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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5、会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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