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监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注销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可以简化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所做的变更,能够更为清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