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3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
独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1、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洪城水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简历
李 宽: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四部技术主管,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秘书、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一部部长,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客户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