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 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原收入准则) | 2020年1月1日 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 | 调整数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706,417.59 | 42,556,137.24 | 6,849,719.65 |
预收款项 | 50,493,066.64 | -50,493,066.64 | |
合同负债 | 50,493,066.64 | 50,493,066.64 | |
预计负债 | 5,353,559.30 | 12,203,278.95 | 6,849,719.6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预收款项 | 18,137,008.08 | -18,137,008.08 | |
合同负债 | 18,137,008.08 | 18,137,008.08 |
2020年1月1日前,公司将承担的与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销
售费用”,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新收入准则核算要求,该等运输费用为公司履行销售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属于履约成本,2020年1-6月运输费用发生额为30,549,332.54元,已计入2020年1-6月“营业成本”,该项变更对本期营业利润及净利润没有影响,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2020年1-6月 | ||
报表项目 | 二级子项目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 | -9,679,343.66 | |
营业收入 | 其他业务 | 9,679,343.66 | |
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 | 20,869,988.88 | |
营业成本 | 其他业务 | 9,679,343.66 | |
销售费用 | 运输费 | -30,549,332.5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