70 | 4,012,606.44 |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11,601,503.98 | 4,450,186.26 | 16,051,690.24 |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173,530,660.50 | 851,727.21 | 1,616,007.99 | 172,766,379.72 | |||||||
小 计 | 235,733,938.62 | 3,712,745.77 | 1,616,007.99 | 237,830,676.40 | |||||||
合 计 | 244,673,836.00 | 3,759,073.41 | 1,616,007.99 | 246,816,901.42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5 -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525,446,885.82 | 500,340,072.63 | 316,943,946.23 | 275,104,835.09 | |
工程承包 | 462,508,357.90 | 430,540,977.53 | 220,077,040.47 | 205,651,547.21 |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62,938,527.92 | 69,799,095.10 | 91,012,027.77 | 62,988,004.86 | |
贸易销售 | 5,854,877.99 | 6,465,283.02 | |||
减:板块间抵销 |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231,780.67 | 2,845,395.67 | 2,670,542.12 | ||
材料销售 | 144,681.14 | ||||
租赁 | |||||
其他 | 231,780.67 | 2,700,714.53 | 2,670,542.12 | ||
减:板块间抵销 | |||||
合 计 | 525,678,666.49 | 500,340,072.63 | 319,789,341.90 | 277,775,377.21 |
类 别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168,000.00 | 20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59,073.41 | -949,718.57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0,264.37 | 2,196,536.73 |
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926,40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26,206,909.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328,102.99 | |
合 计 | 122,338,531.77 | 205,195,718.16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122,833.63 | -11,684,148.31 |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95,329.87 | 10,400,284.31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060,005.67 | 13,889,060.96 |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136 -
项 目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819,652.57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9.债务重组损益 | 158,620.93 | -1,150,000.00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1,184.70 | |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60,986.73 |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27,316.09 |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350,222.60 | 6,461,307.11 |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004,207.19 | |
22.所得税影响额 | 16,033,981.54 | 2,281,324.76 |
23.少数股东影响额 | 7,767,184.92 | -4,256,230.66 |
合 计 | 57,413,162.33 | 9,209,026.78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5 | -0.42 | -0.07 | -0.01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4 | -0.53 | -0.09 | -0.01 | ——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本期归母净利润 | -143,153,691.94 | 10,061,243.36 |
减:已宣告发放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66,258,333.72 | 22,600,000.00 |
小 计 | -209,412,025.66 | -12,538,75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