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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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四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增:“第十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跟投无法实施,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可暂缓实施跟投,待上述情形消除,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应立即启动跟投。”
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该制度的修改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减少不可抗力对项目跟投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项目跟投管理制度》做出上述修订后,原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项目跟投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