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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002836证券简称:新宏泽公告编号:2020-07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宏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孟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选举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黄伟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宏清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黄伟坤先生、黄贤畅先生、孟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伟坤先生为主任委员。选举黄伟坤先生、黄贤畅先生、孟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伟坤先生为主任委员。选举黄贤畅先生、黄伟坤先生、张宏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贤畅先生为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20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海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艳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明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夏明珠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夏明珠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

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4033;电话:0755-23498707;传真:0755-82910168;电子信箱:xiamz@newglp.com。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镇荣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张宏清先生:加拿大国籍,1962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硕士、长江管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宏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学女士:加拿大国籍,1965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孟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海兰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海兰女士通过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46%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海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海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明珠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终端力量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夏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明珠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明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艳萍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广东证券潮州营业部柜员、潮州市新潮信用社第一营业部储蓄部主管、广东香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李艳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艳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艳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镇荣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目前,陆镇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镇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镇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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