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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电重工60122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江高萍
电话010-63919777010-6391977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发展大厦B座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发展大厦B座
电子信箱hhi@hhi.com.cnhhi@hhi.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028,081,784.599,167,741,433.72-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99,842,273.553,624,607,231.69-0.68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966,857.92-231,425,453.7014.89
营业收入3,291,525,506.552,941,341,949.991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75,547.8627,026,646.80-19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32,398,523.1217,595,077.24-284.1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80.76减少1.4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20.0234-19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20.0234-190.6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59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13729,120,356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233,717,46200
王天森境内自然人1.6519,00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879,997,80000
北京舍尔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57,500,00000
唐德兵境内自然人0.354,000,00000
王新红境内自然人0.283,239,90000
何芳境内自然人0.283,189,63700
丛丰收境内自然人0.171,993,00000
徐斌境内自然人0.161,877,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紧盯全年经营目标不放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疫情防控措施得力、复工复产成效显著

公司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新冠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进行专项检查,发布系列文件通知,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做细各项防控措施,系统各单位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疫情期间,公司印发了《项目现场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防疫指南》、《境外项目及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积极有序推动公司在建项目和所属子公司复工复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重要节点工作。

2、市场营销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销售合同48.83亿元,同比增长10.23%,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

13.04亿元。其中,物料输送业务中标方洋物流徐圩新区干散货输送栈桥一期管带机系统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管带机的总长度及单条长度均刷新该系列产品国内记录;热能业务克服材料上涨、关税调整等困难,签订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主汽、热段管道管材及配管合同;钢结构业务积极推进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噪声治理及辅助工程,为公司噪声源头治理技术、高效环保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建筑噪声一体化技术的后续推广打下坚实基础;海洋与环境业务签订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市场地位。

3、科技创新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76件,其中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4件;“长距离带式输送机绿色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通过中国电力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科技研发管理体系,编制了《“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修订了《研发费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技术研发,完成螺旋卸船机试验平台制作,依托内蒙不连沟大路煤矸石电厂夏季尖峰冷技改项目推进综合能效提升和灵活性改造技术落地。

4、安全质量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本安企业创建、质量提升为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注重源头防范化解,安全、环保、质量总体稳定。以安全1号文形式发布《2020年安全环境工作提升要点》,明确全年安全环保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通过线上视频和现场检查,开展疫情防控及春季安全监督检查、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反违章”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惩戒违章行为。积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无损检测专项抽查,通过工艺培训、QC小组、技能比武、质量检查,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子公司方面,曹妃甸重工入选2020年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百强企业;重工机械月产量连续突破5,000吨,创建厂以来最好水平;河南华电荣获郑州航空港经济试验区“先进企业”称号。

5、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本管控有效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以“科工十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利用月度工程管理与安全质量例会,持续加强重点项目的过程管控。为进一步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继续扩大框架(规模)采购范围,修订《销售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四算管理”的通知》。

6、持续深化“双百”改革,推进管理效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优上劣下的长

效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健全市场用工机制,对不同岗位实行差异化选聘,实行国际化人才、新兴产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资质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优先引进策略。印发《2020年度提质增效和两金管理工作方案》,细化重点难点项目分解,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过程监控。发布《合规管理办法》和《合规管理手册》,稳步推进三体系、内控体系、合规体系、风险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的协同和融合,做到风险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导向、协同联动、适用有效,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7、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有力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管理制度;推进党建创新,形成《“双百行动”综合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研究》等政研成果;扎实开展“三清”企业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目标、标准和责任,通过主题党日、反腐倡廉教育月等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和境外经营管理专项治理,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中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合同资产”科目,反映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金额;新增“合同负债”科目,反映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金额。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收入确认方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会计师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7)、《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天职业字[2020]23627号)。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日期2020-08-2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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