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预收款项 | 4,914,370.63 | 802,995.97 | -4,111,374.66 |
合同负债 | 4,111,374.66 | 4,111,374.66 | |
项目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
预收款项 | 21,653.93 | 21,653.93 | |
合同负债 |
注: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2.25万元,截至2020年1-6月,各项减值准备余额19,420.8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资产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变动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融资融券 | 1,714.65 | -289.55 | 1,425.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548.91 | 2,311.64 | 12,860.55 |
应收融资融券款 | 3,442.01 | -201.78 | 3,240.23 |
应收款项 | 1,233.03 | 661.94 | 1,894.97 |
合计 | 16,938.60 | 2,482.25 | 19,420.85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公司关于修改《公司风险隔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