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工期365天,其中清淤部分:机场路-石桥路段30天,石桥路-备塘河段30天;无害化处置305天。3.本公告所述项目工程实施可能受政府审批程序、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
害影响,造成工期不能依约完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0年8月26日,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合同”,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项目名称: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
2、投标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合同价格:人民币3,367.0438万元。
4、合同工期:365天。
二、合同当事人
1、发包方: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晓飞,注册资本30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18号。
发包方与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承包方: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0号9层、10层,法定代表人王卫民,注册资本人民币7,030.92万元。主营业务: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河道湖泊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环保技术开发,承接环保工程。
3、最近三年本司与合同当事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综合各方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本合同当事方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
2、本合同签约价格:人民币3,367.0438万元。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工期365天,其中清淤部分:机场路-石桥路段30天,石桥路-备塘河段30天;无害化处置305天。
5、工程概况: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完成清淤及淤泥处置、河道驳坎保护等工作。
6、付款方式:
(1)进度款按照每月审核后的工程量的70%支付。
(2)项目完成全部无害化处置且处置量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的90%。
(3)剩余10%尾款待审计全部完成后支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述项目工程实施可能受政府审批程序、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工期不能依约完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以及合同双方情况的变化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所涉及业务为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常主营业务,已履行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报上市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批。
七、备查文件
《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