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王振勃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委托甘先国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均委托马野驰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马野驰先生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