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