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购买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