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06,214,6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699,02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6,515,631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15至2020年8月25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8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3名,代表股份312,238,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8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1名,代表股份1,735,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311,375,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31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名,代表股份862,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侯金刚先生、展钰堡先生、顾桂新先生、王国华先生、汪勤先生、刘秀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侯金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12%。
1.02 选举展钰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12%。
1.03 选举顾桂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13%。
1.04 选举王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3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16%。
1.05 选举汪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16%。
1.06 选举刘秀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6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0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张少锋先生、郜树智先生、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张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42,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40,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94%。
2.02 选举郜树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42,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40,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95%。
2.03 选举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42,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40,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95%。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聂伟才先生、高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杨根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聂伟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4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4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93%。
3.02 选举高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同意311,857,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5,0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5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李云超律师和董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