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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6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波重科股票代码3005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冉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6 号
电话027-87028626
电子信箱haiod_dsh@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77,357,172.95293,408,362.47-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390,568.1822,741,834.67-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0,705,990.9121,975,912.75-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786,168.2760,866,046.17-47.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1-4.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2%3.39%-0.4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567,843,756.831,405,323,022.551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50,983,474.47721,948,361.294.0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78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海波境内自然人53.00%56,570,00042,427,500
张学军境内自然人1.75%1,862,6010
张丽境内自然人1.66%1,770,0000
杨兴礼境内自然人1.42%1,517,5000
李晓明境内自然人1.07%1,139,1760
潘富生境内自然人0.61%651,4080
郑睿境内自然人0.51%540,0000
肖大弟境内自然人0.49%525,1000
答浩境内自然人0.49%522,000157,500
付承智境内自然人0.46%495,10015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张丽、张学军系张海波的姐姐,与其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杨兴礼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29,50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8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17,500股; 2、公司股东潘富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5,600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35,808股,实际合计持有651,408股; 3、公司股东肖大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25,100股,实际合计持有525,1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动力放缓,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此大背景下,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市场预期总体向好,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桥梁钢结构行业虽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和转型发展的双重挑战,但同时国家也加大了逆周期调节的力度,加大对基建补短板、脱贫攻坚战、区域发展等战略的政策支持力度。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保持高位运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境况,公司紧紧围绕“以信息化管理为主线,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夯实主业,谋求多元化发展”的目标,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稳定,在2020年一季度武汉发生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公司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1.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35.72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70.6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5.7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56,784.3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5,098.3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02%。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布局和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的市场战略,强化市场开发

2020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优化公司营销战略,在把握合同风险的前提下,实施“同质优价、同价优质”的市场战略,有利的提高了公司承接的合同质量;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营销架构、引进专业型营销人员、加强复合型营销人员培训,打造了一支强大的复合型专业市场营销团队,为市场开拓进一步提供了有利支持和保障;通过加大对区域性营销网络及营销体系的建设,强化市场开发渠道的拓展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与国内大型总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2)加强工艺研发,提升科技应用创新驱动力

在工艺技术方面,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了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引入力度和生产流程、工装设备等方面的科技研发投入,报告期内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深入考察、学习国际先进的自动化装备,结合公司自身需求,与国内先进的设备厂家联合研制适合公司发展的自动化设备,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创新、创利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全员降耗创效,对生产经营制度、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有效降低了企业风险,提高了运营效率。

(3)完善体系、优化薪酬、绩效方案、储备人才

在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管理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控体系,持续优化信息化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公司也积极提炼、优化各管理层级的岗位职责、岗位报表及绩效考核指标,强化执行,并借助信息化系统数据持续检查,有力地提高了公司团队的执行效率,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

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通过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培训体系,设立“海波商学院”,完善新人培养机制,强化人才“育”、“留”,来充盈公司的骨干团队。在确保员工能够尽职履岗的基础上,加强员工的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积极探索、实行轮岗制度,并优化员工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加速了人才的培养和沉淀,为企业战略发展做好复合型人才的储备。

(4)严抓安全促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明确安委会的责权利,通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动安全体系的实施,加大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加大现场安全巡视及隐患排查,提高对现场的安全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采取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降低了安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高度重视融资及应收账款清收工作,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银行融资为主、其他融资为辅,不断加大筹措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通过持续定期组织收款专项会议,实行分层分级的项目计量款及尾款清收工作,有效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同时积极筹措、稳步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获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第10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

(6)持续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激发员工工作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工作,并持续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公司积极建立管理者与员工的绩效伙伴关系,极大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7)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履约持续向好。

公司建立项目分类分级台账,实时监控在建重点项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全方位加强在建项目管理,项目履约持续向好,形成了体系健全、职责清晰、制度完善、过程受控、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在建项目管理体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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