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定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计算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分摊依据中,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时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2020年期初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收入准则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0年1月1日余额 |
预收账款 | 187,282,019.69 | -187,282,019.69 | - |
合同负债 | - | 171,818,366.69 | 171,818,366.69 |
应交税费 | 13,178,934.87 | 15,463,653.00 | 28,642,587.87 |
存货 | 75,524,345.02 | -51,411,527.37 | 24,112,817.65 |
合同资产 | - | 50,970,538.77 | 50,970,538.77 |
未分配利润 | 446,989,687.23 | -440,988.60 | 446,548,698.63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收入准则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0年1月1日余额 |
预收账款 | 129,712,534.32 | -129,712,534.32 | - |
合同负债 | - | 119,002,325.06 | 119,002,325.06 |
应交税费 | 5,098,697.29 | 10,710,209.26 | 15,808,906.55 |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影响,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准则规定,企业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