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2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公告编号:2020-30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恒立实业 | 股票代码 | 00062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滔 | 杨艳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岳阳大道东279号四化大厦第7楼 | 湖南省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岳阳大道东279号四化大厦第7楼 | |
电话 | 0730-8245282 | 0730-8245282 | |
电子信箱 | yueyuan421@163.com | 1370815335@qq.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2,662,745.40 | 140,869,908.06 | 1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31,633.21 | -6,224,507.58 | 13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9,735.96 | -6,262,587.78 | 106.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101,631.38 | -80,262,807.51 | -35.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0 | -0.0146 | 134.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0 | -0.0146 | 134.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 | -3.32% | 4.3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0,046,368.21 | 316,407,777.77 | 7.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4,694,029.24 | 202,562,396.03 | 1.0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2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99% | 76,496,653 | 0 | 质押 | 76,000,000 | |||
冻结 | 76,496,653 | ||||||||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4% | 70,350,000 | 0 | 冻结 | 70,350,000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99% | 21,218,847 | 0 | |||||
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 | 16,000,000 | 0 | 质押 | 16,000,000 | |||
冻结 | 16,000,000 | ||||||||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有法人 | 1.00% | 4,260,000 | 0 | |||||
夏正伟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222,800 | 0 | |||||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8% | 1,200,000 | 0 |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3% | 969,000 | 0 | |||||
刘水白 | 境外自然人 | 0.23% | 960,800 | 0 | |||||
张学斌 | 境内自然人 | 0.20% | 856,5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未知,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第6名股东夏正伟,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222,800 股。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第9名股东刘水白,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60,800 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速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有所复苏。受复工复产复市推进、经济活动恢复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向好,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同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坚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挑战,紧抓生产、提质增效,实现了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层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立足于主业不突出的现状,致力于生产经营、日常治理、结构改善等方面,各子公司均努力丰富业务结构、尝试多元化经营、挖掘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公司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零部件公司在稳定现有客户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业务品种创新,努力适应市场环境变化。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分三块:汽车空调业务、汽车配件业务和电池项目业务,其中汽车配件业务主要为中国重汽配套的水箱和水阀等汽车配件;电池项目业务主要为电池上游原材料厂家,最终用户为新能源汽车厂家。同时为降低公司的营业成本,零部件公司对采购成本进行了严格控制,对主要零配件都实现了招标采购,重点降低了压缩机、空调两器、风机和各类辅料等外购件价格。因疫情原因,国家在社保、电力供应、税收方面给企业多方面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公司管理层面也进一步加强了各项费用控制 。2.投资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主要业务是国债逆回购等投资业务。从2020年1月起,央行持续向市场投放资金,使得整个市场资金面极为宽松,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大幅下降,国债逆回购业务年化收益率受到一定的影响。投资公司目前除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外,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品种。3.贸易公司业务稳定开展,与上下游客户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机制已逐步成型,诚信
度和企业实力已通过了实际业务检验,目前业务模式更趋成熟,贸易流程更趋完善,已具备对新产品新模式进行开发的能力。贸易公司2020上半年的主要业务是金属镍、金属钴和乙二醇销售,同时对新产品新模式进行开发,努力拓展新业务链条和渠道。业务构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6,266.27万元,同比增加15.47%,主要原因系零部件公司本期车用空调及配件销售新订单增加;贸易公司贸易业务持续开展,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213.16万元,同比增加134.25%。主要原因系零部件公司相关订单销售价格较高,毛利率增长;贸易公司毛利率也有所增加所致。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34,004.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20,469.40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不再执行 2006 年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