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陈骞 | 独立董事 | 其他公务 | 李树华 |
张存生 | 董事 | 其他公务 | 李亚伟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穗恒运A | 股票代码 | 00053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晖先生 | 廖铁强先生 | ||
办公地址 | 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6M层 | 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6M层 | ||
电话 | 020-82068252 | 020-82068252 | ||
电子信箱 | hy000531@hengyun.com.cn | hy000531@hengyun.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33,630,782.42 | 1,413,353,804.42 | 15.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3,941,547.82 | 258,563,918.83 | 137.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80,395,423.59 | 213,968,057.28 | 17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7,161,713.25 | 272,459,181.28 | 56.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962 | 0.3774 | 137.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962 | 0.3774 | 137.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5% | 6.03% | 7.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670,337,938.07 | 11,628,177,061.49 | 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895,454,891.41 | 4,083,301,441.08 | 19.8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4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12% | 178,914,710 | 0 |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5% | 125,703,386 | 0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7% | 92,301,178 | 0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23,982,718 | 0 |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 | 11,296,216 | 0 | |||||
张武 | 境内自然人 | 1.43% | 9,800,000 | 0 | |||||
苏淑芬 | 境内自然人 | 0.57% | 3,890,000 | 0 | |||||
张源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135,900 | 0 | |||||
王廷伟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566,600 | 0 | |||||
罗昭玺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360,8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自然人股东罗昭玺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360,8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恒运债 | 112251.SZ | 2015年07月28日 | 2020年07月28日 | 10,007.6 | 4.19%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2.72% | 60.28% | -7.56%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0.34 | 5.14 | 101.17%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一方面,越秀金控完成广州证券股权置换,业绩大幅增加,公司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出现大幅增长;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并且出售碳排放权配额增加效益,利润贡献同比增长;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开发的锦泽园交楼结转收入,使得房地产收益同比增长。另一方面,受新冠病毒疫情冲击,实现的上网电量及蒸汽销售量同比减少且电力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363.08万元,同比增加1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394.15万元, 同比增加137.44%;发电机组完成上网电量24.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90%;完成供热量161.44万吨,同比下降5.55%。总体上,取得了优异的经营发展业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 |
上述新准则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首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表科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元
息不予调整。
受影响的项目
受影响的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9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0年1月1日) |
预收款项 | 144,602,104.62 | |
合同负债 | 144,602,104.62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本期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广州恒泰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钟英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