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8月25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陈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37,164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89,739 万元调整为120,000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担保授信预计额度由20,000万元调整为35,000万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2.5%/年。授信期限内,担保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