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玻璃 | 600819 | -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B股 | 90091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陆铭红 | 黄冰 |
电话 | 021-6163 3599 | 021-6163 3599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电子信箱 | stock@sypglass.com | stock@sypglass.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6,850,397,274.73 | 7,106,136,466.55 | -3.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98,653,988.37 | 3,288,240,436.71 | 0.32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11,779.91 | 241,947,583.29 | -46.47 |
营业收入 | 1,683,245,882.21 | 2,137,112,548.92 | -2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664,191.89 | 82,614,513.89 | -6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67,987.15 | 41,341,965.6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2.64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88 | -6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 | 0.088 | -60.23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341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83 | 288,267,985 | 0 | 无 | 0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 境外法人 | 13.26 | 124,008,584 | 0 | 无 | 0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74 | 119,090,496 | 0 | 无 | 0 |
九洲瑞盈控股有限公司 | 未知 | 0.62 | 5,794,149 | 0 | 无 | 0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49 | 4,626,078 | 0 | 无 | 0 |
李丽蓁 | 境外自然人 | 0.45 | 4,182,902 | 0 | 未知 |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9 | 3,601,071 | 0 | 无 | 0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境外自然人 | 0.23 | 2,171,320 | 0 | 未知 |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 境外法人 | 0.23 | 2,161,175 | 0 | 未知 |
杜立峰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107,910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推进生产经营发展。二季度复工复产后,公司生产逐步回归正常运转,各业务板块逐渐复苏,研发活动持续活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6.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0.46%,经营性现金流量12,95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4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一、浮法玻璃板块积极研制拳头产品,抵御风险
受疫情及汽车市场下滑影响,浮法玻璃板块销量下滑较大,公司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产品品种,减少汽玻产量,增加透明建筑玻璃生产量,并加快出库,降低库存压力;公司也积极研发、调试和生产黑玻、自清洁玻璃及多个厚度的镀膜玻璃产品,新品试生产效果良好,同时积极开展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
二、汽玻加工板块积极研发新产品,开拓多种市场
汽玻板块复工后,及时调整策略,采取“内降库存,保证现金;外扩市场,增加特种玻璃销售”的经营策略,并同时利用设备空余的有利时机,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积极开发以镀膜为中心的离线与在线相结合的、具有耀皮玻璃技术特色的车用玻璃产品,2020年上半年,在研项目共计59个,量产项目6个,新增项目13个。在市场拓展方面,突破传统思维,积极开拓特种车辆
耀皮玻璃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玻璃、大巴玻璃、灯具玻璃等出口市场新领域,同时借力皮尔金顿,积极挺进中高端市场。
三、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全面加快恢复,企稳向好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建筑加工玻璃板块各生产基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坚持防疫与经营两手抓两不误,成功抓住了2月的外销出货的有利时机以及4月的政策性增长和阶段性原材料价格下跌的有利商机,二季度实现了利润的同比增长。天津工玻继续深度推进与中建八局、中建深装、中建五局等央企的合作,对耀皮品牌在项目前期植入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工玻深化差异化产品战略,以超大、超长、品种齐全弯弧玻璃、内装彩打,厚夹胶等特色产品带动其他普通产品的销售。江门工玻强化销售管理,拓宽项目跟踪广度,主推差异化产品,建立应对变化的快速响应机制,保证存量订单充足。重庆工玻通过成立地产业务小组来开发西南地产项目,增强在昆明、成都、重庆三个区域的销售力量,扩大市场销售覆盖面。
四、依托研究院平台,积极提升技术研发
公司依托玻璃研究院平台,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取得成效,完成了调试验证、出样定型、第三方检测和样品样册制作等工作,下半年部分新品将被积极投向市场。浮法玻璃板块进行了10mm和12mm在线EA镀膜玻璃的研发和硼硅酸盐浮法玻璃的研发;汽玻板块进行了用于汽车前挡风、天窗、夹层前车门、夹层后档的可加热系列镀膜、颜色系列镀膜的研发;建筑加工板块进行了镀膜导电玻璃、可钢化镀膜镜、防火门窗系统、轨道交通车辆门窗系统、轻质防弹玻璃等产品的研发。公司的“纳米多银层镀膜节能玻璃的表面改性技术升级开发和应用”项目,获得了“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殊荣。
在知识产权的专利方面,截止2020年6月,公司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数量共计193项,其中43项为发明专利。
五、项目建设逐步推进中
公司按照发展战略,一直积极发展优势业务和高端差异化产品。天津耀皮玻璃浮法一线冷修项目改建后主要生产黑玻等高端产品,由于受疫情影响,建设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推迟,目前正抓紧建设中。常熟特种玻璃的高硼硅防火玻璃项目也是公司推进的高端差异化产品,技改方案等已确定,项目已启动。汽车加工玻璃常熟汽玻二期项目也正在按照计划逐步推进中。随着各项目建设的建设及完工,差异化高端产品的生产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
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力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项目建设,满足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瞄准市场时机,推出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方案,目前,方案已按计划顺利提交申请并审批中。此外,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的基础上,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及时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攻坚克难,抢抓进度、狠抓落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稳定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的通知。按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收入准则。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报表的影响列示详见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